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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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干部作风建设
分类号: D630.3
页数: 9
页码: 261-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市政府一贯重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为巩固民主政权,采取重要措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干部作风有了很大好转。“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干部作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作风建设得到恢复和发扬。市政府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机关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干部的督查工作,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适应了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府 干部作风

内容

市政府一贯重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为巩固民主政权,采取重要措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干部作风有了很大好转。“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干部作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作风建设得到恢复和发扬。市政府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机关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干部的督查工作,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适应了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1948年10月—1956年)
  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我们的干部队伍继承和发扬了在战争年代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勤俭建国的方针,保持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但也有少部分干部由于个人地位和环境的变化,没有完全摒弃旧的思想和作风,受资产阶级思想侵蚀严重,仍然存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习气。他们居功自傲,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搞强迫命令,不讲民主;搞宗派斗争,不讲团结;搞形式,不讲实效;违反党的纪律甚至贪污、腐化、堕落。这些坏作风严重阻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1949年初,市政府从旧政府职员中吸收了部分专业知识人员充实到干部队伍中,他们当中有一少部分人员仍留有旧思想、旧作风,惯用官僚主义方法去工作,去对待人民群众,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市政府针对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首先从党员干部做起,使党组织成为各部门肃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和建立联系群众工作作风的坚强核心,克服了不良作风的继续蔓延,各项工作很快开展起来。
  发扬民主是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自1949年4月到1951年1月,市政府共组织召开了3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民代表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候选人,经酝酿后,再进行选举的。因而具有广泛群众基础。会议议题是从群众迫切要求出发,结合政府当前工作确定的,达到了团结各阶层人民、推动工作的目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代表管理自己政事,扩大了民事范围,发扬了党的民主作风。1951年9月,市政府为抵制资产阶级对干部队伍的腐蚀,清除腐败分子,转变干部作风,根据中央及东北局的指示精神,揭开了“三反”运动的序幕。这次运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51年9月至12月,“三反”运动在机关、企业、学校初步展开,以机关为主,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开展思想检查。第二阶段:1952年1月至6月是普遍发动时期,这一阶段配合“五反”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向纵深发展。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以机关、学校、工厂、企业为主,涉及各单位,对贪污腐化、浪费、官僚主义现象进行彻底批评,严厉打击蜕化变质分子。这次“三反”运动取得了巨大成果,于1952年6月基本结束。同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根据中央及东北局的指示,从1952年1月下旬起,市政府配合“三反”运动,开展了反偷税漏税、反行贿受贿、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活动。通过“五反”运动,有力地配合了“三反”运动的广泛开展,维护了“三反”运动的成果。这次“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抵制了资产阶级对干部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党和国家机关中的腐败分子,解决了少数党员干部的贪污、腐化、政治堕落问题,加强了干部的作风建设,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3年3月,长春市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强迫命令、反对违法乱纪斗争。市政府按照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要求,提出了加强经济建设,整顿工作作风,树立整体思想,反对分散主义和工作上形式主义的作风。在方法和步骤上,从认真检查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入手,以检查领导与检查工作相结合,检查自己与检查工作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针,抓住中心,抓住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批判,以改进领导,改进工作,教育了干部,提高了工作效率,机关面貌有所改变,出现了新气象,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1954年,市政府从思想入手,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展开了讨论,认真钻研党的政策,理论联系实际,批判了有些干部摆资格、讲求地位、计较个人得失,安于一时一地一事的成就,缺乏对工作的责任感,脱离实际不讲民主等思想作风。通过这次讨论,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966年5月)
  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一个艰巨而又复杂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少数干部仍存在着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形式主义,贪污浪费现象还很严重,各种歪风邪气依然盛行。为此,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作风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了干部的工作作风。1957年5月,市政府按照市委的指示,在机关内边学习、边改进,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提高思想认识基础上,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了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1958年3月,市政府开展“双反”(反对浪费、反对保守)和横扫“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运动。通过这次整风运动,机关干部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风格高、干劲足,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60年代初,由于忙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忽视干部的作风建设,贪污、腐化、浪费、官僚主义现象又有所抬头,特别是官僚主义的存在,是导致这些现象发生的根源。1962年4月11日,市政府根据中央、省委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决定在机关内进一步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风运动。这次运动以反对官僚主义为主,重点是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同时结合反官僚主义彻底铲除贪污、浪费。在运动中,放手发动群众,召开不同层次会议,彻底揭发检举官僚主义现象和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立健全制度。通过这次“三反”运动,进一步抵制了资产阶级对干部队伍的腐蚀,教育了广大干部,提高了干部思想政治觉悟,改进了干部作风,克服了机关工作中的“五多五少”(会议多,联系群众少;文件、电话、报表多,总结经验少;走马观花多,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少;事务多,学习少;原则、指示多,领导亲自动手少)的官僚主义作风,纠正了机关中存在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命令风、特殊风)现象,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1962年,为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首先,进一步加强了民主集中制。对全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市政府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活跃了民主生活。其次,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工作中能够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遇事能同群众商量,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并认真地总结群众在生产和斗争中所积累的各种经验和教训,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因而工作做得更踏实、更细致、更有成效了。第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优良传统。市政府广大干部坚持了奋发图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革命优良传统,在革命斗争中,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在出现的各种暂时困难的面前,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
