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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长春市(1932—1948年)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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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9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长春市(1932—1948年)
分类号:
D625.341
页数:
29
页码:
91-1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1932—1948年),伪新京市政公署、特别市公署、苏联红军军事管制期间的长春特别市政府、第一次解放期间的长春市政府、国民党占据期间的长春市政府的情况。
关键词:
政府机构
长春市
内容
1931年9月18日夜10时20分“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关东军参谋板垣征四郎、石原莞尔等陆军中坚参谋团,指挥炸坏沈阳北部柳条湖南满铁路,反诬中国军队所为,突然袭击沈阳北大营,炮轰沈阳城,向中国军队发动袭击。在蒋介石不抵抗政策指导下,中国军队败退,19日凌晨沈阳陷落。与此同时,留在长春的日军主力第三旅团和驻公主岭的日本骑兵攻入长春,19日长春失陷。20日,暂代张作相主持省政府的参谋长兼吉林省政府委员熙洽(满族,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清朝复辟运动宗社党一派巨头之一)命令吉林驻军开出省城吉林市外数十里待命,派吉林副司令长官公署少将参议安玉珍赴长,与日本多门二郎师团长联系,“欢迎”日军“和平”进入吉林市。9月21日晨6时10分,日军向吉林市进发,傍晚进入吉林市。26日,熙洽在日人操纵下,将原吉林省军、政两署合并,组织伪吉林省长官公署,熙洽任长官。28日,熙洽抢先宣布吉林省独立。于1932年2月27日,熙洽以伪吉林省长官公署委任令第56号令,组织伪执政府筹备办事处,派金璧东为督办,王大忠为总办,常尧臣为帮办。此前熙洽于1932年1月1日令撤销长春市政筹备处,成立长春市政府,始行市制。2月12日启用印信:“长春市政府之关防”。初曾任张燕卿为市长,但任而未就,改任其宗社党同伙、肃亲王善耆第七子金璧东充任。此后,长春经历了伪满洲国时期、苏联红军管制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至1948年10月19日解放,长春建立了人民政权。
一、伪新京市政公署、特别市公署
“九·一八”事变后,出卖东北富饶河山的汉奸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操纵,聚集沈阳,进行所谓“建国”(实为卖国)活动。
1932年2月16日晚8时,张景惠、熙洽、臧式毅、马占山(后脱离日本控制出走黑河,举旗抗日)“四巨头”和于冲汉、袁金铠、赵欣伯,在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参谋板垣、驹井德三监控下,举行所谓建国筹备会议,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指定张景惠为委员长,熙洽、臧式毅、马占山、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为委员。至24日,作出所谓决定:
(1)国名:满洲国
(2)元首称号:执政
(3)国旗:红、蓝、白、黑、满地黄五色旗
(4)年号:大同
(5)首都:长春,改称新京
(6)新国家的政治:民本主义
28日发表“宣言”,宣布“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与国民党政府脱离关系,东北各区完全独立。策划促进“建国运动”,组织各省区联合“总游行”,伪造表演“民意”丑剧。29日,召开“全满建国促进运动联合大会”,选出代表,敦请溥仪出任伪满洲国执政。3月1日,发表“建国宣言”,宣布伪满洲国成立。
1932年3月8日溥仪抵长,3月9日在执政府(原道台衙门)举行就职典礼。张景惠、减式毅献执政印,溥仪正式就任伪满洲国执政,改年号为“大同元年”。
1932年3月10日,伪国务院发布第一号公告:“满洲国国都”设于长春。任命金璧东署理长春市市长。3月14日,发布第二号公告:“国都”长春定名曰“新京”。是日,长春市政府改称“新京市政公署”。
1932年8月17日,伪国务院以教令第77号公布“特别市制”,1933年4月19日,正式实施。“新京市”改称“新京特别市”,市政公署改称“新京特别市公署”,直属伪国务院。特别市的施政纲领,概括为:“政治王道化、日满一体化、官民一心化。”4月26日,再次任命金璧东为“新京特别市”市长,简任级,与省长同。
“特别市制”共分4章50条。第一章:通则;第二章:特别市公署;第三章:特别市自治委员会;第四章:俸给及给予。
第二章共列25条。确定机关名称为特别市公署,署内置市长,简任级;理事官,简任或荐任级;技正,简任或荐任级;事务官、视学,荐任属官;技士,委任级。
特别市公署内设总务处、行政处、工务处,各处职责都有具体规定。
1937年7月伪满机构调整,另设副市长;撤销总务处,改设官房,增设卫生处。1938年1月,原归伪国务院管辖的伪国都建设局降格,改为“临时国都建设局”,隶属伪新京特别市。1940年11月,隶属于伪国务院的伪首都警察厅降格,改由伪新京特别市辖属。1942年,“临时国都建设局”撤销,随后增设水道处。1943年,财务处改为实业处。见下表:
伪满官吏配置,日人身居要位,掌握实权,而在外观上保持“独立国家”形态,在内部严行控制。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关东军是这种统治政策的总决策者。
