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影制片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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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97
机构名称: 长春电影制片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050.pdf
地址: 沈阳市
起始时间: 1946年7月7日

机构描述

1946年7月7日建立,厂长金山,秘书主任李畏,隶属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东北特派员办公处(地点在沈阳市)。 “长制”设有总务、技术、剧务3个组和剧团、交响乐团。王紫东任总务组长,杨霁明任技术组长,朱文顺任剧务组长,沈剡任剧团团长,盛家伦任交响乐团团长。隶属于“长制”的机构有唱片厂和唱针厂。 在东北民主联军围城攻势日益紧张的形势下,金山于1947年12月撤离长春,1948年2月,杨霁明最后离长去沈阳,“长制”成为仅有数十人的一个烂摊子。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长制”的厂房及设备被东北电影制片厂接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本志以长影的历史行程和长春的电影活动为基本线索,上溯下延,记述了长春电影事业的渊源和演变。全书分九章,包括制片生产沿革、体制机构、人员、影片、影片发行放映、设备技术、队伍培训、对外交流、电影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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