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满洲国乐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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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755
机构名称: 新京满洲国乐社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322.pdf
行业类型: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始时间: 1933年4月
结束时间: 1938年6月

机构描述

“新京满洲国乐社”的前身,是由伪国务院文教部责成邵继云(清朝和声署庶使)于1933年4月筹办的“燕乐传习所”。因该所经费无着,于同年6月停办。据1935年伪《满洲帝国文教部第二次年鉴》载:文教部为了“以研究保存古乐为目的”,决定由王季烈(伪执政府内务处技正)作为主要倡导者。将“燕乐传习所”改为“满洲国乐社”,于1933年7月正式成立。地址在“新京”(长春)二道街文庙内。该社以培养祀礼的乐生为主要目的,聘请许雨香担任教师,从“新京”市立第十九小学校选拔40名学生,集中在文庙内进行培训,学习江南丝竹乐、昆曲和祭典所用之音乐等,以培养乐生的演奏能力。该社自成立之日起,即担负了伪皇室的礼乐(如为伪“皇帝登极大典”奏乐)、伪满祭典奏乐等演奏任务,春秋二季为“新京”文庙祀孔奏乐。除此之外,也参加广播演奏和舞台演出活动。日伪统治当局名义上提倡“研究保存古乐”,实则对乐社的活动进行严密地监视与控制。并对具有中华民族意识的青年乐生进行残酷地迫害。至1938年6月,因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矛盾,导致国乐社解体。但乐社的成员并没有离去,仍以伪“满洲国乐社”的名义自行组织对外演出。直到1940年,乐社的成员相继加入一些新建的群众音乐组织和“新京”音乐院,伪“满洲乐部”和“满洲国乐社”的名字至此逐渐消失。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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