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长春厅、长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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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82
颗粒名称: 一、清代长春厅、长春府
分类号: K293.41
页数: 5
页码: 14-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代长春厅、长春府情况分别记述了人口、区域、乡甲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清代 长春厅 长春府

内容

(一)长春厅
  嘉庆五年(1800年)清廷谕令,设长春厅,置理事通判,治所在新立城。“长春”两字名称,借用于伊通河畔村落长春堡名。归吉林将军管辖。
  道光五年(1825年),长春厅治所北移宽城子,厅名依旧。同治四年(1865年),挖城壕,修筑木板城垣。从这一年起,续放“龙湾夹荒”和“沐石河夹信子荒”,后增设农安乡。
  光绪八年(1882年),经吉林将军奏请,清廷依奏,长春理事通判改为抚民通判加理事衔,“蒙民兼管”。同时,在农安地方添设分防照磨一员,归长春厅领属。
  1、人口
  嘉庆五年(1800年),2330户,7000人。①(注:①《长春县志·食货志》卷三。)
  嘉庆十六年(1811年),11781户,61755人。
  道光二年(1822年)10776户,51878人。
  道光十六年(1836年),15270户,64168人。
  光绪七~九年(1881—1883年),23975户,92135人。
  2、区域
  北至吉家窝堡,东至穆什河,南至伊通边门,西至巴延吉鲁克山。南北180里,东西230里。
  3、乡甲
  设厅伊始,全境划分为4个乡,乡下分43个甲。即恒裕乡(合隆),15个甲;抚安乡(万宝),11个甲;沐德乡(双庙子),8个甲;怀惠乡(大房身),9个甲。恒裕乡的地域范围为伊通河西;抚安乡为伊通河东,雾开河西;沐德乡为雾开河东,驿马河西;怀惠乡为驿马河东。嘉庆十五年(1810年),改为5个乡。乡下分46个甲。增设农安乡(农安),3个甲。农安乡地域范围为原龙湾荒。
  (二)长春府
  长春厅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到光绪初年,已是“三里一小屯,五里一大屯”。光绪十四年(1888年)七月十八日和九月十六日,吉林将军两次奏请,将长春厅从厅治升为府治,并添设农安县。翌年,长春厅升为长春府,“仿照吉林府事例,自理该地命盗词讼各事”①(《吉林将军希元奏请长春厅改为府治事折》)仍隶属吉林将军。同时,将农安乡全部和恒裕乡十四、十五甲划出,设农安县,隶属长春府。分防照磨移靠山屯。光绪十六年(1890年),分防照磨又移朱家城子。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长春二道沟一带,修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沙俄强占552公顷土地,划为铁路“附属地”,独立于中国主权之外。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沙俄在日俄战争中失败,被迫将长春以南的中东铁路转让日本。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日本在头道沟与二道沟之间修建长春车站,先后蚕食670公顷土地,作为南满铁路“附属地”,拥有行政、司法特权,成了“国中之国”。日俄战后,日本以《中日条约》为借口,要求东北16个城市开埠。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长春奉命开埠,占地约400公顷。商埠地与旧城分治,归道台衙门管理。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吉林省添设西路道,道署驻长春府城。宣统元年(1909年),西路道改为西南路兵备道,长春府隶属于西南路兵备道。
  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九日,吉林巡抚奏请,添设德惠县,治所在大房身。四月十六日旨准,将怀惠乡全部和沐德乡四、五、六、七、九甲划出,设德惠县。裁撤朱家城子分防照磨。
  1、人口
  宣统元年(1909年),105959户,其中城8088户,乡97871户。②(注:②《长春县志》)
  宣统二年(1910年),547343人。③(摘自《满蒙大势》)
  2、区域
  北至两仪门农安县界,东北至红砬子松花江伯都讷厅界,东至松花江东岸伯都讷厅界,东南至望坡山吉林府界,南至伊通边壕吉林府界,西南至伊通边门伊通州界,西至白龙驹奉天怀德县界,西北至十二马架子西奉天怀德县北农安县界。面积为5.57万方里(每方十里)。
  3、乡镇
  随着升厅为府,添设农安县,划出农安乡和恒裕乡部分,改为4个乡。
  宣统二年(1910年),添设德惠县,划出怀惠乡和沐德乡大部分,余下实行乡自治,以原甲为基础,改为30个自治乡。即恒裕乡改设为裕生乡(长春堡)、裕民乡(双德店)、裕国乡(大屯)、裕信乡(城南北一带)、裕忠乡(黄瓜沟)、裕顺乡(双龙台)、恒清乡(万家桥一带)、恒庆乡(四间房一带)、恒康乡(小合隆)、恒和乡(刘家店一带)、恒泰乡(开安一带)、恒平乡(烧锅店)、恒升乡(龙王庙)、恒富乡(双城堡)、恒丰乡(弓棚子)等15个自治乡。抚安乡改设为安仁乡(新立城)、安定乡(稗子沟)、安天乡(天吉一带)、安乐乡(卡伦)、安道乡(兴隆山)、安怀乡(太平山一带)、抚顺乡(米沙子)、抚来乡(万宝山)、抚远乡(刘城子一带)、抚靖乡(朱家城子)、抚绥乡(鲍家沟)等11个自治乡。沐德乡改设德普乡(饮马河一带)、德济乡(龙家堡一带)、沐泽乡(鸡鸣山)、沐恩乡(潘家岭)等4个自治乡。
  宣统三年(1911年),改为6个镇,14个乡。即将德济乡、德普乡、沐泽乡、安天乡、安乐乡等5个自治乡合并为德安镇(卡伦)。将安定乡、安道乡、安怀乡等3个自治乡合并为永清镇(东站)。将抚绥乡、沐恩乡等2个自治乡合并为绥恩镇(鲍家沟)。将抚来乡、抚远乡等2个自治乡合并为来远镇(万宝山)。将恒康乡、恒泰乡、恒和乡等3个自治乡合并为泰和镇(小合隆)。将恒平自治乡改为恒平镇(烧锅店)。保留安仁乡、抚顺乡、抚靖乡、裕生乡、裕民乡、裕国乡、裕信乡、裕忠乡、裕顺乡、恒清乡、恒庆乡、恒升乡、恒富乡、恒丰乡等14个自治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政府志

《长春市志 政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专门记述长春政区变迁、历代政府、政府组成、政府决策与政务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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