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投递局、段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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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投递局、段及服务
分类号: F616.1
页数: 14
页码: 41-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邮政投递局、段及服务的具体内容及发展状况。
关键词: 邮电业 机构及服务 长春市

内容

清代邮政和中华民国时期邮政,长春府内仅长春邮局办理投递,投递范围在市街内,段区不详,乡村由代办所、信柜代办。
  清末,电报通信创办初期,广大群众很少使用,因而电报业务量较少,由局差徒步投送,投递范围只限长春城内。中华民国时期,随着城市工商业日渐兴起,邮电业务不断增多。电报投递分直接投送和专差投送两种,距电报局周围2.5公里范围以内的电报直接投送,超出2.5公里以外的派专差投送。专差投送需向收报人收取专力费。收费标准距电报局50公里以内:2.5公里以外收银1角,5公里以外收银2角,7.5公里以外收银2角5分,依次每增加2.5公里收银5分;50公里以外的每增加2.5公里收银1角。
  长春的日本邮局设立之初是军邮局,专为驻扎在长春附近的日本军队服务,转为民用后,因其地处南满北端,其收投邮件的范围超出长春,包括了北满全部。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以及东清铁路沿线各地日本人的邮件全经该局收投,后来随着吉林、哈尔滨等地日本邮局的设立,该局收投邮件范围才逐渐缩小,至1920年前后由该局投递范围仅限于长春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共8个段。这期间,长春日本邮局时常破坏中、日两国邮约,将投递范围扩大到南满铁路附属地之外,并投递中国方面的信件。1922年始被中国政府制止。
  长春大清邮政局设立之初,对邮运、投递时限频次规定为:“各处之邮袋,倘在办公时间内到达时,应立即检查分拨,对于下班后到达,应在次日分发投递,但遇有特殊邮袋到达时,应按照邮政司谕另行办理。封发邮袋的时间,应参酌当地情况而定,而且应进行公告之。但对于封发特殊邮袋时,同样应遵从邮政司的谕示办理之”。
  长春日本邮便局1921年每天投递3次。
  沦陷时期,长春伪满邮政方面的投递在1937年12月以前,一直由头道沟邮局办理,市内段区25个,业务异常繁忙,1936年仅从日本国邮来的包裹每天就要投出400多个,同时还负责长春县的乡邮。长春日本邮政变化较大。
  1937年12月1日,日、伪邮政合并,头道沟邮局改为“新京”铁路邮政局,除继续负责长春县乡邮外,城区投递全部改由“新京”中央邮政局办理。1939年11月25日,和顺、东光路设置邮局,均办理投递业务。1940年11月1日,宽城子、和顺、东“新京”3处邮局停办投递。1941年至1943年,由“新京”中央邮政局通常邮便课配达系集中投递的段区30个,37名投递员负责投递。
  投递段如下:
  1—2段,铁北。3—9段,原南满铁路附属地。10—12段、22—24段,新发屯。13—21段、25—27段,旧城内。28段,二道河子。29段,南岭。30段,铁道西。
  除普通信函投递段区外,伪满邮政还开办小包单送段,速达单送段,大户专送段,电报专送段各10个左右,与普通段合计投递段区共100多个。
  “电电”时期,长春电报投递人员配备了红色自行车。电报投递网点增多,投递范围日益扩大,1942年电报投递局有“新京”中央电报局、大同广场电报分局(1935年6月16日设,1942年11月1日废止)、室町分局(1942年11月1日设)、城内电报分室、宝清路电报分室(1939年9月1日设)、慈光路电报分室(1941年1月21日设)、南岭电报分室(1942年12月15日设)。电报投递分直接投递、专差投递和邮送3种形式。直接投递区半径扩大到4公里,按当时的行政区划:吉野区、敷岛区、宽城区、大经区、承德区(略小于现城区)为直接投递区范围。上述区域以外的为非直接投递区,派专差投递,并加收专力费5角。市郊及农村的电报实行邮送。
  1938年电报直接投递区内有住户135322户,居民178547人,每月投递业务量约2万余份。
  沦陷时期“新京”中央邮政局投递作业频次如下:
  1.普通段2次:1次班出班9:00;2次班出班14:00。
  2.速达车送段4次:1次班出班8:00,2次班出班12:00,3次班出班14:00,4次班出班17:00。
