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香九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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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1628
人物姓名: 赵香九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511.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籍贯: 河北省束鹿县

传略

赵香九,38岁,河北束鹿县人,流氓出身,1946年在头道沟开设“美香班”妓院,收买妓女,有日本人、朝鲜人、中国人共40余人。1947年参加国民党长春市党部工作队,并与国民党长春督察处勾结,持有“警备密查”证件,经常身着国民党军服,佩带手枪,横行霸道。他常用手枪威吓或用笔杆夹妓女手指,毒打妓女,对容貌好的妓女用手枪威逼强奸。长春解放后私设暗娼。判处徒刑15年,没收全部财产。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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