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产管理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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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1602
机构名称: 长春市公产管理处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3/001
起始页: 0427.pdf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1日

机构描述

1949年5月,中央决定长春市划归吉林省辖。8月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通令改组长春市财政局公产处,成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公产管理处,由市直接领导,处长张诚华。内设总务、房地、营缮3个股。另设器材队、公产测查队。12月,处的机构扩大,成立了房地产公司,设总务、研究、管理、土地4个股。 1950年进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公产管理处扩编,处内设科,科内设股,在管理科内设土地股。是年10月,长春市民政局地政科并入市公产管理处。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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