  “八·一五”光复后,每天依然接发邮件,取筒与投递,至9、10月份完全停办。
  1946年国民党政府接收长春邮政后,长春市邮局只负责市区内投递,共设43个投递段,长春县内无投递路段,由各代办所收发邮件。1947年8月,市内有5个投递局:长春市邮局、南岭支局、和顺支局、宽城子支局、东荣支局。投递段区达50个,即市局辖42个,南岭辖1个,和顺辖3个,宽城子辖2个,东荣辖2个。后来在1948年5月1日东荣、宽城子两支局因业务清淡关闭,其投递业务移归长春市邮政局。
  投递频次最初规定为每日1次,1947年10月20日将市内(除铁北、洪熙街、绿园、东安屯等边远的地方外)投递一律改为每日两次班。12月做出正式规定,每日投递两次。
  长春解放后,长春特别市邮政局投递组和和顺邮政支局办理投递,市局投递组设有34个投递段区,和顺支局设6个投递段区,共计40个,配备投递人员50名,投递工作实行包区包段,计划计量制。
  1951年桂林路邮政支局开办投递,1952年2月,对全市投递段区标定里程和工作量,重新划分段区,增加了13个投递段,1953年8月,孟家屯邮政支局设立并开办投递。但由于汽车厂一带街道尚未完全形成,门牌也没有编制,无法做到全部按址投递,当年市内投递段区增加7个,全市投递段区达60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内投递每日2次,城郊段投递每日1次。
  与此同时,电报投递网点也不断恢复和发展,并为电报投递员配备了绿色电报投递专用自行车。1949年,长春电报投递局所1处,即长春电报电话局。电报投递分直接投递、特别投递(专送)和邮送3种形式。按当时行政区划宽城区、头道沟区、胜利区、长春区、和顺区、中华区为直接投递区,投递半径以长春电报电话局为中心,东至和顺区东盛路4公里半,南至中华区自由广场4公里,西至中华区西安广场、北至宽城区北9条街。对直接投递区以外而又经常来报的宽城子火砖厂、马疫研究所实行特使投送,电报较少的市郊及农村实行邮送。
  1950年,投递改为每日3次,第1次班出班时间为6:30,第2次班出班时间为9:00,第3次班出班时间为15:00。
  1951年,长春县农村配备乡邮员,开始乡邮走班收投邮件,为逐日班和间日班。
  1952年,快信进口量较少,按照东北邮政总局以报纸速度为工作标准、报纸从到站到投递不超过3小时的要求衡量,于2月7日取消投递组特快班,快信改归普通段投递,特快班投递员补充到普通班中,增加了投递段区,缩短了每一段区的投递时间,报纸的投递速度也相应加快了,最晚在10:00前可投到读者手中。1953年市内投递时限频次见下表:
  1953年,开展了加快投递速度,以党政军、企业为服务重点的劳动竞赛活动,改划了投递路线,把各机关、企业、学校的信报划为上段投递,对有重点单位的郊段增加了投递班次,由1次班改为3次班。夏季第3次班改为15:00或15:30上班。
  1955年,城区投递段每日投递3次,一般郊区投递段每日投递1次,特殊郊区投递段每日投递2次。
  投递1次班由7:00出班改为6:00出班,本市邮件在12:00以前到局当天投出。
  1957年,郊区投递段由9:00出班改为7:30出班。
  随着城市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二道河子和铁北地区工厂及住户日益增多,使用电报的用户不断增加,长春电信局电报直接投递范围亦随之不断扩大。1957年向东扩展到乐群街,向西由西安广场扩展2公里,向南从工农广场扩展2公里,向北由六分局扩展至观工街再延伸2公里,西南从新民广场至南湖广场及宽平大路为6公里。总计扩展19公里,当年电报投递局所增至4处。
  为了保证电报投递时效,从1951年开始,邮电部统一规定了电报投递时限,分特、甲、乙、丙、丁5类:特类电报有防空情报电报、航行安全电报、军委气象电报、限时军事电报和报汛电报;甲类电报有加急军事电报、加急政军电报、线路通阻电报;乙类电报有寻常军事电报、寻常政军电报、加急公务、业务公电、纳费业务公电、加急公益电报、加急全价政务电报、加急承包电报、加急新闻电报;丙类电报有寻常公务业务公电、寻常公益电报、寻常全价政务电报、寻常私务电报、寻常新闻电报;丁类电报有书信电报。时限要求分别为:特类电报除报汛电报30分钟外,其它均为40分钟,甲类电报45分钟,乙类电报60分钟,丙、丁类电报180分钟。
  1958年,在全国大炼钢铁运动中,根据省局指示开展分秒必争多通信运动。在投递工序中内勤外勤人员大协作,内勤人员参加1次班投递报纸,使用户都能在早晨8点钟之前看到报纸。有的投递段区由2次班改为3次班。对11次火车邮路发来的转口《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纸,在增开长春至前郭火车邮路后实行站转,接下便转发各车次。使大部份市县与长春同样看到同一天的报纸,比以前提前24小时。