1932年3月10日,时任伪满洲国执政的溥仪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签订密约,规定伪满参议府的参议和“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官吏”,也要任用日本人,“而其人物之选定委诸贵司令官之同意”。1932年3月12日,日本内阁通过《中国问题处理方针要纲》,规定在伪满洲国“要使日本人成为领导骨干”,控制伪满洲国统治大权。1932年6月,关东军参谋长桥本虎之助炮制《指导满洲国要纲(草案)》,提出统治伪满洲国办法。其方针是:“支持满洲国并使之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策的独立国家。”具体做法是:“为实行帝国对满洲国的国策,不特别设立文治机关,专使关东军担当其任;实施中,努力保持新国家为一独立国的体面,而在满洲国名义下通过日本人系统的官吏,特别是通过总务长官以求实现。”1933年8月8日,日本内阁正式作出《满洲国指导方针要纲》,明确规定了对伪满洲国国体、军队、经济、财政等各方面的控制政策。“对满洲国的指导,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为便于统治,使之维持以总务厅为中心的现行体制”。伪满洲国各级政府机关皆按此设置。伪国务院设总务厅,厅长为日人,有权代理伪国务总理处理一切事务。各伪部内设总务司,规定为首席司,司长为日人,可代理伪部大臣处理一切事务。各省设总务厅,各市设总务处,皆为首席厅、处,厅、处长皆日人,可代理省、市长处理一切事务,以此控制中国人官吏和作为事务执行的代理者。1937年,伪满对各级伪政府机构作了改革,增加了日人官吏,增设日人副职,伪满中央各部、各省设日本次长,各市设日人副市长。伪新京特别市公署于1937年设副市长,由日人充任,掌握“新京特别市”的实际大权。在下属各处中,除行政处外,其余各处头目皆日人,分别掌握各方面的实权。
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各处下设科,科下设股。1940年的机构设置见下表:
日本帝国主义为掩盖其严酷统治,标榜尊重民意,伪中央设参议府,伪新京特别市根据“特别市制”设“自治委员会”,称议决机关。1937年改称“咨议会”,谓“民意”机关。委员由市长选任,任期2年。1933年12月,组成第一届委员会:
委员长:
王荆山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60岁。裕昌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通银行董事、伪新京特别市社会事业联合会理事。
委 员:
孙大有河北省乐亭县人,时年53岁。益发合总经理。曾任长春市政筹备处市政委员会委员、商会主席。
董立广河北省安新县人,时年60岁。东三省官银号副经理、世界红十字会长春分会副会长、长春总商会董事、商会常务委员,曾任长春市政筹备处市政委员会委员。
史维翰河北省乐亭县人,时年56岁。长春广远义粮栈经理,曾任长春总商会副会长。
逯长增 吉林省长春县人。曾任长春劝业所长、长春县教育会长,吉长道尹公署教育科长、吉林省参议会议员、吉林省公署学务调查委员兼军民署顾问、吉林省税捐局长、奉天省公署顾问等职。
赵学良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56岁。北洋法政学堂法律系毕业。曾任清朝内阁中书、吉林咨议局副议长、长春县救济院院长等职。
何天民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66岁。北洋法政学堂毕业。曾任吉林省自治会会长、吉林咨议局理事、吉林省议会议员、北京参议院议员。
韩恩明 山东省禹城县人,时年66岁。德昌钱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清真小学校校董、清真慈善会副会长。
张惠风 吉林省长春县人,时年43岁。北京明德大学毕业。曾任吉林省法政专门学校教谕、律师、长春律师会会长。
市政机关是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统治镇压人民的工具,所谓自治委员会或咨议局,自然是掩盖侵略者暴政的外衣和点辍。1941年,咨议会取消,相应事务由伪协和会“首都本部”委员担当。
伪新京特别市的市政区域也有重大变化。
长春沦陷前,行政权为中、俄(东清铁路附属地)、日(南满铁路附属地)三国分治。在日本侵略者控制下的伪满洲国成立后,治外法权已失去意义。1935年3月,苏联把中东铁路出售给伪满洲国,中东铁路附属地行政权划入“新京”。1937年11月5日,日本和伪满洲国缔结《日本满洲国间关于撤销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和转让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条约》,日本在东北的所谓治外法权全部废除,转让满铁附属行政权。至此,伪新京市统归伪新京特别市政公署管辖。
伪新京特别市的建设由伪国都建设局(后改组为临时国都建设局)统一规划。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而终止。工程始自1932年,终止于1941年。10年时间建成区达80平方公里,市区迅速扩展,随之人口也迅速增加。市区人口“九·一八”事变前的1931年为127543人,至1940年增至527000人,10年增长4倍多。
随着市行政权的统一,区域扩展,人口增加,行政区划也在调整。1937年市辖18个区,其中城区12个:宽城、长春、敷岛、大同、东光、顺天、西阳、安民、和顺、东荣、北河东、南河东;农村区6个:合隆、大屯、双德、净月、春阳、劝农。1940年复又调整为14个区,其中城区8个:宽城、长春、敷岛、惠仁、东光、顺天、和顺、承德,农村区6个:合隆、大屯、双德、净月、春阳、劝农。1942年2月,又改为16个行政区。其中农村6个行政区未变,市区计10个:敷岛、长春、宽城、大同、安民、西阳、东光、和顺、东荣、顺天。1944年,又增至18个行政区,其中市区10个未变,农村区增至8个:净月、合隆、大屯、南河东、北河东、双德、劝农、春阳。
区机关称区公所,为市的下辖机关。市区设区长一人,由市长任免。市区的任务是:“一、命令传达。二、法令通达。三、祭典庆祝。四、定期申告。五、各种调查。六、紧急警防。七、邻保救济。八、粮食配给。九、街屯会指导监督。十、户口事务。十一、市长交办其他事项。”区内设事务主任及工作人员4~10人。
区下之的层组织初沿袭旧制。1933年12月22日公布保甲法,实行保甲制。保设保公所,置保长。保下划甲,置甲长,甲下划牌,置牌长。1937年,保甲制废除,实行街、村制。设街、村公所,置街、村长。1941年,实施“国民邻保组织”,取消街、村制,其事务由设在街、村内的协和分会充担。协和分会的负责人即“国民邻保组织”负责人,实现所谓“市政与协和会一元化”。
街、村长由区长申请,市长委属。1940年全市街公所53个、村公所18个,共71个。街、村公所的任务是所谓:“一、上情下达,民情上达。二、街、村民的紧急防护。三、神社寺庙及各种庆祝活动。四、传染病的预防及公共卫生。五、各种灾害预防及抚恤救济。六、宣传教育。七、街、村的自治业务等项。”
农村区办事机构称区事务所,设事务员和联络员。主要任务是“定期向市报告情况,向群众传达市的法令、规定、要求,作好宣传,使其理解”。
