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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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966
机构名称: 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0322.pdf
起始时间: 1985年4月17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发展长春市残疾人福利事业,1985年4月1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并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名誉理事和理事。同年8月10日,召开了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会议,通过了《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并推选出名誉理事长1名,副名誉理事长7名,名誉理事15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6名,理事46名;任命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 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在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为盲人、聋哑人和其他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福利团体。其宗旨是本着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发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兴办与发展长春市残疾人福利事业,使残疾人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帮助,以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社会。其任务是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的就业、生活、康复和智力开发,为残疾人举办各项福利事业,筹集残疾人福利基金,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发展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福利组织的友好往来与相互合作。 长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后,按照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募集了资金。1985年10月8日,接受日本仙台市残疾人菅原泰磨捐赠的3万日元。1986年3月10日,接受第一汽车制造厂捐赠“解放牌”汽车1台。截止1987年末,先后有1000余个单位和个人向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69.4万元。1988年5月起开展了有奖募捐活动,向社会销售国家统一发行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200万元,留成55.6万元,为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打下了初步的物质基础。同时,广泛地宣传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加深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推动了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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