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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民党占据期间的长春市政府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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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301
颗粒名称:
四、国民党占据期间的长春市政府
分类号:
D625.341
页数:
12
页码:
108-1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国民党占据期间的长春市政府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政府
国民党期间
内容
1946年5月23日,国民党新六军、新一军夺取长春,新六军军长廖耀湘为警备司令。
5月24日,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保荐吉林省政府委员尚传道,在原市长赵君迈被俘期间,兼任长春市长。尚传道携市政府秘书长刘守刚、警察局长许赓扬到长就职。
5月29日,东北保安司令部副司令长官郑洞国,以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前进指挥所主任名义进驻长春。
5月30日下午4时,蒋介石由白崇禧、杜聿明陪同由沈阳飞抵长春视察,在机场会见地方豪绅、巨富,接见国民党将校官佐。
赵君迈被俘,蒋经国在重庆活动营救。经美国、国民党、共产党派出人员组成的最高军事调解三人小组同意,与拘押在沈阳的共产党方面作家金人交换释放。此前,中共东北局已决定送赵回长复职。1946年7月12日,赵君迈与其同时释放的孙亚明(共产党地工人员),各乘一架军调小组的美国通信机(每机只能在驾驶员后边坐一人),同时由哈尔滨飞回长春,中共东北局城工部长李立三亲到机场送行。
赵君迈在7月27日到长春市政府“接篆视事”。熊式辉在给吉林省政府训令中,称赵“忠贞可嘉”,并令“尚委员即回本职,无庸兼代该市市长职务”。此后,其市长两度更易:1947年10月14日,赵君迈调离,孙桂籍接任;1948年初,孙当选国民政府立法委员,3月1日与尚传道交接。
1946年10月25日,国民党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公布《长春市政府暂行组织规程》共33条,规程确定市政府下设秘书处、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地政局、卫生局、工务局、公用局、警察局、会计室、人事室。编定员额637人,职级员额皆有限定。在“规程”发布前,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组织已按此设置。人员文化素质颇高,年龄颇低。市长年仅46岁,局长多在40岁以下。机构设置简要,员额限定精严。详情见下表:
市政府设市政会议,由市长、秘书长、参事、各局局长、会计室主任组成。
因时局动荡,战事频仍,政治和生活腐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机构、人员也变动频繁。
市 长:
赵君迈 1945年12月22日~1946年4月17日(被俘)
尚传道 1946年5月23日~7月26日
赵君迈 1947年7月27日(复任)~1947年10月14日
孙桂籍 1947年10月15日~1948年2月
尚传道 1948年3月1日~10月19(长春解放)
秘书长、各局局长也数易其人,1947年12月,市政府机构人员变动情况:
秘书长:喻崧(代)继任刘振钧
前任:陈家俊、刘守刚、罗涤之
民政局局长:王家驹
前任:陈浩中 陈惠夫
财政局局长:曹肇元继任张竹青
前任:沈藻、肖仁树
教育局局长:李辉英 继任佟贵廷
前任:杨熙靖 周百阶 佟贵廷
卫生局局长:徐庆瑞(代)
前任:董道铸 沈德
公用局局长:孙亚明
