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县飞飞杂技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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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749
机构名称: 双阳县飞飞杂技组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298.pdf
前置机构: 双阳县民间职业飞飞杂技组
起始时间: 1953年

机构描述

民间职业杂技表演艺术团体。1953年经双阳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批准,成立于双阳县双阳镇。初名双阳县曲艺协会杂技小组。1958年更名为双阳县宋飞飞杂技表演小组。1963年易名双阳县民间职业飞飞杂技组。1965年改称双阳县双阳镇杂技组。“文化大革命”中停止营业演出。1979年经双阳县文化局批准,恢复今名,继续进行营业性演出。组长宋振帮(艺名飞飞)。该团以宋振帮之妻及其子女等家庭成员为主,临时招聘青年学员和乐队,时而同外地职业杂技艺人搭班合演。最少时4人,最多时达38人。经济上自负盈亏,演出收入为杂技组集体所有。演职人员无固定工资,实行分红制。演出无固定场所,在县城多演出于茶社或简易席棚;赴省内外巡回演出因地制宜,或会议室、俱乐部、剧院,或于学校操场露天公演。1960年购置容纳800人的布围棚,拥有扩音与照明设备,经常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境内各市、县演出。1983年首次入关南下。常演节目有小戏法、大中型魔术、气功和《椅子顶》、《软功叼花》、《高空晃板》等40余个。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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