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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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499
机构名称: 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264.pdf

机构描述

在吉林省的民航,1980年前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管理,1980年转到地方后,由国家民航总局直接领导。1982年3月1日,建立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分处,下设两个派出所,一是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分处大房身机场派出所,即长春机场派出所,二是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二道河子机场派出所。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的编制在民航内部单列,经费由民航行政事业费支出,待遇与地方公安机关相同。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由民航吉林省局直接领导,业务受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指导。根据长春市政府规定,凡在民航发生的一般案件和涉及航空安全的案件的侦查,由民航公安处负责;案件的管辖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一般案件由宽城区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收审、治安拘留由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执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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