前任:陈家俊 罗涤之、杜里程
工务局局长:张维沅
地政局局长:王稔五
前任:陈太先
警察局局长:乐干 继任袁家佩
前任:许赓扬 张炯
会计处处长:高镜清
至1948年,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更趋艰难,机构缩减为2处、5局,见下表:
国民党长春市划分18区,区称区公所。内置民教、财建、警保三股。区下设249保、8079甲。保设保办公处,甲设甲办公处。区设区长、副区长,置各项办事人员,每区办事人员皆20余人,详见下表:
1947年12月15日,根据户籍法和省政府令,对原有之保、甲整编为237保、4981甲。
1947年10月21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第18次市政会议议决,修正通过《长春市区公所组织规程》共11条。“规程”规定,“区长、副区长由区民代表会选举;受市政府监督指挥,办理本区自治事项及市政府委办事项”。区设区务会议,其组织成员:区长、副区长,区内学校校长,区国民兵队队长、副队长或自卫队长,各股主任。讨论有关技术事项或各保事务时,专任技术员或关系保长得列席。区务会议讨论事项规定7项:
一、关于区自行举办之事项。
二、关于区中心工作之实施事项。
三、市政府饬办事项之执行。
四、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之执行。
五、提交区国民代表会议之提案。
六、出席人员之提案。
七、本区内公民30人以上之提议事项。
区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召集临时会议。
另有《长春市区公所办事细则》26条,对区长、副区长及各办事机构、人员的职责、任务等有详尽规定。
为标榜民主,尊重民意,省、市、县、旗设参议会。1946年11月,国民党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公布《东北各省、县(市)、(旗)临时参议会组织大纲》,全文共23条。国民党吉林省政府制订《吉林省各县、市、旗临时参议会议事规则》29条,以及办事细则8条。《临时参议会组织大纲》第一条阐明临时参议会宗旨:“……为使人民发挥自主精神,共谋地方兴革,树立自治基础起见,特设立县(市)、(旗)临时参议会”。对参议员的产生、条件、职权等也都作出规定。
1946年,国民党长春市临时参议会组成,参议员31人,候补参议员29人,详见下表:
临时参议会候补参议员:吴宝璘、王鼐臣、刘家㽣、张恩普、王瑞麟、孙居屏、史国勋、于显庭、孙长富、王治江、焦止鏖、高贵一、赵荆璞、韩殿甲、刘旭九、王品卿、韩占一、张聘五、张百珍、李墨林、逯化民、李润芝、张尧田、杨秉臣、王晶英、吴恩言、杨明志、门树森、苏雨田。
1946年11月22日—12月1日。召开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东北行辕主任熊式辉致训词(赵君迈代读):“长市光复半载,民意机构告成。瞻望来兹,实深欣慰。临参会虽为过渡时期之组织,实乃实施宪政之阶梯。贵会于吉林省首先成立,倡导风气,树立楷模。深愿出席诸君,审时度势,坚定建国信念,表达民意,献替良模,并协助政府宣扬政令,使民众与政府融为一体,市政前途,实利赖之。”国民党新一军军长孙立人,吉林省主席梁华盛相继训词。
会议选举议长:霍战一,副议长:傅晔
国民党长春市长赵君迈作《长春市政府施政总报告》称:“本市光复以来,为期仅一年余,已八更市长,两度被劫(侮指苏军管制时期、“四·一四”第一次解放长春时期),社会之不安已达极点。自国军于本年5月下旬进驻以后,始渐入常态……举办以下数事:组织敌伪产业暂行保管委员会、组织房产调整委员会、防范贪污、整编保甲、遣送日侨、实施保警联系、平抑物价、扶助文化事业、整理市财政等。”
1947年1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同年12月15日,国民党长春市参议会成立,临时参议会终止。
