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新京市政公署、特别市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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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98
颗粒名称: 一、伪新京市政公署、特别市公署
分类号: D625.341
页数: 7
页码: 93-99
摘要: 本节记述了伪新京市政公署、特别市公署的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市政公署 伪新京

内容

“九·一八”事变后,出卖东北富饶河山的汉奸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操纵,聚集沈阳,进行所谓“建国”(实为卖国)活动。
  1932年2月16日晚8时,张景惠、熙洽、臧式毅、马占山(后脱离日本控制出走黑河,举旗抗日)“四巨头”和于冲汉、袁金铠、赵欣伯,在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参谋板垣、驹井德三监控下,举行所谓建国筹备会议,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指定张景惠为委员长,熙洽、臧式毅、马占山、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为委员。至24日,作出所谓决定:
  (1)国名:满洲国
  (2)元首称号:执政
  (3)国旗:红、蓝、白、黑、满地黄五色旗
  (4)年号:大同
  (5)首都:长春,改称新京
  (6)新国家的政治:民本主义
  28日发表“宣言”,宣布“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与国民党政府脱离关系,东北各区完全独立。策划促进“建国运动”,组织各省区联合“总游行”,伪造表演“民意”丑剧。29日,召开“全满建国促进运动联合大会”,选出代表,敦请溥仪出任伪满洲国执政。3月1日,发表“建国宣言”,宣布伪满洲国成立。
  1932年3月8日溥仪抵长,3月9日在执政府(原道台衙门)举行就职典礼。张景惠、减式毅献执政印,溥仪正式就任伪满洲国执政,改年号为“大同元年”。
  1932年3月10日,伪国务院发布第一号公告:“满洲国国都”设于长春。任命金璧东署理长春市市长。3月14日,发布第二号公告:“国都”长春定名曰“新京”。是日,长春市政府改称“新京市政公署”。
  1932年8月17日,伪国务院以教令第77号公布“特别市制”,1933年4月19日,正式实施。“新京市”改称“新京特别市”,市政公署改称“新京特别市公署”,直属伪国务院。特别市的施政纲领,概括为:“政治王道化、日满一体化、官民一心化。”4月26日,再次任命金璧东为“新京特别市”市长,简任级,与省长同。
  “特别市制”共分4章50条。第一章:通则;第二章:特别市公署;第三章:特别市自治委员会;第四章:俸给及给予。
  第二章共列25条。确定机关名称为特别市公署,署内置市长,简任级;理事官,简任或荐任级;技正,简任或荐任级;事务官、视学,荐任属官;技士,委任级。
  特别市公署内设总务处、行政处、工务处,各处职责都有具体规定。
  1937年7月伪满机构调整,另设副市长;撤销总务处,改设官房,增设卫生处。1938年1月,原归伪国务院管辖的伪国都建设局降格,改为“临时国都建设局”,隶属伪新京特别市。1940年11月,隶属于伪国务院的伪首都警察厅降格,改由伪新京特别市辖属。1942年,“临时国都建设局”撤销,随后增设水道处。1943年,财务处改为实业处。见下表:
  伪满官吏配置,日人身居要位,掌握实权,而在外观上保持“独立国家”形态,在内部严行控制。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关东军是这种统治政策的总决策者。
