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海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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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1676
人物姓名: 陈群海
人物异名: 原名:陈大猷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56.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9年
卒年: 1988年
籍贯: 河北省柏乡县

传略

陈群海,原名陈大猷,1919年1月2日生于河北省柏乡县南黄泥村。1938年4月参加革命,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群海参加工作后,历任柏乡县游击队联络员,柏乡县抗日大队特派员,战委会除奸部部长,柏乡县政府粮食兼军用代办所科长,柏乡县一、三区书记兼区长,河北冀县特区财粮工作科长,新河县三区区长,柏乡县公安局局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交际处保卫秘书,中央统战部交际处保卫秘书、中南海政协筹备委员会警卫科长,中央警卫局二处副处长,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处长。 1956年2月至1958年2月,陈群海在中央公安学院学习后,调到长春市公安局,任三处处长,后为副局长。1966年4月,调德惠地区专署公安处任处长。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进入公检法学习班。1969年8月至1972年3月,先后到前郭旗农场劳动、双阳县长岭公社插队落户。1972年4月,任长春市汽车公司党委书记。1974年4月,回市公安局任副局长。 陈群海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先后主管过户籍、治安、劳改、劳教等项工作。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保持了革命干部的光荣传统。他长期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他平易近人,作风踏实,忠于党,忠于人民,不幸因病于1988年6月4日逝世,终年69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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