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才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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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1763
人物姓名: 李书才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279.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39年3月
籍贯: 河北省文安县
民族: 回族

传略

李书才男,回族,河北省文安县人,1939年3月出生。1965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1974年从事环境保护工作。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等职务。 1975年李书才同志参加了第二松花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长春市工业废水的调查研究,完成了第二松花江流域污染源调查报告,成果突出,获吉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成果四等。1985年他又组织全市进行了由国家下达的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此次调查,长春市被国家列为污染源调查优秀城市,并获得全省第一的称号。他本人被国家科委、国家环保局、国家经委、人事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授于“先进领导组织奖”。 为改善长春市的大气环境,他积极促进和协调长春市城区集中供热的建设。在利用铁北发电厂余热实行区域供热的建设中,他曾多次向有关领导提出建议,参与编制供热方案,协调落实资金,使该项目于1980年11月竣工使用,减轻了铁北地区的大气污染。 1977年参加制定的《长春市饮用水源保护暂行管理条例》,不仅对长春市依法保护水源环境起到重要作用,也为国家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提供地方经验和借鉴。 他从事环境管理工作期间,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一些不按环保法规办事的单位敢抓敢管,对不服管理并向法院起诉的,他“不畏权、不畏上”,敢于出庭申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依法保护了环境。 1984年,李书才同志被任命为长春市环保局副局长。为有效地防治大气污染,他与局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进行点源治理的同时,全力开展城市的集中供热和联片采暖。对新建住宅区严格把关,不建分散锅炉房,实行小区集中联片供热,对可以进行联片采暖的单位,一律实行联片采暖。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烟尘控制区的创建工作和汽车尾气监测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沥青烟的排放及锅炉、除尘器生产厂家的管理。通过市长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单位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经不懈的努力,长春市的大气环境有所好转,1988年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比1985年下降110微克/立方米。 为降低城市噪声,组织完成了城市噪声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多项规定,限制机动车鸣笛和行驶路线,限制使用室外广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源限期治理,并在市区一些安静地带创建“安静区”,逐步降低城市环境噪声。 为减轻水体污染,该同志积极促进长春市工业废水治理步伐。在抓新建污水治理设施的同时,加强对老污染源的管理。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不用的,采取通报批评,并加收排污费。为依法保护环境,组织修改了《长春市生活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完成了《长春市质量化目标管理》水部分,组织编写了《饮马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等。 为管好、用好排污费补助资金,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投资效益,又于1988年主持制定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改变过去拨款为贷款,使环境治理工作有了新突破。 为充实和加强环境管理队伍,多次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请求,增加基层环境管理人员的编制。经不断努力,长春市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70名编制解决了街道(乡)政府设立环保员的问题。使长春市形成了市、区、街(乡)三级环境管理机构。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积极组建长春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经市政府批准,长春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于1986年正式成立。为加强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工作,从财力、物力、技术上给予积极支持。到1988年末,5县(市)的环境监测站全部建立,并完成了站舍的土建工作。 他在担任局领导工作期间,与领导班子一道抓实事,重效果。在抓烟尘的治理工作中,改变过去一律采取限期治理、罚款等办法,结合实际,对于在近期和“七五”期间可以实现集中供热的单位,锅炉改造放宽要求,避免了重复投资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为加强“三同时”工作,实行条块分工、责权统一,加强岗位责任制建设,使“三同时”执行率逐年上升。 为使长春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计划、有目标的深入开展,该同志组织完成了“七五”规划和《长春市2000年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写工作,为深入开展长春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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