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曲艺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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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715
机构名称: 长春市曲艺团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261.pdf
地址: 新民胡同内的百花曲艺社楼上
起始时间: 1958年11月

机构描述

1958年11月,长春市文化局派干部郑汕,将长春市曲艺联谊会的艺人和市内四海、公益、宝山(后改为山江)、百花、铁北、桃源等合作书曲茶社合并在一起,组建长春市曲艺团。于11月10日正式成立,为长春市文化局所属的集体所有制曲艺团体。团址设在新民胡同内的百花曲艺社楼上。团长固桐晟,政治指导员郑汕。由固桐晟、孙桐枝、陈长祥、王广宝、苏占恩、陈吉尧组成团务委员会。下设演员队、职工队和行政办公室。建团初期以演出长篇鼓书、评书为主,其后发展了相声、书曲短段,又吸收评弹和皮影。至1960年,组成评鼓队(在各茶社说长篇)、演出队(相声、书曲短段及魔术综合演出)、皮影队、评弹组。演职员最多达170人。1961年设艺术室,主任为孙桐枝。1962年增设魔术队。1963年解散皮影队和评弹组。1968年9月,全体人员参加省、市文化系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0年3月经学习班决定,解散长春市曲艺团,大部分人员按退职处理,被遣往农村落户,或自谋生路,或安排到城市区属街道工厂当工人。1978年,长春市文化局又责成专人筹备组建长春市曲艺团,先后从市内工厂调回部分演员、伴奏员,又从工厂企业选调一些演员、伴奏员,于1980年6月正式成立,为长春市文化局所属全民曲艺团体,编制30人。先后任团长的有王大力、王宪臣、李凤岐、李东兴、冯谢臣。演出节目有相声、单弦、西河大鼓、快板书和轻音乐、魔术等。1985年1月,再度被撤销,一部分业务骨干并入吉林省曲艺团,少数人员分配到长春话剧院、长春市杂技团和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工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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