1945年3月,伪国务院发布第69号勅令,对市区的设置又作了修订:“市为处务便宜,得将区之区域划为数分区,每分区置分区长……”修订条款未及实施,伪满洲国已临末日。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国首脑在柏林郊外波茨坦举行会议,26日发表《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1945年8月6日清晨,美国第一颗原子弹投在日本广岛,8月9日第二颗原子弹投向长崎。8月8日,苏联正式向日本宣战,8月9日拂晓向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发起全面攻击,关东军全线溃败。
8月10日,伪国务总理张景惠和伪参议府议长臧式毅主持召开“防卫会议”,根据日本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的命令,把伪满政府划分为撤退和留守两部份,以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和古海忠之为代表的次长们留下收拾残局,伪国民勤劳部大臣于镜涛、伪民生部大臣金铭世、伪兴农部大臣黄富俊、伪交通部大臣谷次亨等留守协助。伪总理张景惠、伪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召见于镜涛面授机宜,意示倚重之意,由其代替张联文出任“新京特别市”市长。11日午夜,伪满皇帝溥仪和伪参议府议长臧士毅、副议长桥本虎之助、参议张焕相、井上忠也、伪总理大臣张景惠和其他伪大臣卢元善、阮振铎、于静远等溃逃至通化大粟子沟。
8月15日,日本天皇通过广播宣布投降。8月17日夜,伪满皇帝溥仪在通化大栗子沟镇宣布《退位诏书》。
伪满覆灭,东北光复,伪新京特别市公署随之终结。
二、苏联红军军事管制期间的长春特别市政府
东北光复后,伪新京特别市政公署改称长春特别市政府。
8月15日晚,伪新京特别市政公署市长于镜涛向市民广播,发表讲话“承蒙各界推举,担任治安维持之责,市民不要轻举妄动,等待中央接收”。又以市长之名向重庆发报:“长春市一切市政由于镜涛接收,等待中央来。”随之把伪警察厅改称公安局,以赵万斌为局长;“康德新闻社”改称东北日报社,以原编辑于莲容为社长。市政府内以曹肇元为总务处长,总揽市政府内一切事务,以崔正儒为财务处长。
伪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在通化大栗子沟参加伪满皇帝退位仪式后,于8月18日回到长春,组织成立“治安维持会”。张景惠任会长,吕荣寰、于镜涛任副会长,刘德全任秘书长,邢士廉、黄富俊、闫传绂、卢元善、谷次亨、于静远、阮振铎等为委员。维持会通电声明,“维持地方治安,迎接中央接收”。
8月19日,苏联空降部队飞抵长春,日本关东军投降。8月24日,苏军后贝加尔方面军司令马利诺夫斯基元帅和方面军参谋长扎哈罗夫大将飞抵长春。31日,后贝加尔方面军司令部从王爷庙(今乌兰浩特)迁至长春。9月3日,苏联远东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元帅到达长春。
苏军进驻长春后,根据《中苏友好条约》及第四个中苏协定《满洲的苏军与该地中国行政当局的关系》中关于“作战的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和责任,在作战地带,属于苏军总司令”的规定,于8月20日在原伪协和会中央本部(现人民大街76号)成立长春城防卫戍司令部。司令加尔洛夫少将,副司令黄绍元(即周保中,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中校。同日,用中、日、苏三国文字发布文告,宣布对长春实行军事管制。文告称:
(1)从即日起,由苏军卫戍司令官负责长春市的治安。
(2)以苏军的名义,保障长春市的各国人的生命财产。
(3)官厅、会社照常继续执行公务。庶民勤于生业。商店立即开业。
(4)要绝对服从苏军的命令,违者严惩。
(5)下午八时以后,禁止一般市民外出。
苏军卫戍司令加尔洛夫遂即召见原伪国民勤劳部大臣、伪新京特别市市长于镜涛,命其继续担任市长,并协助苏军维持市内秩序,保证供电、供水、民用和军需物资的正常供应。卫戍司令部派红军代表、抗联干部齐连升中尉等到市政府监督工作。同时派红军代表接管了公安、邮电、广播等各要害部门。1945年9月27日,经周保中推荐,苏军委派伪满“陆军军官学校”教官张庆和接替赵万斌,任公安局长。10月初,在中共长春市委安排下,经苏军同意,委任中共一二〇师锄奸部长李成功(李俭珠)为公安局副局长,同时向8个公安分局派出红军代表兼军事股长:一分局白萍,二分局王秉厚,三分局张华南,四分局李广学,五分局石斌,六分局王玉成,七分局宋焕然,八分局张恩。
8月末,苏军卫戍司令部通知原伪满大臣开会。到会的有原伪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原伪宫内府大臣熙洽、原伪参议府议长臧式毅、原伪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原伪外交部大臣阮振铎、原伪民生部大臣金铭世、原伪交通部大臣谷次亨、原驻南京伪大使吕荣寰、原伪兴农部大臣黄富俊、原伪经济部大臣于静远、原伪国民勤劳部大臣、原伪新京特别市市长于镜涛、原伪文教部大臣卢元善、原伪司法部大臣闫传绂。赴会者皆被逮捕,押解苏联。
长春市长出缺,苏军司令部令市政府总务处长曹肇元接替。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对东北地区开始了激烈争夺。
1945年8月7日,宋子文、王世杰、熊式辉等组成“国民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8月14日,国民党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并开始接收东北。
9月5日,国民党政府把原东北三省划为九省(辽宁省、辽北省、安东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二直辖市(哈尔滨市、大连市),公布《东北九省接收办法)。9月5日,发布九省二市主席、市长的任命,郑道儒为吉林省主席,赵君迈为长春市长。
长春市为东北腹地,曾是伪满洲国首都,国民党政府原拟将长春市划归行政院直辖,因蒋介石接受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建议,改为吉林省辖,但其组织体制亦如行政院直辖市。长春市政府的接收人选,皆由赵君迈安排。内定罗涤之为秘书长,叶绍南为社会局长,肖仁树为财政局长,张炯为警察局长。
