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炳臣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2276
人物姓名: 蔡炳臣
人物异名: 别名:蔡永瑛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793.pdf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5年12月
卒年: 1978年
籍贯: 河南省商城县

传略

蔡炳臣,别名蔡永瑛,1915年12月出生,河南省商城县双祷铺人。 1930年,工农红军发展到河南省商城县,蔡炳臣参加了苏维埃儿童团少先队,为新生革命政权站岗放哨,后在乡苏维埃政权担任文书工作。1932年春,由区模范营参加工农红军二十五军七十三师二一七团,历任副排长、排长、英山太湖边区便衣队队长等职。这一时期主力红军长征去陕北,蔡炳臣所在的红二十五军在鄂豫皖地区坚持武装斗争,为粉碎国民党反动地主武装对根据地红色政权的“围剿”、“驻剿”进行了英勇顽强,艰苦卓绝的斗争,为壮大革命力量,巩固革命根据地做出了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等职。带领部队和组织群众扩大抗日武装力量,为粉碎日军“大扫荡”、为反侵略战争做出了应有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蔡炳臣随新四军四十二师干部团来东北,在松江军区二分区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7年任三纵队组织部长、后勤部政治委员、一五三师、一一八师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威远堡战斗、锦州战役、天津战役、渡江战役、衡宝战役和广西围歼战,为建立新中国做出了贡献。 建国后,任公安师政治委员,沈阳军区公安军副政治委员。1955年,蔡炳臣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57年9月,任吉林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在吉林省军区工作的4年间,为省军区部队的政治工作、民兵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此间,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革命回忆录《一颗火种》的编写出版工作。该书生动细致地记叙了红二十五军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武装斗争。1961年,调广东省武装警察总队任政治委员、独立师政治委员,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铁道兵政治部副主任等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蔡炳臣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被诬陷为“军内走资派”,受到残酷迫害,1978年含冤去世。同年,中共中央发出中发〔1978〕21号文件为蔡炳臣彻底平反昭雪。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阅读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