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96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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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21
颗粒名称: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965年5月)
分类号: D035.5
页数: 7
页码: 202-2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1957年—1965年5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建设 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1958年12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问题。市委、市人委根据《决议》精神,抽调干部组成工作团,帮助县、社纠正出现的问题,对无偿调用社员的财物进行了经济退赔,落实了农村政策。从而进一步安定了民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1959年2月,市委、市人委根据中央“郑州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精神,撤销了5县人民公社联社或总社。同时认真纠正了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并抽调了71名强有力的干部,派到人民公社,加强了公社的领导力量。
  1959年,市委根据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和中共吉林省委第二届十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在各级政权中开展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伤害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
  1960年冬,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提出了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委、市人委在认真地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各条战线《工作条例》,对工交、财贸、基本建设和农业进行了调整,压缩了基本战线,精简了因“大跃进”迅速膨胀起来的职工队伍。从而促进全市经济情况的好转,特别在粮食生产上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1962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了扩大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市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这次大会精神,总结了195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恢复了实事求是作风,并领导全市城乡人民,在自力更生精神的指引下,广泛开展了比、学、赶、帮、超的增产节约运动。
  早在1960年6月,党中央政治局在上海举行了扩大会议,毛主席在会上做了前十年工作总结,并指出要实事求是,遵重客观规律。1960年秋在中央批转的经周恩来审定的国家计委党组《关于一九六一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简称“八字方针”)。1961年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八字方针”。这是为了医治三年“大跃进”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困难,扭转国民经济从不良循环转向良性循环而采取的重要决策。从此,长春市同全国一样进入了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长春市人民委员会遵照党中央和省委以及市委的一系列指示,做出重大决策,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
  (一)精简职工,减少城市人口
  根据省计划会议对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要求,从1961年至1962年开展精简工作,精简对象主要是1958年以来,来自农村,经过动员又自愿下乡的职工和进城的人口。1961年至1962年全年共精简全民所有制职工120161人。减少工资总额2509万元,占1960年末精简前工资总额的10.2%。减少城市人口12.8万人,还减少了农村吃商品粮的非农业人口6.7万人,从而减轻了国家粮食供应的压力和经济支出的负担,对迅速扭转国民经济困难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压缩基建规模,缩短基建战线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拉长农业战线,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的指示,1961年至1962年停建了39个项目。投资规模大幅度压了下来。1961年投资额比1960年下降67%,1962年比1961年下降60%,降到了195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在投资方向与投资用途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压缩了工业,加强了农业,降低了生产性投资,提高了非生产性投资比重。在工业、农业投资比重中,工业投资从1960年的93.5%降到1962年的68.2%,非生产性投资从6.5%上升到31.8%,生产性投资从78.3%降到65.8%,非生产性投资从21.7%上升到34.2%。基本建设投资的大量削减,对于理顺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以及缓解资金、建筑材料的紧张状况,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调整农业生产关系,落实农业政策
  1960年8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指示,1960年11月又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1961年3月,还下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60”条。中央发出的一系列文件对农村人民公社性质、规模和组织形式做了明确规定,给调整和加强农业生产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指示,从1960年下半年起,在农村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集中力量解决对农业生产破坏大的“五风”问题(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特别是纠正了破坏农业生产力的“一平二调”问题。在此基础上,调整基本核算单位。1961年11月27日至12月28日,东北局和省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把郊区兴隆山公社做为调整基本核算单位的试点。1962年1月,市委召开县区农业会议,对调整基本核算单位做了具体布置。至春耕前,已完成调整工作:一是把原来的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至少30年不变;二是缩小社队规模,公社从101个划为144个,社均农户由原来的4561户减少到3310户,生产大队由原来的1258个划为1450个,每个大队由原来的平均农户366户减少为355户,生产队由原来的9895个划为14136个,队均农户由45户减到35户;三是落实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原则。取消了供给制,撤销了公共食堂,坚持等价交换原则,生产队不向公社提交公共积累。经过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平均主义,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
  (四)调整工业生产,实行关停并转