10月9日,东北行营副参谋长董彦平协同赵君迈等人(内有孙亚明,共产党地工人员)以中国军事代表团团长的名义飞抵长春。10月10日,东北行营在长春伪满时期的“满炭大楼”(今吉林大学图书馆楼)设立。12日,熊式辉、张嘉璈、蒋经国及参政员莫德惠、CC骨干齐士英等接收大员共40余人抵长,开始就接收问题同苏军谈判。10月18日,东北保安司令官杜聿明抵长。10月5日,尚传道、吴至恭抵长。在接收中因受到各方面抵制,又未得苏联驻军的积极支持,接收受挫。出于对苏联外交攻势的需要,11月17日,蒋介石电令东北行营代主任张家璈:除留董彦平副参谋长及少数军人外,以“中国军事代表团”名义“仍留长春与苏军联系外,所有在长春接收人员一律撤到北平待命。”11月下旬,大部人员撤回北平,以董彦平为首的少数军事人员留长与苏军联系。
1945年8月9日,毛泽东发表了《对日寇的最后一战》。10日至13日延安总部发布受降及配合苏军作战等7号命令,“令抗日部队依据《波茨坦宣言》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发出通牒,限期缴出武装,如遇抗拒,坚决消灭”。8月11日,在第2号命令中,令驻河北、热河、辽宁边境李运昌部即日向辽宁、吉林进发。东北抗日联军也配合苏军作战。9月8日共产党东北委员会随苏军马林诺夫斯基元帅指挥部移驻长春,抗日联军将领周保中化名黄绍元,任苏军长春市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官。随同周保中进入长春的抗联将领有崔庸健(少校军衔)、卢东生(上尉军衔)、王一知(女,中尉军衔)、乔邦信(少尉军衔)、范穆林(中尉军衔)、孙学义(少尉军衔)、白生泰(少尉军衔)等30多人,分别接管电台、伪首都警察厅、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等重要部门。
9月30日中共长春市委员会成立。申东黎任书记,徐慎、赵东黎、傅根深、刘健民为委员;10月9日,东北局派石磊任长春市委书记,申东黎任副书记。傅根深、刘建民发动群众参军,组建七个连队,带到朱城子整训。11月7日,被命名为东北人民自治军吉长地区部队,刘健民为司令员,傅根深为政治委员。
11月8日,取得苏军同意,中共中央东北局派原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长、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刘居英不公开身份出任长春市市长,张文海为秘书长。11月15日,刘居英与原市长曹肇元接交,签署《市政府交接事宜概要》、《市长工作费接交书》,正式接管市政府,其任务是以政府掩护共产党的活动,保证苏军的供应。此时市政府内设机构为:教育、工务、复工、卫生、社会、财政6局,另设总务处。任命张庆和为长春市公安局长、李成功为副局长,又选派进步青年充实政府各部门。
次日。发布施政纲领即《长春特别市政府布告政字第一号》:
一、协助苏军实行事军管制,发展与巩固中苏友谊。
二、保障市民正当权益,建设民主政治,扶持民主团体。
三、致力市政建设,恢复公私工商业,取消配给制度,发展自由贸易以繁荣市面。
四、严惩罪大恶极、市民共恨之汉奸,肃清捣乱分子,安定社会秩序。
五、救济失业与被难市民,改善民生。
六、废除敌伪对市民之一切反动设施,取消苛捐杂税与各种劳役。
七、兴办社会国民教育,肃清奴化思想,树立民主观念。
继而在斯大林广场(今人民广场)召开群众大会,市长刘居英对施政纲领进行讲解。
11月18日,刘居英市长签发《长春特别市布告政字第二号》:
为布告事,本府鉴于迩来物价高腾,兹为平抑物价,以利民生起见,特将伪满时代各官有仓库残有物资,集于本府所管消费公社内,开始出售。指定本市大同区大马路老天合旧址为消费公社贩卖场,特此布告周知。此布。
对此,长春市民拍手称快,民众称誉为:“盖亦新任市长之德政第一声也”。
为占领宣传阵地,以“民办”之名出版《长春新报》——中共长春市委机关报,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揭露国民党假和平真备战的阴谋。市长刘居英在《长春新报》头版头条向全市人民坦诚表示:“鄙人特别希望市民诸位能共同协力,不要再存有‘官在上民在下’的思想。现在所谓官并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公仆,替老百姓办事的人。应该多多的提出对他们的要求和意见,鄙人无论如何,是要尽最大的努力,以满足人民的期望。”市长的感人肺腑之言,启迪了人民的觉悟,动摇了盲目的正统观念,对共产党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11月,东北形势急骤变化。11月16日,国民党十六军、五十二军两军攻占山海关并继续向北推进,连陷绥中、兴城、锦西、葫芦岛、锦州等地,公然以武力接收东北。
迫于《雅尔塔协定》的约束,11月17日,苏联照会国民党政府外交部:“中国政府军队能无阻碍在长春和沈阳降落,苏军将予应有之协助。”又正式向中共中央东北局提出:“中共所属机关和军队限期撤出沈阳、长春等沿中长路各大城市……”。
11月2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发出《关于我在城市中已暴露面貌之干部、军队、组织撤出城市等问题的指示》,要求“已暴露面貌之干部、组织力量,必须迅速坚决退回城外无红军驻扎之地区,使苏联在履行中苏条约上毫无为难之处”。
长春市市长刘居英仍力争在有限的任期内,扩大共产党的影响,打击国民党的势力,要求在斯大林广场(今人民广场)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国民党特务,被苏军卫戍司令部制止,同时告知刘居英交卸市长职责,仍由曹肇元接替。刘居英随同长春市委撤出长春市。
12月初,东北行营代主任张家璈与外交特派员蒋经国,再次由北平飞抵长春,经与苏军总部协商,苏军同意协助国民党政府派联络员到各地接收。12月22日,国民党接收大员赵君迈接任长春市市长,任命罗涤之为秘书长,叶绍南为社会局长,肖仁树为财政局长,张炯为警察局长。曹肇元改任市政参议员。1946年1月5日,国民党东北保安第二总队刘德溥部(伪满“铁石”部队)空运到长春。自此,长春市成为苏军军管下的、由国民党网罗日伪残余势力共同控制的城市。
《中苏友好条约》规定,苏联红军从东北的撤军时间是1945年12月3日,因应国民党政府之请一再延缓,以利于其争取时间,运兵东北,武力接收。为答谢苏军之协助,宋美龄代表蒋介石于1946年1月22日来长,为苏联红军授勋。1月23日,市政府与中苏友好协会举行长春市民欢迎大会。
嗣后,宋美龄宴请苏军将领,代表蒋介石致词,对苏军表示感谢、致敬。随之向苏军将领授勋。2月25日,宋美龄离长。
苏军应请继续驻长,至4月14日中午12时撤军归国,苏联红军对长春军事管制随之结束。
三、第一次解放期间的长春市政府
苏军撤离,共产党立即开始以武力夺取长春,史称“四·一四”战役。
