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郊区消费者协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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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49
机构名称: 长春市郊区消费者协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568.pdf
起始时间: 1987年12月18日

机构描述

郊区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12月18日成立。它是以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维护为原则的,国家对经济领域实行司法、行政和群众监督的群众组织。全区10个乡(镇)普遍建立了消费者联络站。协会设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广泛开展宣传,下发宣传材料2万份,答复咨询19次,受理投诉案件7起(转办1起,结案6起),收非法所得326.90元,保护了消费者利益,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生产的发展,被市评为先进协会。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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