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4月2日长春市委批准马子英等十四人为长春市手工业管理局党委委员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2963
事件名称: 1965年4月2日长春市委批准马子英等十四人为长春市手工业管理局党委委员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5年4月2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65年4月2日长春市委批准马子英等十四人为长春市手工业管理局党委委员,马子英等七人为常委,马子英为党委书记、陈雪为党委副书记。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阅读

重要人物

马子英
相关
陈雪
相关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