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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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752
机构名称: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045.pdf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新疆街清华路15号
起始时间: 1956年1月19日

机构描述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1956年1月19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同时撤销1954年成立的长春市六五二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前身)厂区人民检察署。该署的各项检察业务统由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人员编制12人。内设侦查组、侦查监督组、审判监督组。1968年实行军事管制,后被撤销。1979年重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编制逐年增加,1988年人员编制76人,内设办公室、调研室、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侦查科和政工科。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疆街清华路15号。 历任检察长:张矢忠、李树荣、许景恒、马跃武、刘景奎。 历任副检察长:虞洪生、谢详、王三星、李木林、刘立金、王福镇、李凤君、李云霞。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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