194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指示林彪、彭真:“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你们必须在苏军撤退时,一、二日内控制之。”4月4日,时任苏军长春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周保中向中共长春市委通报苏军撤出长春的确切时间。4月8日,吉辽军区在卡伦召开军事会议,周保中、林枫作动员报告,陈光下达战斗任务。
14日下午2时,战斗开始;15日凌晨5时,周保中下达总攻令;16日拂晓攻占长春市火车站,黄昏攻占“万字会”大楼。战斗中,东南纵队副司令员吴恒夫牺牲,时年32岁。
17日,巷战激烈,国民党军负隅顽抗。18日晨5时,聚歼现人民广场四周之敌,中午攻占般若寺、警察局、广播电台;下午2时攻占市政府大楼;下午5时,向中央银行大楼发起总攻。在白刃格斗中,二十四旅第七十团团长朴洛权牺牲。经四天三夜激战,毙伤国民党军2500余人,俘虏14000余人。国民党吉林省代省长王宁华、长春城防司令官陈家祯、长春市市长赵君迈、警察局长张炯、教育局长周百阶等军政大员50多人被俘。共产党地工人员、国民党市政府社会局长叶绍南(建国后曾任地质部长),市政府参事孙亚明同时“被俘”。防守副司令官刘德溥率少数部队突围逃脱。
1946年4月18日,长春第一次解放。
18日晚,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长春新报》的工作人员随同部队入长。
4月19日,中共中央电报嘉奖:“占领长春,对东北及全国大局有极大影响,望对有功将士嘉奖”。
4月28日,东北局机关报《东北日报》发表《为建设和平民主的新长春而奋斗》。社论中说,“长春此刻已经成为东北解放区的政治中心”。
长春市长刘居英,秘书长张文海、公安局副局长张化东(局长汪金祥)、社会局副局长李清、卫生局局长蒋跃德、教育局局长吕良、工务局局长姚书田、电业局局长郑锦荣,立即投入工作。
18日晚和19日,市长刘居英先后两次向市民广播,重申贯彻实施1945年11月制定的施政纲领的决心。
东北民主联军和市政府相继贴出《为建设和平民主的长春》和《长春市政府整顿市政》的布告。号召群众协助政府恢复社会安定,肃清敌伪残余,工人回厂恢复生产,学生返校迅速复课,商店复业早日开市;号召全体市民努力从事民主建设,争取东北和全中国和平民主早日实现。
解放长春的战斗期间,国民党军破坏了供电设施,炸毁变电所。解放后,市政府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电线路3万多米,4月26日维修工程全部竣工,恢复供电,全市一片光明。同时抢修供水设备,修堵漏水管道,调整水压和供水量,市区日供水8万吨,基本保证了全市正常用水需求。至4月末,市政府用3000吨粮米、1000吨煤炭救济贫民10万人,电车恢复通行,电话全市畅通,市内20个邮局恢复正常营业。4月27日,全市11所中学、34所小学计3.3万名学生全部复课;医科大学、东北大学、军政大学及各种专科学校相继创立和迁来,市内成立20多所民众夜校,教育事业迅速恢复,且有发展。
长春解放次日,市政府派人接管市公安局,抽调有关部队,担负市内肃清隐藏敌特,维持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职责。先后侦获伪中央银行总裁西山勉、伪新京特别市市长徐绍卿、伪首都警察厅特务处长鹤永久、伪奉天特务机关长陆军中将三浦敏士、伪锦州省长姜泽、伪奉天省次长竹内德宪等24名重要罪犯,逮捕30多名作恶多端的伪满宪兵特务人员,收容敌伪一般官兵2000多名,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社会日趋稳定。
在清除日伪残余势力的同时,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翻身运动。市政府组织7个工作队分赴各区访贫问苦,发动群众,组织工会、贫农团、房户团及清算委员会等群众团体,建立自卫队等群众组织,进行民主改革。在各街道张贴“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开展清算斗争,向压迫剥削你的人算帐”等标语。各区召开贫民伸冤诉苦、清算减租大会。4月30日,和顺区吉林分区首先行动,清算“聚兴泰”、“万德顺”等9家伪满配给店,算回钱款300余万元。东荣区清算当铺“大顺应”,2万多元当物退还原主。东大桥分区的贫苦居民,清算号称“八怪”之一的房主赵福祥。5月1日,八里堡分区的贫苦居民召开大会,成立敌伪土地房屋分配委员会,主持分区内敌伪土地、房产分配。吉林分区的敌伪土地、房屋分配委员会,调查确认敌伪土地369亩、房屋357间。通过民主讨论确定分配原则:革命军人家属为特等,每户分砖瓦房1间半;鳏寡孤独人家为一等,每户分砖瓦房一间;其他居民根据贫困程度划为二等三等,分土地7分和4分。
各工厂建立清算委员会,领导工人同不法资本家算帐。长春烟草公司清算出香烟50大箱,价值65万元,全部返还工人。长春交通公司清理出贪污案件42件,遏止了对工人的剥削和贪脏枉法的滋长。
5月2日,长春市敌逆财产清查委员会正式成立,主任叶季壮,下设调查、清算、经理三个处,发布《举发敌逆财产奖励条例》,把翻身运动与清算斗争推向高潮。
5月18日,长春市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在东北职工总会筹委会礼堂(今长春市人民政府大楼)召开,300多名职工代表出席。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彭真作政治报告,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吉辽军区司令员周保中、东北职工总会筹委会主任陈德生(陈郁)、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石磊分别讲话。东北民主政治建设协会代表、安东省政府主席高崇民致贺词。会议号召全市工人阶级团结起来、武装起来,用一切力量支援前线。会议选举产生长春市职工联合会、主任田文达(后东北局派陈郁兼主任、田文达改任副主任)。袁博之(女)、胡黎光、杨长春等40余人为执委。长春市第一个统一的工人阶级组织正式诞生。
长春市各级政权的民主改革也在进行。5月3日,市政府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调整了隶属机构,调整后的机构是:社会局、教育局、卫生局、财经局、工务局、公安局、外事局、邮电局、秘书处。
市政府根据市委决定,调整市的区划。全市划为敷岛、长春、东荣、和顺、宽城、东光、顺天、大同8个行政区,废除保甲制,建立临时区政府、分区公所和街组的基层政权。
