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康宁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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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967
机构名称: 长春市康宁医院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0324.pdf
地址: 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181号原定安宫址
起始时间: 1958年12月19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康宁医院始建于1958年12月19日,当时称农安县精神病防治所,地址在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181号原定安宫址。它是由农安县民政局筹款,县卫生局调配技术力量,在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防治所大力协助下办起来的。1959年2月改为农安县精神病疗养院。1962年3月由长春市民政局接管,改为长春市精神病疗养院。1965年8月又改为长春市精神病人收容所。1969年7月交回农安县革命委员会民事组,改为农安县精神病人收容所。1970年2月改为农安县精神病院。1972年10月又为长春市民政局接管,改称长春市民政局精神病院。1987年1月3日改为长春市康宁医院。主要收养城镇中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以及患有精神病的复员退伍军人,并承担一部分一般精神病人的治疗任务。 建院初期,市康宁医院仅有一座破庙、3间土房作为办公室和病房,5铺大炕作为病床,煤油灯照明,火炉取暖,占地总面积为1万平方米。经过先后18次整修和扩建,占地总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至7470平方米,并使用上自来水、电灯照明、锅炉取暖和较先进的洗衣、厨房设备以及大小车辆,医疗器械也较为齐全,有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设有行政、医疗、疗养机构,拥有4个疗区400张床位,成为初具规模的中型精神病院。 市康宁医院初期因技术人员少,设备简陋,收容任务重,对患者采取关管的方法进行管理,即高围墙、铁栏杆、大锁,患者兴奋则采用“保护带”保护,电休克抑制。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逐渐实行开放管理,即不关、不锁、不绑,通过适当的药物、劳动、娱乐和教育“四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疗,取得了好的效果。截止1988年,30年累计接收精神病患者4153人,经治疗出院3699人。职工由建院时的5名增加到191名,形成一支由主治医师、医师、医士、护师、护士130人组成的医疗队伍。 康宁医院收养的“三无”精神病患者,人民政府多次提高他们的生活标准。1962年每人每月伙食费10元、医药费5元、生活零用费1.2元,每人每年服装费50元;1980年每人每月伙食费14元、医药费6元、生活零用费2元,每人每年服装费44元;1986年每人每月伙食费28元、医药费10元、生活零用费4元,每人每年服装费75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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