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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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965
机构名称: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0320.pdf
起始时间: 1988年12月26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1988年12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批准停止长春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组织活动,重新组建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这个组织是在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性残疾人群众团体,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时,动员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1989年7月17日至18日,召开了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成立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评议委员会、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盲人协会、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聋人协会、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肢残人协会,并民主选举出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和各协会领导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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