  1963年,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1963年4月1日,市政府决定在机关内开展城市“五反”斗争。这次斗争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增产节约,结合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顿各项制度,反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第二阶段:解决敌我矛盾,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的反对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活动。在“五反”斗争中,市政府动员主要领导干部自觉主动地洗“温水澡”,反对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走“后门”、生活特殊化等不正之风,推动斗争的深入开展。城市“五反”斗争到1964年8月基本结束。这次城市“五反”斗争,克服和防止了资产阶级对干部队伍的腐蚀,解决了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但由于受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影响,使一批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1964年,市政府各部门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树立了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群众的观点,改进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大力精简文件、会议和报表,实行“上岗”制(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基本做到了每天上午“上岗”参加劳动,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更加密切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丰富了斗争经验,推动了工作。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
  “文革”时期,干部作风建设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党的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作风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领导干部实行家长式领导,搞一言堂,政府工作不能集思广益,不能发挥群众的智慧,不从实际出发,不讲实效,搞形式主义,干部脱离群众,失去了群众监督。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1988年)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保证长春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市政府对今后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战略性部署:组织干部开展社会主义竞赛活动;在机关中建立岗位责任制,重点加强干部的廉政作风建设,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政府干部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干部的作风得到恢复和发扬。
  1980年5月26日,市政府对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要加强各级政府作风建设,认真改进干部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十分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做人民的公仆,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要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对人民负责和对上级负责统一起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克服“五多”,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要大力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和报表,克服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使领导干部从会议和文件堆里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和解决“四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从上至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对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独断专行,对于具体工作问题,要大胆负责,不能只靠开会解决问题。反对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维护国家的政策、法令。坚决克服那种遇事推诿、敷衍塞责、互相扯皮、办事拖拉的不良现象,提倡雷厉风行,勇于负责的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要讲究实效,有布置、有检查,善始善终,切不可朝令夕改,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要加强集体办公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坚持克服那种说大话、说假话、说空话的坏作风,不做图虚名、招实祸的蠢事。要克服特权思想,提倡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作风。政府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反对利用职权搞特权,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坚决反对摆阔气、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任意挥霍国家资金铺张浪费的恶劣行为。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提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与人民同甘共苦。同年,市政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对照检查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加强民主集中制,广泛开展了机关的社会主义竞争和党内“双先一优”(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通过学习和开展竞赛活动,机关干部风气了有了很大好转,在10年浩劫中被严重损害和丢掉的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有了较大恢复和发扬。民主空气增强了,“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减少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多了,脱离实际、官僚主义、瞎指挥的现象少了;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的人多了,满足不当外行、混日子的少了;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扬了,办事拖拉、消极怠工、迟到早退的现象少了;遵纪守法,不搞特殊化的多了,违法乱纪、多吃多占、利用职权搞特权的少了。整个机关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个政治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怀的生动活泼的新景象。
  1981年,市政府根据中组部和省政府关于在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在机关中建立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在机关59个委、办、局中,已有51个单位制订或修正了职责范围,占单位总数的87.9%。并组织机关干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开展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竞赛活动,涌现出了63个团结战斗的先进集体,679名思想先进、工作突出的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实行岗位责任制给机关带来了新变化,初步解决了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问题,改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1982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市政府认真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加强了干部廉政作风建设。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了全面部署,抓了思想动员,组织全机关收听了省、市召开的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在斗争引向深入后,领导干部亲自抓大、要案,组织深入细致的内查外调,及时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理。1982年全市机关共查处大案件12起,其中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两起,千元以上的10起。违法犯罪涉及局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党员4人。依法逮捕6人,收容审查2人,判刑2人,已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2692元,退赔公款、公物2324元。通过这场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活动,狠刹了歪风邪气,申张了正气。
  在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的同时,市政府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结合党建工作,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坚持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利用活生生的典型,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教育。结合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斗争,开展了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和检查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各项党规党纪,加快了各种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82年共受理了反映揭发某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超标准住房,安排子女走后门,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吃喝浪费等来信来访96件。1983年,进一步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专人抓这项工作。市政府还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36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市里举办的“打击经济犯罪暨反腐蚀教育展览”,并结合展览的典型案例,联系实际,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教育。通过开展反腐斗争,党风明显好转,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得到进一步发扬。
  1986年5月19日,市政府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门要改进领导作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通知精神,认真整顿机关作风,整顿机关纪律。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在提高效率、努力学习、严肃纪律、增强党性方面起表率作用。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与群众痛痒相关,和衷共济。进一步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彻底改变基层围着机关转的现象,把基层的要求和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克服官僚主义,认真解决办事效率不高,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充分认识调查研究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特别是重大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避免失误。
  1988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扩大,各部门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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