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勇成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2579
人物姓名: 蓝勇成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9/001
起始页: 0307.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2年
卒年: 1982年
籍贯: 甘肃省武都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蓝勇成 (1912—1982) 蓝勇成,男,汉族,甘肃省武都县人。出生在雇农家庭,幼年读小学,10岁开始务农。1931年、1932年两次被国民党抓去当兵。1934年在区套村当村长。1935年当雇工。1936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十八师当战士。193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8年改编为八路军2纵队,先后任334旅689团侦察班长、总务科管理员、教导员、特务营连长、22团教导队长、旅教导大队队长。1946年1月任乾安吉江军区扶余建设学院科长。同年7月,调乾安吉江军区实业公司任副经理。1947年任西满贸易局局长。1948年任农安贸易局局长。1949年调长春市任工商局局长。1957年任第二商业局局长。1962年调市物价委员会任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被“罢官”。1969年8月参加工宣队,11月到双阳县插队。1973年调市视察室任视察员。1979年任商业局局长。1980年任商业局副局长。 蓝勇成为革命事业工作了一生。在部人工作时,遵守纪律,执行命令,按时完成任务。解放战争时期转入地方,从事商业工作,执行规定,掌握政策,组织国营、私营企业到敌占区采购商品,增加解放区商品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为解放事业积累资金。 新中国建立后,忠实地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商业活动。长春解放初期,遵照中共长春市委的指示,建立国营商业,发展合作社商业,恢复私营商业,扩大商品来源,占领批发市场,增加商品零售,平抑物价。“一五”计划期间,带领干部开展对私营资本主义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组织起长春市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商业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后,按国家统一规定实施计划收购,计划供应,保证了市场的基本稳定。“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人受到迫害时,他仍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信党和党的政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拥护、执行党的决议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刻意摸索商业改革的路子。支持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和政府权力下放的规定。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坚贞品德。 1982年病逝,终年71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商业志

《长春市志 商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概述、人物、大事记、附录四部分。内容包括:商业演变、商业体系、商业市场、商业分类、饮食服务业等。

阅读

相关专题

村长
职位
雇工
职位
战士
职位
教导员
职位
科长
职位
副经理
职位
局长
职位
局长
职位
局长
职位
局长
职位
副主任
职位
插队
职位
视察员
职位
局长
职位
副局长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