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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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11
颗粒名称: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
分类号: D625.341
页数: 3
页码: 151-1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政府机构设置。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府机构 文化革命时期

内容

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动乱中,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的革命委员会,把以往领导体制的种种弊端推向极端,把过去10年的集权化趋向发展到高度集权的顶点。在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正是实行“三五”、“四五”国民经济计划时期。由于政治上的动乱,国民经济失去了宏观控制,长春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各条战线均处于半无政府的盲目自流状态。
  市革委会成立之后,其机构也作了多次调整。长春市革委会成立初期,设办事组、政工组、工交组、财贸组、文教组、农业组;1968年5月,在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下设15个系统革命委员会。即:物资、重工业、轻工业、交通、城建房地、农业、粮食、税务、蔬菜副食、食品烟酒、百货、土产、饮食服务、煤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等。同年7月增设保卫组、综合计划组、文革组。11月改设为2部2组。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办事组和保卫组。
  1969年7月,德惠地区撤销后,其革委会并入长春市革委会,市革委会将“2部2组”的工作体制扩编为“3部2室”的体制。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部、办公室和备战办公室。
  1970年9月,市革委会所属各系统革委会改称各局革命领导小组。
  1971年3月,中共长春市委恢复后,仍然实行党政合一的工作体制。
  1973年5月,根据省委关于市、区党政机关调整方案的指示精神,改革市革委会“3部2室”体制,重新组建了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室、工交、财贸等44个部、委、办、局、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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