5月13日,刘居英市长主持召开长春市临时参议会筹委会会议,130位各界代表以筹委会委员身份出席,推举邹大鹏为筹委会主任委员,张文海为筹委会秘书长。决定5月25日正式成立长春市临时参议会,由市长向参议会报告市政府成立一个月来的工作,选举产生市参议员和市政府的行政人员。此议因时局突变,未及实施。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军事力量对比,国民党占绝对优势,只因远在后方,难以如期开赴东北。1945年10月下旬,美国第七舰队从九龙海运全部美式装备的第十三军由秦皇岛登陆。11月13日,国民党第五十二军从越南海运至秦皇岛,与十三军会合,11月16日占领山海关,沿北宁线继续北进。1946年1月中旬,国民党新一军、新六军运来东北,3月13日,抢占沈阳,继而进犯本溪、四平。4月末,先后调七十一军、六十军、青年军第二〇七师(相当军制)、九十三军、五十三军入东北。对东北各大、中城市展开激烈争夺。5月2日攻占本溪。5月15日,再集重兵向四平地区全线进攻,18日,突破民主联军防线,19日夜攻占四平。5月23日,中共长春党政军机关撤出长春市。国民党新一军和新六军廖耀湘部、东北保安第二总队刘德溥部进入长春市。长春复被国民党占据。
四、国民党占据期间的长春市政府
1946年5月23日,国民党新六军、新一军夺取长春,新六军军长廖耀湘为警备司令。
5月24日,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保荐吉林省政府委员尚传道,在原市长赵君迈被俘期间,兼任长春市长。尚传道携市政府秘书长刘守刚、警察局长许赓扬到长就职。
5月29日,东北保安司令部副司令长官郑洞国,以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前进指挥所主任名义进驻长春。
5月30日下午4时,蒋介石由白崇禧、杜聿明陪同由沈阳飞抵长春视察,在机场会见地方豪绅、巨富,接见国民党将校官佐。
赵君迈被俘,蒋经国在重庆活动营救。经美国、国民党、共产党派出人员组成的最高军事调解三人小组同意,与拘押在沈阳的共产党方面作家金人交换释放。此前,中共东北局已决定送赵回长复职。1946年7月12日,赵君迈与其同时释放的孙亚明(共产党地工人员),各乘一架军调小组的美国通信机(每机只能在驾驶员后边坐一人),同时由哈尔滨飞回长春,中共东北局城工部长李立三亲到机场送行。
赵君迈在7月27日到长春市政府“接篆视事”。熊式辉在给吉林省政府训令中,称赵“忠贞可嘉”,并令“尚委员即回本职,无庸兼代该市市长职务”。此后,其市长两度更易:1947年10月14日,赵君迈调离,孙桂籍接任;1948年初,孙当选国民政府立法委员,3月1日与尚传道交接。
1946年10月25日,国民党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公布《长春市政府暂行组织规程》共33条,规程确定市政府下设秘书处、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地政局、卫生局、工务局、公用局、警察局、会计室、人事室。编定员额637人,职级员额皆有限定。在“规程”发布前,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组织已按此设置。人员文化素质颇高,年龄颇低。市长年仅46岁,局长多在40岁以下。机构设置简要,员额限定精严。详情见下表:
市政府设市政会议,由市长、秘书长、参事、各局局长、会计室主任组成。
因时局动荡,战事频仍,政治和生活腐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机构、人员也变动频繁。
市 长:
赵君迈 1945年12月22日~1946年4月17日(被俘)
尚传道 1946年5月23日~7月26日
赵君迈 1947年7月27日(复任)~1947年10月14日
孙桂籍 1947年10月15日~1948年2月
尚传道 1948年3月1日~10月19(长春解放)
秘书长、各局局长也数易其人,1947年12月,市政府机构人员变动情况:
秘书长:喻崧(代)继任刘振钧
前任:陈家俊、刘守刚、罗涤之
民政局局长:王家驹
前任:陈浩中 陈惠夫
财政局局长:曹肇元继任张竹青
前任:沈藻、肖仁树
教育局局长:李辉英 继任佟贵廷
前任:杨熙靖 周百阶 佟贵廷
卫生局局长:徐庆瑞(代)
前任:董道铸 沈德
公用局局长:孙亚明
前任:陈家俊 罗涤之、杜里程
工务局局长:张维沅
地政局局长:王稔五
前任:陈太先
警察局局长:乐干 继任袁家佩
前任:许赓扬 张炯
会计处处长:高镜清
至1948年,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更趋艰难,机构缩减为2处、5局,见下表:
国民党长春市划分18区,区称区公所。内置民教、财建、警保三股。区下设249保、8079甲。保设保办公处,甲设甲办公处。区设区长、副区长,置各项办事人员,每区办事人员皆20余人,详见下表:
1947年12月15日,根据户籍法和省政府令,对原有之保、甲整编为237保、4981甲。
1947年10月21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第18次市政会议议决,修正通过《长春市区公所组织规程》共11条。“规程”规定,“区长、副区长由区民代表会选举;受市政府监督指挥,办理本区自治事项及市政府委办事项”。区设区务会议,其组织成员:区长、副区长,区内学校校长,区国民兵队队长、副队长或自卫队长,各股主任。讨论有关技术事项或各保事务时,专任技术员或关系保长得列席。区务会议讨论事项规定7项:
一、关于区自行举办之事项。
二、关于区中心工作之实施事项。
三、市政府饬办事项之执行。
四、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之执行。
五、提交区国民代表会议之提案。
六、出席人员之提案。
七、本区内公民30人以上之提议事项。
区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召集临时会议。
另有《长春市区公所办事细则》26条,对区长、副区长及各办事机构、人员的职责、任务等有详尽规定。
为标榜民主,尊重民意,省、市、县、旗设参议会。1946年11月,国民党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公布《东北各省、县(市)、(旗)临时参议会组织大纲》,全文共23条。国民党吉林省政府制订《吉林省各县、市、旗临时参议会议事规则》29条,以及办事细则8条。《临时参议会组织大纲》第一条阐明临时参议会宗旨:“……为使人民发挥自主精神,共谋地方兴革,树立自治基础起见,特设立县(市)、(旗)临时参议会”。对参议员的产生、条件、职权等也都作出规定。
1946年,国民党长春市临时参议会组成,参议员31人,候补参议员29人,详见下表:
临时参议会候补参议员:吴宝璘、王鼐臣、刘家㽣、张恩普、王瑞麟、孙居屏、史国勋、于显庭、孙长富、王治江、焦止鏖、高贵一、赵荆璞、韩殿甲、刘旭九、王品卿、韩占一、张聘五、张百珍、李墨林、逯化民、李润芝、张尧田、杨秉臣、王晶英、吴恩言、杨明志、门树森、苏雨田。