  1932年3月10日,时任伪满洲国执政的溥仪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签订密约,规定伪满参议府的参议和“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官吏”,也要任用日本人,“而其人物之选定委诸贵司令官之同意”。1932年3月12日,日本内阁通过《中国问题处理方针要纲》,规定在伪满洲国“要使日本人成为领导骨干”,控制伪满洲国统治大权。1932年6月,关东军参谋长桥本虎之助炮制《指导满洲国要纲(草案)》,提出统治伪满洲国办法。其方针是:“支持满洲国并使之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策的独立国家。”具体做法是:“为实行帝国对满洲国的国策,不特别设立文治机关,专使关东军担当其任;实施中,努力保持新国家为一独立国的体面,而在满洲国名义下通过日本人系统的官吏,特别是通过总务长官以求实现。”1933年8月8日,日本内阁正式作出《满洲国指导方针要纲》,明确规定了对伪满洲国国体、军队、经济、财政等各方面的控制政策。“对满洲国的指导,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为便于统治,使之维持以总务厅为中心的现行体制”。伪满洲国各级政府机关皆按此设置。伪国务院设总务厅,厅长为日人,有权代理伪国务总理处理一切事务。各伪部内设总务司,规定为首席司,司长为日人,可代理伪部大臣处理一切事务。各省设总务厅,各市设总务处,皆为首席厅、处,厅、处长皆日人,可代理省、市长处理一切事务,以此控制中国人官吏和作为事务执行的代理者。1937年,伪满对各级伪政府机构作了改革,增加了日人官吏,增设日人副职,伪满中央各部、各省设日本次长,各市设日人副市长。伪新京特别市公署于1937年设副市长,由日人充任,掌握“新京特别市”的实际大权。在下属各处中,除行政处外,其余各处头目皆日人,分别掌握各方面的实权。
  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各处下设科,科下设股。1940年的机构设置见下表:
  日本帝国主义为掩盖其严酷统治,标榜尊重民意,伪中央设参议府,伪新京特别市根据“特别市制”设“自治委员会”,称议决机关。1937年改称“咨议会”,谓“民意”机关。委员由市长选任,任期2年。1933年12月,组成第一届委员会:
  委员长:
  王荆山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60岁。裕昌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通银行董事、伪新京特别市社会事业联合会理事。
  委 员:
  孙大有河北省乐亭县人,时年53岁。益发合总经理。曾任长春市政筹备处市政委员会委员、商会主席。
  董立广河北省安新县人,时年60岁。东三省官银号副经理、世界红十字会长春分会副会长、长春总商会董事、商会常务委员,曾任长春市政筹备处市政委员会委员。
  史维翰河北省乐亭县人,时年56岁。长春广远义粮栈经理,曾任长春总商会副会长。
  逯长增 吉林省长春县人。曾任长春劝业所长、长春县教育会长,吉长道尹公署教育科长、吉林省参议会议员、吉林省公署学务调查委员兼军民署顾问、吉林省税捐局长、奉天省公署顾问等职。
  赵学良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56岁。北洋法政学堂法律系毕业。曾任清朝内阁中书、吉林咨议局副议长、长春县救济院院长等职。
  何天民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66岁。北洋法政学堂毕业。曾任吉林省自治会会长、吉林咨议局理事、吉林省议会议员、北京参议院议员。
  韩恩明 山东省禹城县人,时年66岁。德昌钱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清真小学校校董、清真慈善会副会长。
  张惠风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43岁。北京明德大学毕业。曾任吉林省法政专门学校教谕、律师、长春律师会会长。
  市政机关是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统治镇压人民的工具,所谓自治委员会或咨议局,自然是掩盖侵略者暴政的外衣和点辍。1941年,咨议会取消,相应事务由伪协和会“首都本部”委员担当。
  伪新京特别市的市政区域也有重大变化。
  长春沦陷前,行政权为中、俄(东清铁路附属地)、日(南满铁路附属地)三国分治。在日本侵略者控制下的伪满洲国成立后,治外法权已失去意义。1935年3月,苏联把中东铁路出售给伪满洲国,中东铁路附属地行政权划入“新京”。1937年11月5日,日本和伪满洲国缔结《日本满洲国间关于撤销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和转让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条约》,日本在东北的所谓治外法权全部废除,转让满铁附属行政权。至此,伪新京市统归伪新京特别市政公署管辖。
