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3日宽城区的机构改革方案被市委、市政府批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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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0396
事件名称: 1995年11月3日宽城区的机构改革方案被市委、市政府批准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11月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95年11月3日宽城区的机构改革方案被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这一方案,改革后宽城区区直党政机构设置31个,比改革前的42个减少11个,减少幅度为26.2%。改革的部门为:撤销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组建区计划与经济局;撤销区审干办,职能划入区委组织部;撤销区政策研究室,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撤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局、第二工业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技术监督局,成立文化体育局、水利林业局、农业蔬菜局、物价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改为区计划生育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改为科学技术局;成立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区经计委,为全民事业单位;区档案局与区档案室合一设置,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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