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衬衫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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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401
机构名称: 长春市衬衫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390.pdf
地址: 朝阳区宽平大路26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地方国营服装厂
起始时间: 1952年2月1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衬衫厂是长春市唯一的一家全民所有制服装生产企业,座落在朝阳区宽平大路26号。厂区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86平方米。1988年末有职工662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34万元,净值308万元;拥有各种专业设备476台,分设4个生产车间,年生产能力160万件。主要产品有男女衬衫和20个规格、140个花色品种,产品合格率达99.9%以上。 长春市衬衫厂创建于1952年2月1日。当时正值国家经济恢复建设时期的最后一年,长春市工业局对长春市属工业企业进行调整,将长春市百货公司被服厂、长春市花纱布公司染厂、长春市针织厂、长春市麻袋厂四个小型企业合并成一个大厂,称长春市地方国营服装厂。厂址在永春路19号,占地面积7145平方米,在册职工878人。设针织和被服两个生产车间,主要为百货批发站加工服装、袜子等,年加工服装5万件。1953年进入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企业开始生产衬衫,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当年就生产衬衫10.6万件。 1960年8月,该厂接受了第一批出口加工任务,这是长春市服装史上第一次生产外销产品。当年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类服装19万件,得到上级部门好评。同年9日,长春市皮件厂并入该厂,企业进一步扩大。 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企业曾一度亏损。1971年,企业更名为长春市服装皮革制品厂,隶属于长春市二轻工业局。 1973年,国家投资50万元,在朝阳区宽平大路西侧筹建新厂房,占地13000平方米。1976年新厂房竣工,年末将长春市服装皮革制品厂中的服装生产车间分出,建成衬衫专业厂,厂名为长春市衬衫厂。1977年1月1日,衬衫厂正式搬入新厂房,当时有职工490人,当年完成衬衫78.9万件,实现利润26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衬衫厂走上健康发展的新阶段。1979年8月被省政府列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试点单位,1980年企业开始进行全面整顿,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把目标管理引入企业正常管理中,将全厂的总目标层层分解到科室、车间、班组及个人。1984年,长春市衬衫厂又被省政府列入第一批试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单位。企业在试行厂长负责制中突出了厂长的中心地位,全面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加之强化管理,严格岗位检查,开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等措施,使企业井然有序,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物质、精神双丰收。 由于企业常年坚持不懈地开展“以质量求生存”的活动,所以职工们的质量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人人关心质量,使该厂的产品质量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9.92%左右。产品有参叶牌、旭光牌、银云牌、健力牌、凯凤牌5个系列20多种规格。产品不仅销往全国各地,还先后远销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长春市衬衫厂是长春市服装工业的排头兵,多年来为长春市的服装工业发展做出贡献,也同样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奖励和鼓舞。企业连续9年被省、市政府评为“先进企业”和“文明标兵单位”;1983年6月被省政府首批命名为“六好企业”;1985年被国家体改委授予“全国企业整顿先进单位”;1986年被国家轻工业部评为“优秀质量管理企业”和“全面物资管理优秀单位”;1987年被首批评为“省级先进企业”;1988年被评为“市级先进企业”。 长春市衬衫厂的经济效益一直较好,工业总产值稳定在1500万元左右,出口产值稳定在150万元左右(占1/10)。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00万元,出口产品产值140万元,实现利润70万元,上缴税金5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0649元,人均创利税1839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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