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京剧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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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643
机构名称: 长春市京剧团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153.pdf
行业类型: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地址: 长春市东五马路14号
起始时间: 1949年
结束时间: 1986年

机构描述

长春市京剧团。国营京剧表演团体。1949年成立,1956年3月由民营公助改为国营。全团有演职员180余人。团址在长春市东五马路14号。先后担任主要领导工作的有阎茂林、王奎文、李树谷等。于1969年9月并入吉林省京剧团。 1972年4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重新组建京剧团。抽调原市京剧团和吉林省京剧团的李秋波、李声铜、尚凌云等10余人任教师,从初中学生和农村知识青年中招收学员60余名,边练功学戏,边演出实践。后又陆续吸收一些青年演员,加强阵容。1986年全团有演职员96人,团址在长春市解放大路104号。先后担任剧团主要领导的有赵惠、勾继成、李文农、许仲、阎作义等。1986年在调整中撤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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