  根据中央提出的“拉长农业战线,加强轻工业战线,压缩重工业战线”以及省提出的《工业调整方案》,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从1961年起对全社会的工业进行全面调整。调整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公社工业以及机关团体学校所办工业等等。一是对全民所有制地方工业调整。调整中心是解决企业产品方向,相应地调整规模与产品品种。从1961年至1962年先后分3批进行调整:1960年末地方工业247个厂,职工101039人,其中省属40个,关、停、并、转了139个企业(省属占23个)。调整后,地方工业企业保留129个(不包括非独立核算15个)、职工52153人,比调整前企业减少118个、职工减少48886人,减少率为48.4%。二是对城市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的调整。1961年末,城市共有手工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338个,职工26272人,调整后减少64个企业,减少职工19073人。增加了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的287个厂(社),增加职工4446人,最后保留手工业社(组)302个,职工21645人,减少率为40.4%。三是对机关团体工业企业的调整。1960年末,机关团体企业等非工业部门办工业企业48个,职工人数1368人(其中机关办工厂9个,团体办4个,非工业企业办21个,农场办14个),调整为23个厂,减少职工367人;转对内服务7个厂,职工207人;交手工业部门3个厂,职工122人;变为副业生产的2个厂,职工72人;保留11个厂,职工577人。四是农村县社办手工业调整。1961年末,县社办手工业有638个,其中县内合作工厂、合作社(组)46个,公社工业573户,职工17899人。调整后,县及郊区手工业和公社工业保留348个,减少290个,减少率为45.5%。五是对校办工业的调整。学校办的工业,在调整前已经过几次整顿。到1962年5月,全市尚有大学、中学、小学等76所学校办的工厂124个,职工1900人。调整结果:将19所大专院校35个厂停办7个,交出2个,合并4个,保留22个厂。其中20个厂转办教学仪器修理厂以直接为教学服务。市属中、小学办的工厂,原则上停办。对5个重点中学和盲哑学校、朝鲜族学校办的工厂均保留,但生产规模不再扩大。民办中学办工厂由调整前的89个,减少为调整后的9个,保留职工249人。
  工业通过调整,为农业服务、为轻工市场、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工业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使农轻重的比例关系趋向适宜。冶金工业部门关、停、并了大部分炼钢工业,钢产量从1960年的9万吨降到1962年的0.56万吨,下降94%。重工业改变产品方向,由生产冶金、机电产品和通用机械设备转变为农业、轻工业生产服务。
  工农业生产在1961年、1962年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开始回升。1963年工业总产值比1961年增长38.8%,比1962年增长36.6%。轻重工业结构有所改变。轻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1959年的34.6%上升到1963年的35.7%,重工业由65.4%下降到64.3%。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1963年比1961年提高1.2倍,可比产品成本降底9.8%。农业总产值1963年比1961年增长1.4%,粮食总产量增长14.9%。劳动力达73.9万人,比1961年增长3.1万人,增长4.2%。大牲畜达42.8万头,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猪存栏46.3万头,比1961年增加7.3万头,增长18.7%。国家收购商品猪13.5万头,比1961年增长1.3倍。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回升,市场形势开始好转。货币流通量1963年末比1961年末下降36%。银行现金收支从1961年投放4385万元转为1963年回笼2459万元。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总收入完成预算的109.4%,比1962年增长39.3%。总支出完成预算的102.5%,比1962年增长53.6%,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物价稳定并略有下降,国营牌价零售总指数1963年比1962年下降0.2%,集市贸易价格下降45.5%。
  1963年9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从当年起,再用3年时间继续实行“八字方针”,作为今后发展的过渡阶段,将第三个五年计划推迟。过渡阶段方针的具体内容是:①进一步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②继续执行自力更生、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③在计划安排上,实行在解决吃、穿、用的基础上,加强基础工业兼顾国防、突破尖端的方针;④继续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1964年以后的调整工作与前3年有所不同,前3年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大幅度调整,主要是缩短战线,实行精简,一般是退。后两年的任务主要是巩固、充实和提高,既要调整又要有发展。农业要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工业要做好填平补齐,使之成龙配套,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力争取得基本协调;坚持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1964年12月,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号召开展比、学、赶、帮、超和增产节约的群众运动,大力推动工农业生产的新发展,完成和超额完成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为第三个五年计划做好准备。长春市五届三次人代会,向全市提出了经过两年的努力,国民经济全面好转,工农业生产上升到一个新水平的目标。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调整,长春市农、轻、重的比例关系趋向协调。从整体来看,重工业发展还是快了一些。1965年与1960年相比,在工农业总产值比重中,农业由1960年的16.3%上升到1965年的17.8%,轻工业由29.9%下降到25.3%,重工业由53.8%上升到56.9%。调整时期与“二五”时期相比,“二五”时期轻工业平均递增为7.6%,重工业为37.5%(等于轻工业平均增长速度4倍还多)。在重工业中增长最快的是机械工业,在全市12个工业部门中,1965年与1962年相比11个部门是下降的,惟有机械工业从45.5%上升到62%。
  由于正确实施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重大决策,工农业得到迅速发展,国民收入得到相应增长。1965年国民收入比1957年提高32.7%,比1961年提高25.7%。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好转,商品资源日益丰富起来,市场出现了繁荣景象。市场物价自1962年以来一直稳定持平,其中副食品类和衣着类分别下降0.5%和0.2%。银行现金收支持续4年(1962年—1965年)回笼,货币流通量持续减少,1965年比1961年下降49%。人民生活水平在收入增长商品供应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得到进一步改善。196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比1963年增长8%,平均工资提高2.4%,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63年增长2.4%,储蓄存款余额年末比年初增加10.4%,还有占当年货币收入8%的手存现金。
  长春市国民经济经过3年调整,开始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工农业生产水平又跨上了一个新台阶,社会物资基础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建设重新出现欣欣向荣景象,人们的精神面貌也为之一新。这是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指引下,团结一致,奋发图强,正确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结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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