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铁路公安机关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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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496
机构名称: 长春铁路公安机关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262.pdf
起始时间: 1945年9月6日

机构描述

长春铁路公安机关建于1945年9月6日,当时成立的吉林铁路局维持会,内设警务部。部长关维新与国民党建军头子纪大祚勾结,密谋将铁路警察变为国民党第十二先遣军,后被吉林卫戍区司令部逮捕。由吉林卫戍区司令部副司令员王效明兼任吉林铁路局警务部部长。11月初,吉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李鸿德担任警务部的副部长。这个警务部是东北铁路系统第一个公安保卫组织。长春市铁路系统的公安工作由该警务部领导。长铁公安机关于1948年10月重建,称长春铁路公安分局(后改公安处),隶属于吉林铁路公安局。1949年2月20日,随着长铁分局管内全线恢复通车,公安工作亦随之延伸,相继建立起长春、四平、铁岭、开原、公主岭、德惠等站的公安驻在所。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长铁公安机关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摧毁长春铁路系统的反动社会基础。同时新建和接管了范家屯、米沙子、郭家店、孟家屯、双庙子、哈拉哈、达家沟、陶赖昭、榆树等站公安驻在所,审定铁路要害35处。在有计划地经济建设中,铁路公安内部开展了“熟悉生产、参加生产、保卫生产”活动。1959年管内285个单位,跨入安全单位行列的就有257个,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文化大革命”期间,铁路公安干警遭受迫害,362名干警被集中到大屯镇“学习班”,数十名干警横遭批斗,原铁路公安分处处长杨德义、会计张汉林被迫自杀。“学习班”结束后,260名干警被遣散到各站、段参加劳动,使铁路公安保卫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项工作走上正轨。1979年1月成立起第一支刑侦专业队伍,很快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自1983年8月起,开展了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依法逮捕刑事犯罪分子182人,摧毁犯罪团伙39个,破获刑事案件271起。现在铁路公安队伍正沿着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方向不断前进,铁路公安处5年来连续获分局“先进党委”和“好班子”称号;17个基层班子有15个荣记三等功;立功受奖的干警有115人,其中成为全国、省和铁路局先进典型15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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