  伪新京特别市的建设由伪国都建设局(后改组为临时国都建设局)统一规划。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而终止。工程始自1932年,终止于1941年。10年时间建成区达80平方公里,市区迅速扩展,随之人口也迅速增加。市区人口“九·一八”事变前的1931年为127543人,至1940年增至527000人,10年增长4倍多。
  随着市行政权的统一,区域扩展,人口增加,行政区划也在调整。1937年市辖18个区,其中城区12个:宽城、长春、敷岛、大同、东光、顺天、西阳、安民、和顺、东荣、北河东、南河东;农村区6个:合隆、大屯、双德、净月、春阳、劝农。1940年复又调整为14个区,其中城区8个:宽城、长春、敷岛、惠仁、东光、顺天、和顺、承德,农村区6个:合隆、大屯、双德、净月、春阳、劝农。1942年2月,又改为16个行政区。其中农村6个行政区未变,市区计10个:敷岛、长春、宽城、大同、安民、西阳、东光、和顺、东荣、顺天。1944年,又增至18个行政区,其中市区10个未变,农村区增至8个:净月、合隆、大屯、南河东、北河东、双德、劝农、春阳。
  区机关称区公所,为市的下辖机关。市区设区长一人,由市长任免。市区的任务是:“一、命令传达。二、法令通达。三、祭典庆祝。四、定期申告。五、各种调查。六、紧急警防。七、邻保救济。八、粮食配给。九、街屯会指导监督。十、户口事务。十一、市长交办其他事项。”区内设事务主任及工作人员4~10人。
  区下之的层组织初沿袭旧制。1933年12月22日公布保甲法,实行保甲制。保设保公所,置保长。保下划甲,置甲长,甲下划牌,置牌长。1937年,保甲制废除,实行街、村制。设街、村公所,置街、村长。1941年,实施“国民邻保组织”,取消街、村制,其事务由设在街、村内的协和分会充担。协和分会的负责人即“国民邻保组织”负责人,实现所谓“市政与协和会一元化”。
  街、村长由区长申请,市长委属。1940年全市街公所53个、村公所18个,共71个。街、村公所的任务是所谓:“一、上情下达,民情上达。二、街、村民的紧急防护。三、神社寺庙及各种庆祝活动。四、传染病的预防及公共卫生。五、各种灾害预防及抚恤救济。六、宣传教育。七、街、村的自治业务等项。”
  农村区办事机构称区事务所,设事务员和联络员。主要任务是“定期向市报告情况,向群众传达市的法令、规定、要求,作好宣传,使其理解”。
  1945年3月,伪国务院发布第69号勅令,对市区的设置又作了修订:“市为处务便宜,得将区之区域划为数分区,每分区置分区长……”修订条款未及实施,伪满洲国已临末日。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国首脑在柏林郊外波茨坦举行会议,26日发表《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1945年8月6日清晨,美国第一颗原子弹投在日本广岛,8月9日第二颗原子弹投向长崎。8月8日,苏联正式向日本宣战,8月9日拂晓向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发起全面攻击,关东军全线溃败。
  8月10日,伪国务总理张景惠和伪参议府议长臧式毅主持召开“防卫会议”,根据日本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的命令,把伪满政府划分为撤退和留守两部份,以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和古海忠之为代表的次长们留下收拾残局,伪国民勤劳部大臣于镜涛、伪民生部大臣金铭世、伪兴农部大臣黄富俊、伪交通部大臣谷次亨等留守协助。伪总理张景惠、伪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召见于镜涛面授机宜,意示倚重之意,由其代替张联文出任“新京特别市”市长。11日午夜,伪满皇帝溥仪和伪参议府议长臧士毅、副议长桥本虎之助、参议张焕相、井上忠也、伪总理大臣张景惠和其他伪大臣卢元善、阮振铎、于静远等溃逃至通化大粟子沟。
  8月15日,日本天皇通过广播宣布投降。8月17日夜,伪满皇帝溥仪在通化大栗子沟镇宣布《退位诏书》。
  伪满覆灭,东北光复,伪新京特别市公署随之终结。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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