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服装一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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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392
机构名称: 长春市服装一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380.pdf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184号
前置机构: 春城服装厂
起始时间: 1956年

机构描述

长春市服装一厂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184号,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区占地面积2823平方米,建筑面积3094平方米,全厂共有职工230人。1988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4.4万元,净值32.7万元,共有设备152台,其中引进国外先进设备25台,设3个生产车间。该厂是以生产出口服装为主的企业,主要产品有男女西服、夹克衫等,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件。 1956年,在“一化三改”运动中,由长春市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十被服生产合作社联合组成了长春市联合服装厂,当时有职工123人,厂长为苏明星同志,隶属于长春市手工业联社。当时分4个生产车间分散生产,车间地址分别在东三马路、永春路、东三条街和大马路,设备全部是由职工自带的“一五型”和“四四型”脚踏缝纫机。当时没有固定产品,除了加工零活外也加工一些布衬衣、衬裤等,年产值65.5万元。 1958年,经长春市政府统一调整,该厂由隶属手工业联社移交给市商业局管理,成为长春市第二百货商店的下属厂,并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由零活加工改为批量生产为二商店提供商品。 1962年,企业更名为二商店服装厂,隶属于长春市手工业管理局,企业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63年,企业更名为春城服装厂。同年,手工业局成立服装工业公司,企业归口于服装公司管理。这一年里,企业开始实现半机械化生产,采用电动缝纫机流水作业,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63~1964年,生产各式服装39.1万件,完成工业总产值246.9万元,实现利润13.1万元。 1971年,企业接受省外贸公司的出口服装任务,开始了出口服装生产。1972年完成出口产品1.2万件,创造产值191万元,实现利润15.8万元。 1978年,为适应行业管理的要求,企业更名为长春市服装一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场变化很大。特别是计划经济逐渐被市场经济取代,产品由国家包销变成企业自销以后,企业一时难以适应。1979~1984年间,企业曾一度因盲目生产而造成了产品积压。为把企业搞活和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该厂以改革为中心,从整顿企业内部管理入手,建立健全了各项岗位责任制,使企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经营管理上,加强市场信息反馈,及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扩大销售渠道,逐渐适应了市场竞争形势。1985年,企业彻底扭转了被动局面,当年实现利润26万元,比1984年提高了25%。 1986~1988年,该厂加大了改革力度,使企业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产品销售上。内销产品由于扩大范围,销售到全国各地;外销产品由于产品合格率高,在北京进出口公司、吉林省外贸公司和国家进出口检验局等部门,都享有较好的信誉,因此几年中都有计划地连续出口,出口产品产值每年约占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几年中已为国家创外汇200多万美元。 1985年和1986年,企业连续两年被长春市二轻工业局评为“先进企业”和“文明工厂”。1986年,企业获省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局颁发的《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同年生产的牛仔裤在全国九省市服装行业产品质量评比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第一名。在1987年全省服装行业质量评比会上,该厂生产的男女风衣被评为“优质产品”第一名。 1986年,企业自筹资金145万元,扩建厂房2134平方米,盖起一栋3层楼的新厂房,更新设备100台(套),为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后劲。 1988年,企业实现产值327万元,出口产品产值297万元,占总产值的91%,实现利润23.6万元,被市纺织服装管理局评为“先进企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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