  1954年,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等机关迁到长春,这些机关的邮件和报纸很多,且需要迅速投交,不便排在普通段道内。因此,在普通段区外设特殊段区,用机动车上段投递,投递科专设一个特殊班。同年还重新划分了孟家屯邮政支局的投递段区。
  解放初期长春县乡村的通信靠代办所,长春特别市邮政局开辟了市内到乡村各区的邮路,区以下靠自然捎转。1951年,为配合国内经济恢复和抗美援朝运动,东北邮总颁发了《乡邮交通网组织办法》,长春市邮局于1951年12月,派人到大屯、放牛沟等长春县各农村代办所组织乡邮,大屯邮政营业处首先建立乡邮,招收乡邮员走班。这次,在全县农村各学校建立了149个邮站,担负区以下信报传递工作。1954年,根据农村的发展情况对乡邮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合理规划网路,逐日班由3条增加到16条,乡邮投递点由357个增加到505个,贯穿了36个农场和163个农业合作社。以后,通邮范围不断扩大。1956年初,区到乡邮路15条,其中9个是间日班,全长320公里。合作化运动中,农村邮路一度增加到53条,9个间日班全部改成当日班,邮路总长度达868.5公里,实现了乡乡通邮路,社社有邮递员。
  1955年邮电部在调整业务种类的同时,电报投递时限也随之进行了调整。特类和甲类电报调整为60分钟;乙类和丙类电报调整为120分钟;丁类电报为24小时。
  1956年,市内邮政增设西安大路投递支局,城区投递局达5个,段区80多个。
  1957年9月,长春市邮局开展整风运动,投递科认为过去郊段工时不饱满,便将6个郊段改划为5个,全年投递段区达96个。
  1958年开展大炼钢铁运动,长春市邮局提出“指挥部设在哪里,就把报刊信件送到哪里”的口号,增加投递段区13个,其中10个段区是直接把信报投到炼钢炉旁的,当年共增加投递段区30个。
  1959年成立郊区邮电局,郊区乡邮投递局7个:净月、新立城、大南、乐山、大屯、城西、兴隆山。投递路段大屯、兴隆山各3个,其它局各2个,共16个。
  1960年6月,南关区邮电局在远达街开设投递支局,开办投递业务。同年,宽城区邮电局将直属的营业股、发行股、投递股划出,成立站前支局而成为投递局。
  进入1961年,根据投递队伍状况,改变投递频次,除有重点机关的段区外,其它段区改为每日2次,并在周三和周日投递1次。
  1962年收缩局所后,城区内投递局为6处,161个段区,郊区为6个投递邮电所。
  各投递局段区数目如下:
  站前支局 24个段区 长春大街局36个段区
  桂林路局 24个段区 汽车厂局 18个段区
  吉林大路局18个段区 建设街局 18个段区
  郊区投递所 乐山、大南、净月、兴隆山、大屯、城西
  1962年对电报投递时限又重新作了规定,将原特、甲、乙、丙、丁5类改为1—6级,投递时限为1级电报8分钟,2、3级电报40分钟,4、5级电报120分钟,6级电报240分钟。电报投递时间规定为:1—5级电报昼夜24小时投送,6、7级电报夜间停送。停送时间4月至9月从23:00至次日6:00;10月至次年3月从22:00至次晨7:00。各机关、企业、团体如要求白天投送,4、5级电报夜间停送或延长夜间停送时间的,经书面提出申请可定时投送。
  随着电报直接投递区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长春市电信局从1961年开始配备电报投递专用摩托车,提高了电报投递工作效率。
  1963年,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整改撤销了邮政105处集中投递点,又在6350户居民范围内实现了按址投递,市内基本达到全部按址投递。
  从1964年2月开始,全面整顿郊区邮路,为扩大生产队投交点,减少当日班,增加2日班。2日班的邮路由2条增加到35条。至二季度末,邮路长度比1963年末延长2.1倍。
  长春市邮政局还于1964年建立了生产调度室,对报纸出版晚点和因雨雪运输车辆不正常运行等情况进行调度。
  1965年,市内二道沟支局迁至新所,开办投递,将宽城邮电局7个日1次班投递段区划归该局,改为2次班。全市投递段达130个,其中特段7个(桂林3、宽城3、建设1),郊段14个。
  1965年投递频次如下:
  7月15日投递恢复3次班,1次班5:00上班,5:30出班,专送报纸;2次班7:30上班,9:00出班,信、报、刊合投;3次班13:00上班,14:00出班,仅投送信。
  1967年市内6个乡邮投递段由隔日班变为当日班。
