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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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10
颗粒名称: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分类号: D625.341
页数: 4
页码: 147-1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1957.1—1966.5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政府机构设置。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府机构 全面建设时期

内容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主要指标提前完成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所有制结构趋向单一,直接计划的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扩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的发展,经济体制集中过多,统得过死,行政机构又臃肿庞大,办事效率低,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已经突出。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在全国二次人大前后,即1958年至1960年,国家正处于“大跃进”时期,市人委的工作机构也变化很大,一跃增至40个工作部门。
  1962年,根据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人委工作机构又进行了一次精简整编,调整后的工作机构为36个。榆树等5县划归德惠专署管辖后,长春市只负责郊区农业生产,因此,对农业部门进行了调整。
  截止1965年末至“文化大革命”前,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各职能部门有9委、1厅、25局、2社、3个办公室、4个处和3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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