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882
机构名称: 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8/001
起始页: 0301.pdf
起始时间: 1984年7月

机构描述

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建于1984年7月。1984年以前长春市兽医药械行政管理一直归长春市卫生局管理。兽医药品器械经营也归长春市医药公司经营。1953年,该公司在三马路设店经营少量兽药。1963年在二马路口(世一堂药店南侧)设立兽药批发部,批发零售兽药140余种,器械200余种,年销售额达140万元左右,盈利13万余元。1980年国务院颁布了《兽药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兽药、器械由畜牧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经销。为此长春市畜牧局从1982年起开始从事对兽医药械的管理工作,1984年5月,长春市农牧局向市编委提出申请增设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经长春市编委长编〔1984〕39号《关于同意建立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的批复》,1984年7月19日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正式建立。性质为国家事业单位,与长春市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是1套机构2个牌子,人员内部调剂。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畜牧兽医工作总站1楼。任务是检查指导兽药厂、药械站、制剂室的兽医药械生产、供应、管理工作,检查各级畜牧兽医站(所)对兽药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城区7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所)和较大的养畜单位所用的兽医药械进行计划调拨,以满足防治畜禽疾病的需要。该站由赵育杰负责组建,开展工作后,1986年2月任王国桢为站长。 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是先从事管理工作,后经批准建站。 1983年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按照国家《兽药管理暂行条例》及吉林省有关规定,对长春市辖区内的兽药生产、供应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及整顿。长春市有经吉林省农牧厅正式批准的兽药厂4家,有农安县兽药厂、德惠县兽药厂、长春市岳阳兽药厂、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兽药厂,共有职工249人,厂房面积1 789平方米,固定资产60万元,可生产46个品种,年创产值110万元,年利润14.8万元。长春市有6个已初具规模的兽医药械供应站,共有职工61人,经营近400个品种,年经营额在157.8万元,年利润为5.2万元。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于1983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对4个兽药厂,6个药械供应站,4个县站制剂室,12个公社畜牧兽医站及社办兽药厂进行了 1次检查。通过检查,看到德惠县兽医药械站经营情况比较好,全年进货额64万元,占长春市6个站进货总额48.1%。进货质量合格,管理好,周转快,供应品种多,收入多。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兽药厂办的也很好。技术力量强,设备条件好,药品质量过关。检查中也发现许多问题,一是兽药厂粗制乱造情况比较严重。4个药厂生产46个品种,有24个品种不合格,没有批号的占52%。最严重的是德惠县兽药厂生产的16个品种,有14个品种无批准文号,占87.5%。长春市岳阳兽药厂卫生条件差,无质量检验室,生产14个品种,有5个品种无批号,占35.1%。县级兽医站制剂室条件更差,九台县站制剂室制作的5个品种,只有1个品种合格。二是乱购乱销兽药问题普遍存在。各药械供应站乱购,经营无批号、假冒伪劣药品。兽药厂销售无批号药品。三是有的兽药厂还生产国家明文规定已淘汰的兽药,有的兽药供应站经销已淘汰的药品,甚至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的药品。针对上述问题,管理人员按照《兽药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对违法单位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并再度重申,不准生产单位生产无批号药品,不合格药品一律不准出厂,经销单位也不准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药品。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处以停产、停业整顿。被停业整顿的单位改正后,经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准再生产兽药或经销兽药。经再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吊销生产批号或营业执照。 1984年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暂行条例》。为搞好管理,防止粗制滥造及销售假冒伪劣兽医药品,巩固兽医药械产、销、用、管一体化成果。于1985年3月9日至3月23日,对辖区内5个兽药厂(又新建了长春兽药厂),6个药械站及部分畜牧兽医站的1984年工作情况进行了1次检查,这一次检查中了解到长春市的5个兽药厂生产条件都得到了改善,药品生产合格率上升幅度较大,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其中改善比较大的有长春市岳阳兽药厂,更换了新厂房,卫生条件较好,工艺流程合理,质量检验室得到了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兽药厂新购置了质检设备、仪器,开展了生测,化测,对药品批批把关出厂。1984年长春市5个兽药厂生产兽药品种为79个品种,生产产值为147.2万元,纯利润为19万元。兽药供应也大为改观,长春市经营兽医药械品种达421种,年总经营额为364.2万元,纯利润为18.3万元。各站严把进货关,无批号,质量低劣的药品大大减少。也对12个乡级站进行了检查,计查728种药品,不合格的为54种,占7.4%。1984年农安县兽药厂、长春市岳阳兽药厂分别被评为第1名、第2名。长春市郊区和榆树县药械站被评为第1名、第2名。 兽医药械归口管理以后,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认真贯彻落实《兽药暂行管理条例》,严把药品质量关,查处了近10万元的伪劣兽药,采取严管严罚,有效地控制了私购、乱购伪劣药品,保证了兽药质量,提高了各药厂及兽医药械供应站执法意识,提高生产与经营管理水平,兽医药械市场基本得到了整顿。 1985年11月长春市兽医药械管理站开办了长春市兽医药械商店,性质为大集体单位,因安置局内职工子女就业,为此享受集体所有制免税待遇。经营地点设在长春市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办公大楼1楼。经营药械是1984年从长春市医药公司二马路兽药批发部接收的40万元药品器械,当年经营药品和器械共490种,其中针剂146种,粉片剂为188种,器械156种。经营的药品主要有抗菌素、磺胺类药,解热镇痛药,健胃药、止泻药、泻药,中枢兴奋药,麻醉、镇静药,维生素、微量元素类药,激素类药,消毒药,驱虫药,中草药等。经营的器械有注射器械、手术器械、产科器械、消毒器械、检疫、检验器械、家畜人工授精的配种器械及畜禽饲养设备等。1986年以后长春市兽医药械商店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品种不断增加,经营收入不断提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全书翔实记述了长春市畜牧业发展的进程,全书七章,包括畜牧业志、畜牧业资源、畜禽产品及饲料加工、畜牧科技、畜禽疾病的防治及检疫、畜牧业机构。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