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委建筑设计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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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783
机构名称: 长春市教委建筑设计室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444.pdf
地址: 汉口大街14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教育局建筑设计
起始时间: 1985年

机构描述

长春市教委建筑设计室,筹建于1985年,同年12月经市编委以长编(1985)115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列为局属事业单位,定编15人,最初的名称是长春市教育局建筑设计室,1988年7月5日根据市教委长教(1988)72号文件规定,更名为长春市教育委员会建筑设计室。现有人员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8人,技术员1人。现有中共党员1人,参加市教委房管所支部。设计室主任陈祖悦,办公地址汉口大街14号。 设计室的任务是:承担长春市五区、县(市)、师范学校、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的校园规划,教学楼舍、教工宿舍的建筑设计、维修改建设计以及建筑业务咨询等。设计室成立以来,已先后完成了市教委教工宿舍40000平方米、四十四中3100平方米、六十四中4300平方米、少年宫德龙楼1800平方米和绿园小学4300平方米等设计项目。 设计室的性质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实行经济责任制,上级不拨款,经费实行自负盈亏。每年纯利润15%上缴市教委,其余资金用于增加设备,扩大再生产,解决职工奖金和福利等。现有固定资产5000元,年收入70000元左右。几年来共收入近220000元,其中经费上缴、各种税金、扩大再生产、办公费用、工资、奖金等项开支近160000元,共结余60000元。 设计室几年来在人员少任务多的情况下较好完成了承担的各项任务。所有的规划、设计、咨询等,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室主任陈祖悦曾荣获省、市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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