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洲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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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3137
人物姓名: 黄永洲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2/001
起始页: 0270.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29年10月
籍贯: 吉林省长春市
民族: 汉族

传略

黄永洲,男,汉族,1929年10月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 1950年参加工作,1956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历任宽城区奋进乡上台村副村长、新丰公社生产队长、奋进公社畜牧场场长、党支部书记。现任宽城区奋进乡上台村党总支书记。 1960年,奋进公社上台子大队200多户菜农,家家欠三角债,生活极为困难。黄永洲放弃了奋进公社畜牧场场长的职务和每月近100元的收入,回到上台大队任党支部书记。他贯彻执行“以副养农”的方针,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自救。利用伊通河边砂子多的自然条件,发动群众挖砂子卖给城市基建单位,这一年冬天挣了7万元。5万元给群众买口粮,2万元买了12匹马,发展生产。随后组织党员、群众挖渠道、修泵站,引伊通河水进屯。1968年,全大队104公顷菜田全部实现了水浇化,使蔬菜总产量增长了3倍,人均收入达到220元。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他推广科学种菜。在全市率先引进塑料大棚栽培技术,并扩大温室生产面积。到1988年,全村温室生产面积发展到1.9万米2,大棚栽培面积发展到16.6万米2。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大棚间、混、套种栽培方法,提高了产量,增加了品种,创造了1年生产4茬蔬菜的记录。1987、1988年先后有日本、波兰、瑞士、朝鲜、苏联等10多个国家的农业代表团来村访问考察,受到国际农业专家的称赞。 黄永洲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市场调查,总结出“提前、延后、赶节、堵缺”的产销规律,做到生产应时应需,蔬菜上市应季应节,丰富了蔬菜市场。 1984年,蔬菜生产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黄永洲坚持实事求是,视本村实际情况,宜统则统、宜包则包,不搞一刀切。对无力承包的困难户,组织起来成立了两个生产组,派有经验的干部组织领导生产。这一年生产组每个劳力所得3000多元,与承包户收入相差无几。对缺少技术的承包户,采取党员干部包户岗位责任制,实行“服务五到户”,即技术指导服务到户、生产资料服务到户、计划信息服务到户、大型农机服务到户、水利灌溉服务到户,解除了菜农的后顾之忧。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温室、大棚等保护地实行租赁承包,并制定了“三不租”制度:有菜不卖给国家、不保主渠道的不租,不以农肥还田、搞掠夺式生产的不租,达不到计划产量的不租。这些做法,有效地调动了菜农的生产积极性,保持了蔬菜生产的稳步增长和发展后劲。 在不断发展蔬菜生产的同时,还带领全村党员、群众大力发展村办工业。采取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再发展一个的“滚雪球”办法,聘用了省内外24名工程师,办起了针织厂、服装厂、机械厂、排灌机械厂等村办企业。并积极完善村办企业管理机制,建立了“统一领导、集体经营、指标管理,全员承包、利润分成”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企业领导和工人两方面的积极性。 1988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131万元,实现利税225万元,全村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200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200元,是1968年的10倍。全村245户菜农,年收入达到万元的233户,占95%,成为全市蔬菜乡村脱贫致富的首户。 全村富裕起来之后,黄永洲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又为群众做了3件实事。一是建机井,为家家户户安上了自来水。二是建副食、粮油、煤炭商店,方便群众。三是实行菜农劳保制度,每年拿出5万多元为村里60岁以上的男社员、58岁以上的女社员发放劳保费,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还主动派出技术员,拿出资金,同马家村结成扶贫对子帮助发展生产。 1983至1986年被评为宽城区劳动模范。1987年与1988年被评为长春市模范共产党员。1988年10月被评为省优秀企业家。1988年12月被省政府授予“振兴吉林”一等功。1988年被选为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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