参议会议员共51人:王元庆、沙耀金、逯化民、卢绍镛、张云庭、谢椿龄、孟祥林、张锡禄、孙化南、杨增志、吴箴、张晔、傅晔、王鸣谦、刘荣第、阮守兰、吴志永、马德良、王国瑞、张曾铭、门树森、艾斌合、杨运祺、马瑞书、张宝瑢、扬耀宗、王庆贤、赫振中、李广舆、李树中、党郁周、赵魁武、卜静天、陈祚周、王宏文、董国材、逯殿英、刘润丰、苟志仁、林亚兴、吴志达、宋镇田、逯长增、唐恩江、李墨林、王立藩、张明初、姜绍武、张书铭、马德鑫、王元庆
参议会选举议长:李树中,副议长:张增铭
大会发表宣言,阐述会务五项:
一、推行民主政治,奠定宪政基础。
二、加强军民合作,协助勘乱建国。
三、调整金融经济,安定市民生活。
四、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文化都市。
五、调整地方经费,协力行政推行。
国民党新七军军长李鸿、长春市长孙桂籍、前临参会议长霍战一分别致词,议长李树中发表演说词。演词中已无慷慨之语,更无激昂之气,多谓时局维艰之感叹。军长李鸿称“长春正处在冰天雪地、为奸匪围困时候”;市长孙桂籍称“生活是面临在艰巨中”。议长李树中更哀叹:“今天民生严重的情形,食粮燃料的缺乏,电源的中断,工厂停工,工人失业,公务人员不能按时发薪,来长难民与日俱增,饥寒交迫,因之自杀和抢劫比比皆是……”对其未来也表露了明显的绝望之情。哀叹参议会是成立在“长春民生凋蔽安危绝续之际,一切仰赖军政当局和各位同仁的团结,来打开困难……”。在闭会词中对当时长春人民的苦难更作了无虚饰的叙述:各地大批难民,麇集四郊,无家可归,失学失业青年,无衣无食,整千成万呻吟挣扎于饥寒线上,哀鸿遍野,惨不忍闻……。
是时长春人民无以为食,朝不保夕。自称民意机关的参议会,在呈行政院长的电报中仍妄谈依靠人民,勘乱建国,奠定宪政,虚张声势,自欺欺人。
国民党统治长春时期,发布反动政令及其规程。长春市政府据以下达“训讼”及“法规”很多。1948年3月4日,发布《长春市政府战时体制实施办法》,成立“战时工作总队”,制定《严密保甲组织及办理户籍纲要》,推行联保连坐法。“纲要”规定:“同一连坐不得超过十户,各户取具切结后,依连坐规约之规定互相监视之责,倘发现违约不予告发时,同坐各户与案犯受同一处分。”
联保连坐切结书中规定要互相劝勉,彼此监察。倘有违反连坐规约规定各事项及其他非法行为者,具结人依法负检查报告之责任。如有隐匿不报情事,联保连坐各户甘愿共受惩罚。
在政府机关和军队中推行联保连坐。1948年5月4日,国民党长春政府发布民户字第128号《为限期取具所属公教警员工联保连坐切结令》,在《联保连坐取具方案》实施要领中规定:“本府以科(室)为联保单位,全体职员向科(室)主管长官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主管向所属局(处)长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各局处长再对市长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5月22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根据省政府训令,政府各机关职员都必须填报《职员特种保证书》。特种保证办法中规定:“职员每三人为一连保小组”,“连保人应相互监督,彼此之言语行为随时向主管密报,连保小组内有人违反保结情形,同组人不事先告发者,应负连坐责任。”
1947年7月,组编“民众自卫队”。国民党军政当局规定“自18岁至45岁,除公教人员、学生及残废者外,均编为自卫队员,分期训练”。其任务是:“修筑城防工事;清扫机场积雪;夜间巡查等”。1947年5、6月,修筑城壕出工的民夫累计达754449人。1947年9月19日至11月末,动用民工实录:
1947年5月,强制各校师生参加修筑城防工事,慰问伤兵,协助警察清查户口。规定年满6岁至12岁之儿童,一律编组成儿童队;年满13岁至17岁之少年一律编组成少年队。强化战时教育体制,使中、小学教育完全纳入战时轨道。
