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皮毛厂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371
机构名称: 长春市皮毛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24.pdf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二路北七条街2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百货站制帽厂

机构描述

长春市皮毛厂是吉林省较大的一家皮毛工厂,位于宽城区铁北二路北七条街2号,厂区占地面积2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1988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97.1万元,净值168.4万元,流动资金195.8万元,职工360人,有4个生产车间,237台主要设备,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该厂年投皮量16万标张,主要以羊皮、狗皮、猫皮、兔皮、狐狸皮、貉子皮等各种动物皮毛为材料,承做各种羊剪绒图案褥子,各类粗、细皮褥子,拼接各种围脖和工艺壁毯,同时还生产夹、棉皮帽,承接对外加工业务,为公安部门制做各类皮毛服装、帽子等。 1979年,该厂生产的狗皮褥子在全国质量评比会上荣获第一名。1980年羊皮褥子获得全国质量评比第一名。 该厂的前身是1958年由制帽社、皮毛社、第一制帽社、第二制帽社、第三制帽社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而成的长春市百货站制帽厂。当时有职工508人、60台脚踏缝纫机和几口大锅,只生产帽子和一小部分裘皮制品。1962年改为地方国营——长春市皮毛厂。 该厂从1958年到1966年,生产逐渐得到发展,在开展技术革新的基础上,提出了“拔掉橛子,扔掉大铲,制造铲皮机”的口号。在一没有图纸,二没有样板的情况下,经过反复试验,终于造出了铲皮机,从而使铲皮生产效率提高了7倍。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前后共制造出专用设备45台,实现了熟皮、铲皮、剪绒、抓皮、打皮、染色、压遮、净口等工序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65%。“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受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生产受到一些干扰,但工人们没有停产,企业的产量和效益比较稳定。1967年工业总产值为186万元、利润为9万元;1968年产值为121万元、利润为7万元;1969年产值达到19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 进入20世纪70年代,该厂改革了旧的生产工艺,采用新材料,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花色品种,并试制成功了出口产品——羊绒壁毯、大型图案挂毯和羊绒图案小垫,这些产品受到外商的热烈欢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该厂在改革中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转变了经营思想,狠抓了产品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能力。198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01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198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85万元。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02.1万元,扭转了连年亏损局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