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缝纫机总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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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912
机构名称: 长春市缝纫机总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9/001
起始页: 0438.pdf
地址: 长春市青冈路25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缝纫机制造厂
后置机构: 长春市东方机械厂
起始时间: 1958年

机构描述

长春市缝纫机总厂位于长春市青冈路25号,是全民所有制中型企业,隶属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该厂占地面积146250平方米,建筑面积46750平方米,职工1509人,各种专业技术人员63人,占职工总数4.2%,固定资产原值1930万元,净值1600万元,设备1060台,年生产能力家用缝纫机30万架。 该厂是1958年由5家小型工业厂社合并成立,厂名为长春市宽城区缝纫机制造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宽城区工业处管理。当时只有职工201人,各种陈旧设备21台,当年生产首批缝纫机21架,填补了省内空白。 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该厂亏损37.9万元,处于关停边缘。当时省市领导根据家用缝纫机是社会市场畅销产品,省内又是独家生产,决定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厂址由原四中东侧搬迁到现址,并投资184.6万元进行第一次技术改造,建起了机械加工、翻砂铸造、电镀、喷漆、总装等生产线,到1965年形成年生产能力3万架,被国家轻工业部列为缝纫机定点生产厂。随着工厂的不断发展,1979年又联合了6个小厂为分厂,厂名改为长春市缝纫机总厂,使省内配套件达到102种,占整机187种的54.6%,自给零件150个,占整机零件249个的60.2%。使单位成本下降到百元以下。从1980年开始,投资1007万元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主要完成对5大工艺进行全面改造和填平补齐,形成年产30万架缝纫机的生产能力。 1982年,全国缝纫机生产迅猛发展,同年整机厂达到72个,产量1289万架,出现了产大于销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长春市缝纫机总厂库存积压,市场滞销,亏损严重,于1984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做出转产决定后,划归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厂名改为长春市东方机械厂,转产水泵等产品。 长春市缝纫机总厂从建厂到转产26年间,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方便。共生产家用缝纫机150万架,实现利税1790万元,相当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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