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造纸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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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926
机构名称: 长春市造纸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9/001
起始页: 0469.pdf
地址: 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东盛大街10号
前置机构: 满洲特殊制纸株式会社新京工场
起始时间: 1940年3月

机构描述

长春市造纸厂位于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东盛大街10号,占地面积63157平方米,生产用房面积18642平方米,是长春市造纸行业的骨干厂家,为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隶属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1988年,固定资产原值1187.6万元,净值801.9万元,年生产能力机制纸及纸板1.1万吨。 该厂始建于1940年3月,由伪满政权投资在长春市内成立“满洲特殊制纸株式会社新京工场”,1942年投产,当时仅有1台小型造纸机,主要生产民用纸,年生产能力140吨。1948年长春市解放,该厂收归国有,更名为长春市政府造纸厂,是长春市解放后复工生产最早的厂家之一。当时有职工113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当年生产单面新闻纸、包装纸和有光纸424吨。其后,中国科学院仪器馆光化部的晒图纸车间和公私合营恒大造纸厂的并入,使长春市造纸厂成为一个以生产机制纸和加工纸为主的综合性造纸厂家。 长春市造纸厂建厂后到1988年的48年间,先后经过增设晒图纸工程、纸机改造工程、锅炉改造工程、涂布纸工程、净水工程等技术改造项目,拥有各种型号抄纸机6台、涂布机5台、超级压光机1台,总计各种生产设备959台。能生产机制纸及纸板和加工纸2大系列、5大类型50余种规格的产品。产品合格率达到99.2%,有2个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和1个吉林省优质产品。在1987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该厂生产的铜版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部合格,主要指标超过轻工业部颁优质产品水平。 1988年,职工1078人,其中科技人员37人,占职工总数的3.4%。全员劳动生产率14518元/人。完成工业总产量1565万元,实现利税431.3万元(利润311.7万元),成为长春市盈利大户,也是长春造纸行业的龙头企业。从1949年到1988年末,累计实现利税4539.7万元,相当于固定资产总投入1140万元的3.98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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