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影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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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93
机构名称: 东北电影公司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049.pdf
地址: 长春市洪熙街602号(今长春市红旗街16号)
后置机构: 东北电影制片厂
起始时间: 1945年10月1日

机构描述

东北电影公司,在中共长春市委委员刘健民、赵东黎组织领导下,于1945年10月1日建立,地点在长春市洪熙街602号(今长春市红旗街16号)。 1946年5月23日,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搬迁到合江省兴山市(今黑龙江省鹤岗市),1946年10月1日改称东北电影制片厂。 东北电影公司成立时,先由张辛实任总经理,王启民任副总经理,江浩任总务部长,马守清任制作部长,傅连生任营业部长,日本委员大塚有章、仁保芳男、西村龙三负责做日本职员工作。 东北电影公司设有14个科。总务部下设秘书科、人事科、会计科、资材科。制作部下设制作处,辖剧务科、导演科、演员科。技术处下辖摄影科、录音科、洗印科、美工科。还有直属总务科。营业部下设宣传科和放映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本志以长影的历史行程和长春的电影活动为基本线索,上溯下延,记述了长春电影事业的渊源和演变。全书分九章,包括制片生产沿革、体制机构、人员、影片、影片发行放映、设备技术、队伍培训、对外交流、电影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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