1946年11月22日—12月1日。召开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东北行辕主任熊式辉致训词(赵君迈代读):“长市光复半载,民意机构告成。瞻望来兹,实深欣慰。临参会虽为过渡时期之组织,实乃实施宪政之阶梯。贵会于吉林省首先成立,倡导风气,树立楷模。深愿出席诸君,审时度势,坚定建国信念,表达民意,献替良模,并协助政府宣扬政令,使民众与政府融为一体,市政前途,实利赖之。”国民党新一军军长孙立人,吉林省主席梁华盛相继训词。
会议选举议长:霍战一,副议长:傅晔
国民党长春市长赵君迈作《长春市政府施政总报告》称:“本市光复以来,为期仅一年余,已八更市长,两度被劫(侮指苏军管制时期、“四·一四”第一次解放长春时期),社会之不安已达极点。自国军于本年5月下旬进驻以后,始渐入常态……举办以下数事:组织敌伪产业暂行保管委员会、组织房产调整委员会、防范贪污、整编保甲、遣送日侨、实施保警联系、平抑物价、扶助文化事业、整理市财政等。”
1947年1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同年12月15日,国民党长春市参议会成立,临时参议会终止。
参议会议员共51人:王元庆、沙耀金、逯化民、卢绍镛、张云庭、谢椿龄、孟祥林、张锡禄、孙化南、杨增志、吴箴、张晔、傅晔、王鸣谦、刘荣第、阮守兰、吴志永、马德良、王国瑞、张曾铭、门树森、艾斌合、杨运祺、马瑞书、张宝瑢、扬耀宗、王庆贤、赫振中、李广舆、李树中、党郁周、赵魁武、卜静天、陈祚周、王宏文、董国材、逯殿英、刘润丰、苟志仁、林亚兴、吴志达、宋镇田、逯长增、唐恩江、李墨林、王立藩、张明初、姜绍武、张书铭、马德鑫、王元庆
参议会选举议长:李树中,副议长:张增铭
大会发表宣言,阐述会务五项:
一、推行民主政治,奠定宪政基础。
二、加强军民合作,协助勘乱建国。
三、调整金融经济,安定市民生活。
四、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文化都市。
五、调整地方经费,协力行政推行。
国民党新七军军长李鸿、长春市长孙桂籍、前临参会议长霍战一分别致词,议长李树中发表演说词。演词中已无慷慨之语,更无激昂之气,多谓时局维艰之感叹。军长李鸿称“长春正处在冰天雪地、为奸匪围困时候”;市长孙桂籍称“生活是面临在艰巨中”。议长李树中更哀叹:“今天民生严重的情形,食粮燃料的缺乏,电源的中断,工厂停工,工人失业,公务人员不能按时发薪,来长难民与日俱增,饥寒交迫,因之自杀和抢劫比比皆是……”对其未来也表露了明显的绝望之情。哀叹参议会是成立在“长春民生凋蔽安危绝续之际,一切仰赖军政当局和各位同仁的团结,来打开困难……”。在闭会词中对当时长春人民的苦难更作了无虚饰的叙述:各地大批难民,麇集四郊,无家可归,失学失业青年,无衣无食,整千成万呻吟挣扎于饥寒线上,哀鸿遍野,惨不忍闻……。
是时长春人民无以为食,朝不保夕。自称民意机关的参议会,在呈行政院长的电报中仍妄谈依靠人民,勘乱建国,奠定宪政,虚张声势,自欺欺人。
国民党统治长春时期,发布反动政令及其规程。长春市政府据以下达“训讼”及“法规”很多。1948年3月4日,发布《长春市政府战时体制实施办法》,成立“战时工作总队”,制定《严密保甲组织及办理户籍纲要》,推行联保连坐法。“纲要”规定:“同一连坐不得超过十户,各户取具切结后,依连坐规约之规定互相监视之责,倘发现违约不予告发时,同坐各户与案犯受同一处分。”
联保连坐切结书中规定要互相劝勉,彼此监察。倘有违反连坐规约规定各事项及其他非法行为者,具结人依法负检查报告之责任。如有隐匿不报情事,联保连坐各户甘愿共受惩罚。
在政府机关和军队中推行联保连坐。1948年5月4日,国民党长春政府发布民户字第128号《为限期取具所属公教警员工联保连坐切结令》,在《联保连坐取具方案》实施要领中规定:“本府以科(室)为联保单位,全体职员向科(室)主管长官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主管向所属局(处)长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各局处长再对市长出具联保连坐切结书。5月22日,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根据省政府训令,政府各机关职员都必须填报《职员特种保证书》。特种保证办法中规定:“职员每三人为一连保小组”,“连保人应相互监督,彼此之言语行为随时向主管密报,连保小组内有人违反保结情形,同组人不事先告发者,应负连坐责任。”
1947年7月,组编“民众自卫队”。国民党军政当局规定“自18岁至45岁,除公教人员、学生及残废者外,均编为自卫队员,分期训练”。其任务是:“修筑城防工事;清扫机场积雪;夜间巡查等”。1947年5、6月,修筑城壕出工的民夫累计达754449人。1947年9月19日至11月末,动用民工实录:
1947年5月,强制各校师生参加修筑城防工事,慰问伤兵,协助警察清查户口。规定年满6岁至12岁之儿童,一律编组成儿童队;年满13岁至17岁之少年一律编组成少年队。强化战时教育体制,使中、小学教育完全纳入战时轨道。
为镇压长春人民的反蒋斗争,国民党在长春建立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保密局长春站、保密局东北特技组、中统局东北工作队、国防部二厅长春站、中统局长春区等40多个特务组织。1948年4月,成立长春党政军特种联合会秘书处,简称“特密处”,是最高特务组织,是各种特务组织联合办公的衙门。各特务组织之首为国民党长春督察处,握有生杀大权,是刺探情报、镇压革命人民的罪恶机关。首任处长崔志光,继为安震东、张国卿,下设:督察室、秘书室、侦审室、第一科、第二科。在国民党统治长春时期,督察处拘捕千余人。长春解放前夕,1948年10月18日拂晓,督察处处长张国卿指令,将尚在关押的48人全部处死掩埋。解放后,人民政府在督察处后院假山附近、南岭荒地中、白山公园附近挖出尸体近200具。血溅荒城,罄竹难书。
1948年6月22日,发布《长春市战时粮食管制办法》,设置由兵团司令部、吉林省政府、长春警备司令部、长春市政府等联合组织的战时粮食管制委员会,市长尚传道任主任委员。搜刮民食,进行“存粮”登记,实施“杀民养军之策”。办法第七款规定:“凡经存粮登记者,每户按其户籍登记所载之人口,每人每月以45斤计算”,“准其存留……三个月之食用粮”。多余者为余粮,应由政府“征购”。“登记不实”或隐匿不报者从重惩处,查获之“私粮”“全部没收之”,并奖励告密检举者。
1948年初,东北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达73万人,地方武装30万人,控制整个东北土地面积97%,解放区人口占东北人口总数的86%,解放区已联成一片。国民党军48万人,地方军7万人,被分割在长春、沈阳及辽西走廊的锦州三个孤立地区。
1948年3月7日,国民党六十军奉命弃吉就长。3月25日,长春国民党军正式编成第一兵团,总兵力10.7万人。郑洞国以东北剿总副司令兼职名义就任第一兵团司令官,坐镇长春,统帅两军。蒋介石令其“固守待援,相机出击”。
