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艺美术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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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372
机构名称: 长春市工艺美术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26.pdf
起始时间: 1954年

机构描述

长春市工艺美术厂始建于1954年,当时从业人员仅有12人,主要产品有牌匾和石膏雕塑。1956年职工增加到45人。1960年产品增加了木画、羽毛画、石雕和玉雕。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企业全部停产,并于1969年宣告解散。1971年10月,工艺美术厂重新组建,羽毛画、木画恢复生产。1979年有职工149人,并增加了玻璃画和制镜等产品。 1983年,在全国羽毛工艺品同行业技术评比会上,该厂获总分第四名。1984年,在全国工艺美术品百花奖评比会上,立体鸟小特艺荣获了优秀创作一等奖。在1985年全国旅游工艺展评会和1986年全国工艺美术品百花奖评比会上,该厂的立体小特艺——云菇芦花鸡又获得了一等奖。 1985年从日本引进了两台割片机,彻底改变了木画工人依靠手工片料的状况。1986年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将亏损企业木雕厂并入工艺美术厂,从而保留了品种,扩大了厂区面积,增强了实力。 1988年,该厂有职工129人,厂区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1万元,净值55.9万元,流动资金43万元,主要设备64台。不仅能生产木画、羽毛画、紫银芝立体鸟,同时还兼营民用镜和奖状框。木画、羽毛画、紫银芝立体鸟和羽毛立体鸟都远销日本、美国、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为国家创取了大量外汇。 1988年,该厂完成工业总产值234万元,实现利润26.5万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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