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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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486
机构名称: 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142.pdf
地址: 长春市警察局旧址

机构描述

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1946年4月14日,苏联红军离长回国。下午2时,东北民主联军对长春市发起进攻。长春市警察局以警察大队为主,加上各分局的警察,编成2个警察大队,与国民党军队一起守城。经过四天三夜的激战,守城军警溃败。东北民主联军进入长春,成立民主政府,组建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①(这个期间建立起来的是人民公安机关,为了方便阅读,故夹在本节内记述。),由东北局社会部长汪金祥任局长,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由东北局社会部部分干部和从延安、山东来的干部为骨干。地址设在今长春饭店,后迁入长春市警察局旧址。局内设秘书室、总务处、一处(督察处)、二处(警备处)、司法科、侦缉队。全市8个公安分局,共设70个分驻所。5月23日,东北民主联军撤离长春。汪金祥率市公安局干部30余人转赴哈尔滨。 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5月23日,国民党占领长春后,因原警察局长张炯在“四•一四战役”中被东北民主联军俘虏、副局长刘志格被击毙,东北行营派军事科长许赓扬为长春市警察局长。许调新一军53师,由桂洵任长春市警察局代理局长。1946年8月,桂洵调任国民党长春市政府参议,南京市警察厅副厅长乐干调任长春市警察局长,原国民党沈阳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督察长李贺民调任长春市警察局副局长。 乐干到任后,进行人事调整,重要职务均由南京带来的亲信或重庆特警班、北平特警班毕业的军统特务充当,并强化特务职能,在督察处中增设了调查股和情报网络,专门搜集中共情报,逮捕中共地下工作人员。还提出“警察军事化”的口号,改组刑事警官队,组建女子警察队,加强保安警察大队(骑巡队、车巡队)。1947年12月,乐干调回南京。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5分校(在长春市)警官班主任袁家佩任长春市警察局局长。 1948年春,东北人民解放军对长春久困重围。国民党当局加强长春城防,限制物资外流,严禁壮丁逃离,查处可疑人员。在市区周边西安桥、西道口、南关大桥、东大桥、红旗街、南岭等地,设立军警宪特联合卡哨,哨长由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或宪兵队派人充任,副哨长由警察局派人充任。长春市警察局还将女子警察队分派各卡哨,检查过往的妇女。 长春市警察局设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督察处、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卫生科、外事科、消防队、刑事警官队、保安警察大队、警察训练所及8个警察分局。 1946年,军统局改组,主要部分划入国防部保密局。6月以后,陆续将重庆特警班、北平特警班毕业的特务人员,派到长春市警察局充任要职。1948年2月,东北行辕二处将长春市警察局内64名军统特务编为保密局东北公开第八组,组长由副局长李贺民担任,副组长由督察处长牛凤翔和警察第一分局长李海涛充任,孙兴洲担任秘书,并按区域划分9个小组。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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