  1970年增设迁安路投递局,和平大路支局开办投递,全市段区为124个。
  1971年在城区分别增设特段1个,普通段9个。6个投递局兼取筒箱为41个。郊区邮电局的6条邮路由隔日班改为当日班,加快了信报传递速度。
  1972年,全市共有156个投递段。
  1973年,全市投递段增加到178个。同年1月16日,恢复局总值班制度,昼夜指挥生产。
  1973年初,《吉林日报》与《长春日报》经常延误出版时间,不断打乱市内投递频次、时限。因而自1月7日起规定各路趟车每日照常发班,另派专车等候到8:40分,如仍未出版即改至2次班投递,稳定了投递工作的正常秩序。
  同年,投递为每日2次班,特段3次班,遇周日或法定假日时2次班改为1次班。15:00时以前收到的《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特段要投出。
  1974年8月1日,和平大路支局投递工作取销,该局的3个投递段划归城西支局乡邮走班,另两个投递段分别划归建设街支局和东风大街邮电局投递。1974年末市内有9个投递局158个段区,即139个城区普段,12个郊段,7个城区特段,具体分布如下表:
  1975年,认真贯彻吉林省邮电管理局投递工作会议精神,重新组划了段区,长春大街邮电局实行并段,将原35个段区改成32个。至1976年城区投递局段区一直为155个。具体分布如下表:
  “文革”期间投递质量下降,大量“集体户”(投递邮件时,将数户邮件投给一户,由该户转投,该户你为集体户)产生,1974年开始整顿,至1975年6月,全局共制作信报箱3899个,门牌号39262个,拆散“集体户”795个,新通邮户21666户。
  从1975年9月21日起,投递6大局(宽城、汽车厂、吉林大路、长春大街、桂林路、建设街6个区局,为投递6大局)都能将15:00前收到的《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当天投出,班次为2次(特段除外)。乡邮投递段也做了调整,把8条乡邮投递路段的隔日班改为当日班。
  1977年7月,合理组划投递段区,城区投递段增加到171个。1978年为172个,其中普段145个,郊段16个,特段11个。郊区辖乡邮投递路段40个。
  1978年11月1日,省内订阅的《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改由长春印刷后,为使全市各主要党政机关及时看到两报,按业务量多少及各支局营业时间,调整了转趟的频次时限及趟车出局的先后次序。趟车路线如下表:
  投递频次规定如下:
  1.普段
  1次班8:00上班,趟车进局75分钟内必须出班,2次班13:30上班,趟车进局45分钟内必须出班。
  2.特段
  1次班6:30出班,投党政机关报纸。
  2次班8:00上班,趟车进局后90分钟内必须出班。
  3次班13:00上班,趟车进局后45分钟内必须出班。
  3.特段投递车
  1次班6:20到宽城邮电局
  2次班9:30到各投递局
  3次班14:30到各投递局
  1978年,电报投送时间和投送时限也重新作了规定,扩大了夜间投送电报种类的范围:1—5级电报、国际电报、6—7级电报中遇有急救、接车、病危等紧急内容的电报均昼夜投送;其它6、7级电报、国际书信电报夜间停送。停送时间重新规定为4—9月份从21:00至次日7:00。各机关、企业、团体如要求白天定时投送,4、5级电报夜间停送或延长夜间停送时间的,经书面提出申请可照办。电报投递时限重新规定为防空电报随到随送,天气电报8分钟,2、3级电报40分钟,4级电报80分钟,5级电报120分钟,6级电报180分钟。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电报通信建设步伐加快,电报直接投递区域进一步扩大。从1984年开始,市内邮投的电报一律改为直接投递。直接投递区半径从1985年开始扩大到5公里,并开办了电报专送业务。同年电报投递时限也作了调整,分为1—4级。1级电报时限为8分钟,2级电报时限为40分钟,3级电报时限为120分钟,4级电报时限为180分钟。电报投递局所至1988年已增加到5处,分别为长春市电信局、一匡街、和顺街、宽平大路、东风大街。
  1979年城区邮政投递段区为174个,乡邮投递段为61个。
  1980年1月1日,增加建设街局特段2个。7月1日,邮电部为了简化邮件内部处理,逐步实现信函分拣自动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邮政编码制度,长春市邮政编码按投递局划分,城区内9个投递局分别为:
  东风大街邮电局 130011
  桂林路邮电局 130021
  宽平大路邮电支局 130012
  吉林大路邮电局 130031
