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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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925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172.pdf
地址: 长春
起始时间: 1986年2月

机构描述

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是根据沈阳军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统一规划,于1986年2月正式组建的。该师是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编组的,平时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战时划归指定的野战军指挥。预备役炮兵师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部下置科,辖炮兵第一、二、三、四团和直属分队。其基本任务是按照上级军事领导机关的统一计划和规定,进行定期的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的快速动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准备,一旦需要,立即转化为现役部队,遂行作战任务。 1985年4月,长春军分区奉吉林省军区命令,组建了长春陆军预备役师(同年11月29日改称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预任制,其中现役干部为长春军分区的附加编制,在长春军分区担任相应的职务。 1986年2月,沈阳军区下达预备役部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令,将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二、三团裁撤,以该师机关及所属步兵第一团、炮兵团和永吉、农安步兵预备役团为基础,改编成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实行单独编制。所属干部除专职副师长兼任长春军分区副司令员外,其它干部不再在军分区兼职。1987年10月,总参谋长杨得志签发参务字第38号电报,批准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从1988年1月起正式列入全军编制,并授予部队番号和军旗。 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师长和政治委员分别由长春军分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兼任,各级副职均由地方领导干部预任。所属炮兵第三团驻吉林地区境内,平时由吉林军分区领导指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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