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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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74
机构名称: 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039.pdf
起始时间: 1937年10月21日

机构描述

1937年10月21日,伪满洲国第298号敕令发布《外国法人法》,第一条规定:原来由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经营的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各支店的瓦斯事业,由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承袭。从12月1日起,废除“治外法权”后,移交伪满洲国法人。在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导演下,11月5日开始制定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章程,确定股数。11月6日,申请入股终了。11月10日,第一次股金缴款完毕。11月25日,日本国驻伪满洲国特命全权大使同意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瓦斯事业划归伪满洲国,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正式建立。11月26日,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向伪满洲国申情企业登记完毕。至此,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成为日本人以满洲国法人身份在伪满洲国建立的企业。 满洲瓦斯株式会社资本金1000万日元,计20万股,每股50日元,由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出资全部购买,持股率100%,第一次支付金额800万日元,其中原南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的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瓦斯制造所的设施及附带物品评价额796万日元,不足的金额4万日元,用现金出资。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本店(即总公司)设在长春,4个支店(即分公司)设施在新京、奉天、鞍山及安东。此间长春支店内部机构未有变化。 1938年3月28日,满洲瓦斯株式会社第一期决算监察报告统计,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固定资产8032953.86日元,其中新京支店3252618.43日元,奉天支店3611388.27日元,鞍山支店609569.84日元,安东支店559377.32日元。当时新京支店职工人数为113人,其中日本人69人(职员和雇员),中国人44人(雇员和工人)。1940年,职工人数286人,其中日本人134人(职员和雇员),中国人152人(雇员和工人)。 此后,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扩大招股,到1941年资本金增加到2000万日元。1938年12月建成锦州支店,1943年2月建成哈尔滨支店。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满洲瓦斯株式会社及其所属6个支店全部先后停止经营。 满洲瓦斯株式会社董事长谷川善次郎。常务董事门间坚一、青木哲儿。董事黑川秀孝、铃木达德。监查长仓亲义、大山寿。主任工程师青木哲儿。经理部长后藤末男。 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长青木哲儿(1942年)、山奇正在(1943年至1945年8月)。 日本国投降前夕,满洲瓦斯株式会社新京支店组织机构详见表1。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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