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1988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48
颗粒名称: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1988年)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266-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1976年10月—1988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干部作风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干部队伍 作风

内容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保证长春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市政府对今后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战略性部署:组织干部开展社会主义竞赛活动;在机关中建立岗位责任制,重点加强干部的廉政作风建设,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政府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干部的作风得到恢复和发扬。
  1980年5月26日,市政府对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要加强各级政府作风建设,认真改进干部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十分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做人民的公仆,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要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对人民负责和对上级负责统一起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克服“五多”,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要大力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和报表,克服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使领导干部从会议和文件堆里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和解决“四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从上至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对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独断专行,对于具体工作问题,要大胆负责,不能只靠开会解决问题。反对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维护国家的政策、法令。坚决克服那种遇事推诿、敷衍塞责、互相扯皮、办事拖拉的不良现象,提倡雷厉风行,勇于负责的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要讲究实效,有布置、有检查,善始善终,切不可朝令夕改,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要加强集体办公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坚持克服那种说大话、说假话、说空话的坏作风,不做图虚名、招实祸的蠢事。要克服特权思想,提倡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作风。政府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反对利用职权搞特权,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坚决反对摆阔气、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任意挥霍国家资金铺张浪费的恶劣行为。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提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与人民同甘共苦。同年,市政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对照检查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加强民主集中制,广泛开展了机关的社会主义竞争和党内“双先一优”(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通过学习和开展竞赛活动,机关干部风气了有了很大好转,在10年浩劫中被严重损害和丢掉的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有了较大恢复和发扬。民主空气增强了,“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减少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多了,脱离实际、官僚主义、瞎指挥的现象少了;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的人多了,满足不当外行、混日子的少了;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扬了,办事拖拉、消极怠工、迟到早退的现象少了;遵纪守法,不搞特殊化的多了,违法乱纪、多吃多占、利用职权搞特权的少了。整个机关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政治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怀的生动活泼的新景象。
  1981年,市政府根据中组部和省政府关于在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在机关中建立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在机关59个委、办、局中,已有51个单位制订或修正了职责范围,占单位总数的87.9%。并组织机关干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开展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竞赛活动,涌现出了63个团结战斗的先进集体,679名思想先进、工作突出的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实行岗位责任制给机关带来了新变化,初步解决了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问题,改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1982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市政府认真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加强了干部廉政作风建设。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了全面部署,抓了思想动员,组织全机关收听了省、市召开的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在斗争引向深入后,领导干部亲自抓大、要案,组织深入细致的内查外调,及时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理。1982年全市机关共查处大案件12起,其中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两起,千元以上的10起。违法犯罪涉及局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党员4人。依法逮捕6人,收容审查2人,判刑2人,已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2692元,退赔公款、公物2324元。通过这场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活动,狠刹了歪风邪气,申张了正气。
  在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的同时,市政府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结合党建工作,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坚持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利用活生生的典型,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教育。结合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斗争,开展了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和检查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各项党规党纪,加快了各种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82年共受理了反映揭发某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超标准住房,安排子女走后门,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吃喝浪费等来信来访96件。1983年,进一步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专人抓这项工作。市政府还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36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市里举办的“打击经济犯罪暨反腐蚀教育展览”,并结合展览的典型案例,联系实际,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教育。通过开展反腐斗争,党风明显好转,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得到进一步发扬。
  1986年5月19日,市政府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门要改进领导作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通知精神,认真整顿机关作风,整顿机关纪律。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在提高效率、努力学习、严肃纪律、增强党性方面起表率作用。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与群众痛痒相关,和衷共济。进一步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彻底改变基层围着机关转的现象,把基层的要求和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克服官僚主义,认真解决办事效率不高,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充分认识调查研究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特别是重大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避免失误。
  1988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扩大,各部门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