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美术研究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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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769
机构名称: 长春市美术研究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392.pdf
起始时间: 1950年4月16日

机构描述

1950年4月16日,长春市美术研究会在长春市文联内成立。它是中共长春市委领导下,开展社会主义美术事业的组织机构。承担了建国初期长春市的美术宣传和美术创作任务;团结在长春的专业、业余美术工作者,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繁荣社会主义美术创作,培养美术人才,开展专业和业余美术活动。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为工农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美术研究会通过了《章程》,制定了工作计划,选出21名执行委员,并由执委中选出主任委员徐渭(东北电影制片厂),副主任委员白光远(长春市文工团)、李毓朴(《长春新报》社)。秘书王兆一(长春市文工团),以及由马连第、潘豁达等7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有会员39人。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文工团,由白光远主持日常工作。 1957年6月1日,经中国美术家协会同意,在长春美术研究会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美术家协会长春分会筹委会,仍由中共长春市委领导。李又罘、徐渭、芦淦、白光远、胡忠元等作筹备委员。并调白光远到长春市文联负责美协筹委会的日常工作。任务是团结在长春的专业、业余美术工作者,开展美术创作展览和美术学术研究活动。经过两年的筹备工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长春分会筹委会的基础上,于195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吉林分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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