1963年3月长江大队分家,恢复分水大队建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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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3561
事件名称: 1963年3月长江大队分家,恢复分水大队建置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43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3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分水村

事件描述

1963年3月,长江大队分家,恢复分水大队建置,经兴隆山人民公社党委批复:中共分水大队党支部成立,首任书记:解万有,大队管理委员会大队长:宋德启。办公地点设在小安龙泉屯,初在韩英家办公。辖六个自然屯。 各自然屯仍按顺序重编生产队:前赵家店为一队,后赵家店为二队,小安龙泉为三队,前分水岭为四队,腰分水岭路东为五队,路西为六队,后分水岭为七队,朝鲜族为八队。仍散居在各地,没形成固定居住地点。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书共二十二章,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区划与建置、党政机构、农业、村办企事业单位及驻村单位、分水小学、前分水岭屯、腰分水岭屯、朝鲜族屯、人物、礼仪、习俗、谚语、歇后语、方言、民间传说、百岁寿星、长寿老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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