为镇压长春人民的反蒋斗争,国民党在长春建立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保密局长春站、保密局东北特技组、中统局东北工作队、国防部二厅长春站、中统局长春区等40多个特务组织。1948年4月,成立长春党政军特种联合会秘书处,简称“特密处”,是最高特务组织,是各种特务组织联合办公的衙门。各特务组织之首为国民党长春督察处,握有生杀大权,是刺探情报、镇压革命人民的罪恶机关。首任处长崔志光,继为安震东、张国卿,下设:督察室、秘书室、侦审室、第一科、第二科。在国民党统治长春时期,督察处拘捕千余人。长春解放前夕,1948年10月18日拂晓,督察处处长张国卿指令,将尚在关押的48人全部处死掩埋。解放后,人民政府在督察处后院假山附近、南岭荒地中、白山公园附近挖出尸体近200具。血溅荒城,罄竹难书。
1948年6月22日,发布《长春市战时粮食管制办法》,设置由兵团司令部、吉林省政府、长春警备司令部、长春市政府等联合组织的战时粮食管制委员会,市长尚传道任主任委员。搜刮民食,进行“存粮”登记,实施“杀民养军之策”。办法第七款规定:“凡经存粮登记者,每户按其户籍登记所载之人口,每人每月以45斤计算”,“准其存留……三个月之食用粮”。多余者为余粮,应由政府“征购”。“登记不实”或隐匿不报者从重惩处,查获之“私粮”“全部没收之”,并奖励告密检举者。
1948年初,东北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达73万人,地方武装30万人,控制整个东北土地面积97%,解放区人口占东北人口总数的86%,解放区已联成一片。国民党军48万人,地方军7万人,被分割在长春、沈阳及辽西走廊的锦州三个孤立地区。
1948年3月7日,国民党六十军奉命弃吉就长。3月25日,长春国民党军正式编成第一兵团,总兵力10.7万人。郑洞国以东北剿总副司令兼职名义就任第一兵团司令官,坐镇长春,统帅两军。蒋介石令其“固守待援,相机出击”。
5月下旬,东北人民解放军围攻长春。6月中旬,调整部署,以8个师、1个炮兵团的14万大军,奔袭长春,攻占大房身机场及一些外围据点。6月25日兵临城下,在长春城外围方圆50里,严密封锁,重重包围,揭开了久困长围战幕。对长春的战略是:“久困长围”,其方针是:“军事打击,经济封锁,政治瓦解”。长春已成陆上孤岛。
长春国民党军数次突围败归。城内粮源断绝,无以为继,飞机空投,杯水车薪,很快形成固守无力,待援无望,坐以待毙之势。
市内粮价,一日数涨,一斤秫米数亿元,每桶凉水7千元,货币已失去作用。7月,公教人员薪金,以黄豆、酒糟支付。市民始以糟糠度日,继而树叶、草根也被吃光。
战争无情,人民无辜。是时长春人民外无逃生之路,内无果腹之食,致饿殍日多,尸横街巷,幼儿弃市,十室九空。时有王万富残害儿童,出卖人肉,令人发指,被斩首示众。国民党长春市长尚传道在8月举行的市参议会第三次会议上谈及当时的情况是:“粮源断绝,万物奇昂,民不聊生,困难已极。尤以近来多以草根、树叶、糠粕充饥。哀鸿遍地,饥民载途,每日挟老携幼来府请求救济者络绎不绝。”议员杨耀宗在《为请救济郊区区民以免饿死案》中描述:“当地居民一月前即挖野菜或以麸糠豆皮度日,兼有散兵(胡子队)200余名,强抢民食民物,既稍有之家也被抢一贫如洗,由贫民而为难民。近日,粗糠野菜全无,每日饿死百余名,死体满街,未饿死者也奄奄一息,朝不保夕,为状之惨已达极点。”
国民党守军和长春市政府以“肃清奸宄,维护治安,减少食粮消耗”为由,决定从6月20日至6月末,疏散市内人口20万。制定《长春市政府疏散市民办法》,规定:被强制疏散的市民“不得再行入市”,只准携带十日份干粮及应用衣物”。另规定:集中强制疏散,须与当日晚戒备后,由主办机关秘密执行,并于翌日三时前押出卡哨,送至指定地点”。7月末,蒋介石从庐山电令郑洞国,从8月1日起疏散长春市卡哨内人口,只准出卡,不准再回卡内。
东北人民解放军围城部队,对市民出卡求生初始不让饥民出城,已经出来者要堵回去,到有条件时,部分放行。1948年9月9日,林彪、罗荣桓、谭政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我之对策主要禁止通行,第一线上50米设一哨兵,并有铁丝网壕沟,严密结合部,消灭间隙,不让难民出来,出来者劝阻回去。此法初期有效,但后来饥饿情况愈来愈严重,饥民便乘夜或白昼大批蜂拥而出,经我赶回后,群集于敌我警戒线之中间地带,由此饿毙者甚多,仅城东八里堡一地,死亡即约两千。8月初经我部分放出,三天内共收两万余。但城内难民,立即又被疏散出数万,这一真空地带又被塞满……故在封锁斗争中,必须采取基本禁止出入,已经出来者可酌量分批陆续放出,但不可作一次与大量放出,使敌不能于短期内达成迅速疏散。如全不放出,则饿死者太多,影响也不好。”
