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跃先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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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0020220001597
人物姓名: 张跃先
人物异名: 又名:张逸民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163.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8年
卒年: 1949年10月17日
籍贯: 河北省东光县

传略

张跃先又名张逸民,1918年生,河北省东光县人。1940年于伪新京市地方警察学校毕业后,在伪首都警察厅外事科当内勤警士、勤务警尉。在外事科办理旅行证时,极尽勒索之能事。给新市场开茶馆的梁富办理回关里的旅行证,勒索伪币600元。在全满取缔贩运黄金行动中,将李彦行、侯某逮捕审讯,因同案人刘某逃跑,将其妻抓来关押在旅馆里,没收金戒指7只、金表一块并罚款。他用罚来的款物捐给“国防献金”,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效忠。1945年,参加“五•二三”事件的大逮捕。对于庆春、曹玉勋、柳玉林、吴凤琴(女)等人的审讯,施以毒刑。令吴凤琴举棍子、跪板凳,百般折磨。新民戏院一女演员,系有夫之妇,他长期霸占。看戏时,对演员唱腔、动作横加挑剔,动辄打人。查旅馆、妓院,施展淫威,从辱骂到殴打,群众称之为张大棒子。日本投降后,摇身一变,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充任中统长春区第二分区主任兼王爷庙情报据点主任。侦察并检举中共地工人员于经五、李真凡等多人,遭国民党长春督察处杀害。1948年12月15日,长春市公安局将其逮捕。1949年10月17日,被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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