5月下旬,东北人民解放军围攻长春。6月中旬,调整部署,以8个师、1个炮兵团的14万大军,奔袭长春,攻占大房身机场及一些外围据点。6月25日兵临城下,在长春城外围方圆50里,严密封锁,重重包围,揭开了久困长围战幕。对长春的战略是:“久困长围”,其方针是:“军事打击,经济封锁,政治瓦解”。长春已成陆上孤岛。
长春国民党军数次突围败归。城内粮源断绝,无以为继,飞机空投,杯水车薪,很快形成固守无力,待援无望,坐以待毙之势。
市内粮价,一日数涨,一斤秫米数亿元,每桶凉水7千元,货币已失去作用。7月,公教人员薪金,以黄豆、酒糟支付。市民始以糟糠度日,继而树叶、草根也被吃光。
战争无情,人民无辜。是时长春人民外无逃生之路,内无果腹之食,致饿殍日多,尸横街巷,幼儿弃市,十室九空。时有王万富残害儿童,出卖人肉,令人发指,被斩首示众。国民党长春市长尚传道在8月举行的市参议会第三次会议上谈及当时的情况是:“粮源断绝,万物奇昂,民不聊生,困难已极。尤以近来多以草根、树叶、糠粕充饥。哀鸿遍地,饥民载途,每日挟老携幼来府请求救济者络绎不绝。”议员杨耀宗在《为请救济郊区区民以免饿死案》中描述:“当地居民一月前即挖野菜或以麸糠豆皮度日,兼有散兵(胡子队)200余名,强抢民食民物,既稍有之家也被抢一贫如洗,由贫民而为难民。近日,粗糠野菜全无,每日饿死百余名,死体满街,未饿死者也奄奄一息,朝不保夕,为状之惨已达极点。”
国民党守军和长春市政府以“肃清奸宄,维护治安,减少食粮消耗”为由,决定从6月20日至6月末,疏散市内人口20万。制定《长春市政府疏散市民办法》,规定:被强制疏散的市民“不得再行入市”,只准携带十日份干粮及应用衣物”。另规定:集中强制疏散,须与当日晚戒备后,由主办机关秘密执行,并于翌日三时前押出卡哨,送至指定地点”。7月末,蒋介石从庐山电令郑洞国,从8月1日起疏散长春市卡哨内人口,只准出卡,不准再回卡内。
东北人民解放军围城部队,对市民出卡求生初始不让饥民出城,已经出来者要堵回去,到有条件时,部分放行。1948年9月9日,林彪、罗荣桓、谭政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我之对策主要禁止通行,第一线上50米设一哨兵,并有铁丝网壕沟,严密结合部,消灭间隙,不让难民出来,出来者劝阻回去。此法初期有效,但后来饥饿情况愈来愈严重,饥民便乘夜或白昼大批蜂拥而出,经我赶回后,群集于敌我警戒线之中间地带,由此饿毙者甚多,仅城东八里堡一地,死亡即约两千。8月初经我部分放出,三天内共收两万余。但城内难民,立即又被疏散出数万,这一真空地带又被塞满……故在封锁斗争中,必须采取基本禁止出入,已经出来者可酌量分批陆续放出,但不可作一次与大量放出,使敌不能于短期内达成迅速疏散。如全不放出,则饿死者太多,影响也不好。”
饥民进退无路,时有成群跪在围城哨兵面前哭求放行,有的战士也陪跪落泪。逃难者被困于两军卡哨之间,栖于荒野,苦于饥渴,哭号之声,日夜不绝。死者横尸,生者奄奄。两卡之间既是求生之路,也是死者之所。
8月14日,中共吉林省委根据东北局指示,发出《关于处理长春外围难民的决定》,成立处理难民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唐天际,副主任武少文、董昆一,并有长春、九台、伊通,双阳县县长参加。8月19日,委员会决定,下设兴隆、净月、长南3个办事处,负责人分别为李庭序、张诚华、李焦。以此3处为放行口,围城部队不定期开放卡哨,先后收容疏散难民15万,发放救济粮4000余吨,东北流通券6亿元,食盐5万斤。
1947年8月,国民党统计,市区人口398521人。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时约有10万余人,围城部队先后收容疏散15万人,合为25万人。以此推算,围城期间,饿死者当有15万之众(另有12万人之说)。而在1947年8月至围城前的几个月内,因痛恨国民党的腐败、专制,向往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广大学生,冒着生命危险投向解放区的人数及南下逃亡的人数无据可考,因而围城期间饿死的人数应在12万~15万之间。春城人民为长春解放付出了惨重代价,作出了重大牺牲。
10月15日,东北人民解放军攻克联系关内与东北的咽喉城市锦州,切断了长春国民党守军逃往关内的通道。蒋介石惶惶然派空军给长春守军投入手令:“长春郑副总司令洞国,并转曾军长泽生、李军长鸿:酉灰(10月10日)手令计达。现匪各纵队均被我吸引于辽西方面,各部应遵令开始行动。现机油两缺,尔后即令守军全成饿殍,亦无再有转进之机会。如再迟延,有失机宜,陷全般战局于不利,该副总司令、军长等即以违抗命令论罪,应受最严厉之军法制裁。中本(正)删日(十五日子时)已来沈阳指挥。希知照,中正手启。十月十五日巳时。”
国民党守军六十军军长曾泽生经过痛苦的回忆,反复思索,以及对国共双方力量对比,作出明智抉择——起义。经与暂编二十一师师长陇耀、一八二师师长白肇学密商,于10月15日派张秉昌、李峥先潜出长春与解放军围城部队联系,第一兵团副政委唐天际立即接见。16日,六十军派一八二师副师长李佐、暂编二十一师副师长任孝宗为正式代表出城商谈。10月17日上午,围城解放军派刘浩为代表与李佐进城与六十军军长曾泽生商谈起义计划。17日晚,六十军全体官兵二万六千余人,在军长曾泽生率领下起义,18日凌晨,与围城部队独立第九师,第十二师交接换防。六十军开赴九台,走向新生。
六十军起义,使国民党新七军官兵更加惶恐,指挥失灵,近于解体。暂编六十一师二团团长姚凤祥自行与解放军接触。军参谋长龙国钧得悉表示赞同。18日晚11时,新七军派三十八师副师长彭克立,暂编第六十一师副师长宁伟,新七军军部炮兵指挥官王及人,新闻处副处长杨天挺,副官处副处长杨振汉,暂编第六十二师政治部主任吴祥伯等七人为代表,与解放军代表谈判,达成协议。10月19日,新七军放下武器投诚。
兵团司令郑洞国所属兵团部机关及特务团,仍固守“中央银行”大楼,犹疑不决。经双方代表谈判,21日6时许,郑洞国等人步出银行大楼,乘车前往解放军第一兵团司令部驻地四家子,其属下特务团官兵同时放下武器。苦难长春,不攻而克,宣告解放。
国民党长春市政府随之消亡。
10月20日,中共中央特电祝贺。电文如下:
林彪、罗荣桓、高岗、陈云诸同志及东北人民解放军全体同志们:
锦州解放,歼敌十万之后,长春即告解放,曾泽生将军率部起义,郑洞国将军率部投诚,名城光复,秩序井然,人庆更生,欢声雷动。此皆我人民解放军英勇善战,前后方工作人员与广大民众奋斗的结果。特电祝贺。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948年10月20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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