饥民进退无路,时有成群跪在围城哨兵面前哭求放行,有的战士也陪跪落泪。逃难者被困于两军卡哨之间,栖于荒野,苦于饥渴,哭号之声,日夜不绝。死者横尸,生者奄奄。两卡之间既是求生之路,也是死者之所。
8月14日,中共吉林省委根据东北局指示,发出《关于处理长春外围难民的决定》,成立处理难民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唐天际,副主任武少文、董昆一,并有长春、九台、伊通,双阳县县长参加。8月19日,委员会决定,下设兴隆、净月、长南3个办事处,负责人分别为李庭序、张诚华、李焦。以此3处为放行口,围城部队不定期开放卡哨,先后收容疏散难民15万,发放救济粮4000余吨,东北流通券6亿元,食盐5万斤。
1947年8月,国民党统计,市区人口398521人。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时约有10万余人,围城部队先后收容疏散15万人,合为25万人。以此推算,围城期间,饿死者当有15万之众(另有12万人之说)。而在1947年8月至围城前的几个月内,因痛恨国民党的腐败、专制,向往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广大学生,冒着生命危险投向解放区的人数及南下逃亡的人数无据可考,因而围城期间饿死的人数应在12万~15万之间。春城人民为长春解放付出了惨重代价,作出了重大牺牲。
10月15日,东北人民解放军攻克联系关内与东北的咽喉城市锦州,切断了长春国民党守军逃往关内的通道。蒋介石惶惶然派空军给长春守军投入手令:“长春郑副总司令洞国,并转曾军长泽生、李军长鸿:酉灰(10月10日)手令计达。现匪各纵队均被我吸引于辽西方面,各部应遵令开始行动。现机油两缺,尔后即令守军全成饿殍,亦无再有转进之机会。如再迟延,有失机宜,陷全般战局于不利,该副总司令、军长等即以违抗命令论罪,应受最严厉之军法制裁。中本(正)删日(十五日子时)已来沈阳指挥。希知照,中正手启。十月十五日巳时。”
国民党守军六十军军长曾泽生经过痛苦的回忆,反复思索,以及对国共双方力量对比,作出明智抉择——起义。经与暂编二十一师师长陇耀、一八二师师长白肇学密商,于10月15日派张秉昌、李峥先潜出长春与解放军围城部队联系,第一兵团副政委唐天际立即接见。16日,六十军派一八二师副师长李佐、暂编二十一师副师长任孝宗为正式代表出城商谈。10月17日上午,围城解放军派刘浩为代表与李佐进城与六十军军长曾泽生商谈起义计划。17日晚,六十军全体官兵二万六千余人,在军长曾泽生率领下起义,18日凌晨,与围城部队独立第九师,第十二师交接换防。六十军开赴九台,走向新生。
六十军起义,使国民党新七军官兵更加惶恐,指挥失灵,近于解体。暂编六十一师二团团长姚凤祥自行与解放军接触。军参谋长龙国钧得悉表示赞同。18日晚11时,新七军派三十八师副师长彭克立,暂编第六十一师副师长宁伟,新七军军部炮兵指挥官王及人,新闻处副处长杨天挺,副官处副处长杨振汉,暂编第六十二师政治部主任吴祥伯等七人为代表,与解放军代表谈判,达成协议。10月19日,新七军放下武器投诚。
兵团司令郑洞国所属兵团部机关及特务团,仍固守“中央银行”大楼,犹疑不决。经双方代表谈判,21日6时许,郑洞国等人步出银行大楼,乘车前往解放军第一兵团司令部驻地四家子,其属下特务团官兵同时放下武器。苦难长春,不攻而克,宣告解放。
国民党长春市政府随之消亡。
10月20日,中共中央特电祝贺。电文如下:
林彪、罗荣桓、高岗、陈云诸同志及东北人民解放军全体同志们:
锦州解放,歼敌十万之后,长春即告解放,曾泽生将军率部起义,郑洞国将军率部投诚,名城光复,秩序井然,人庆更生,欢声雷动。此皆我人民解放军英勇善战,前后方工作人员与广大民众奋斗的结果。特电祝贺。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948年10月20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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