  迁安路邮电支局 130032
  郊区14个投递局、所为:
  兴隆山邮电支局 130102
  大屯邮电支局 130103
  城西邮电支局 130111
  西新邮电支局 130112
  合心邮电支局 130113
  栾家邮电支局 130114
  永春邮电支局 130115
  全市共有段区196个。
  长春大街邮电局 130041
  宽城邮电局 130051
  一心街邮电支局 130052
  建设街邮电局 130061
  乐山邮电支局 130116
  净月邮电支局 130117
  农大邮电支局 130118
  新立城邮电支局 130119
  大南邮电支局 130121
  农林邮电支局 130122
  三道邮电支局 130123
  1979年市邮政局对时限频次加强管理,7月份制定“频次时限管理考核办法”,其中对投递频次规定为:
  1.市内投递每天2次,法定假日1次。
  2.党政军机关: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81021部队、空军机关、省军区、长春警备区、省邮电管理局,每天投递3次,信件投递不少于2次,
  3.市内投递的郊段每天1次。
  4.郊区乡邮每周6次。
  对投递时限规定为:
  当天12:00以前到达本市(指到达车站、民航售票处的时刻)的进口函件及15:00以前出版的《人民日报》、《吉林日报》、必须当天投递。
  市内互寄的本埠信函,凡10:00以前投入开箱路线,12:00前投入市区各局、所门前信箱的都必须当天投递。
  进口报纸凡市内趟车发车前30分钟到达的,当班应发运并当班投递,刊物上一次班到达,下一次班投递。
  每年从10月1日起到翌年3月末,报纸当天投递时限可以提前两小时,即13:00以前出版的《人民日报》、《吉林日报》必须当天投递。
  但对15:00以前出版的《吉林日报》、《人民日报》,要对党政机关组织投递(同前9单位)。
  投递内部处理时限:
  投递内部处理时限是指:从趟车到达至出班时刻止,内部作业处理的最大时限。
  平段:
  1次班75分钟
  2次班45分钟
  特段(大户段):
  1次班90分钟
  2次班60分钟
  1981年4月3日,因特段段区内有些单位反映,不同意接收3次,决定除宽城邮电局所属特段外,其它特段一律改为2次班。
  1980年6月1日,吉林省邮电管理局接邮电部通知,为改善长春市电报服务水平,提高通信质量,将长春市电报投递范围做出划分,以环城公路为界限,环城公路以外实行邮转,环城公路以内划分3个投递区域:长春市电信局中心投递区、二道河子邮电局投递区、汽车厂邮电局投递区。中心投递区与二道河子邮电局投递区以伊通河为界,中心投递区与汽车厂邮电局投递区以长沈铁路、西安桥外以南、湖西路以南为界。
  1981年,长春市邮政局将郊区摩托车邮路改为自行车邮路,郊区邮电局决定将原农林支局投递的东升大队及其小队、东升小学、东升分销店划为净月支局投递。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区不断扩大,城市楼房增多增高,给投递工作带来困难,至1981年,市内有1279栋新建楼房和633栋平房长期不通邮,对此,长春市邮政局采用“平房按户投、楼房送楼口”的方式,1981年大量安装信报箱,至5月底,在市内1246栋楼房住宅中安装了3722个信报箱,使用住户达48073户。已安装信报箱楼房占全市楼房总数的28.9%,其中桂林路局投递区为82%,并试行3单平投,即汇款单、包裹单、挂号信按平常函件方式投递。
  1982年,全市有9个投递局210个段区,其中普段178个,郊段22个,特段(机动车)10个。
  1982年3月,长春市邮政局进行了全面的企业整顿,合理调整了投递段区,使一直没有通邮的1279栋新建楼房和633栋平房完全通邮,外部投递时间由原来的270分钟延长到316分钟。
  1983年3月14日,吉林省邮电管理局下发(83)局电字第136号文件,决定将长春市邮政局管理的吉林大路、汽车厂两个电报投递网移交长春市电信局,当年7月1日移交完毕。1949年至1984年部分长春市邮政局投递段区数列表如下:
  1984年,增加10个投递段区。
  1984年11月1日,长春市邮政局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函件分栋科负责投递,包括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但只限城区内。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加,邮局对居民平房实行的按址投递办法不能继续实行,改为信箱投递。1984年以后,楼房信报箱安装率一直为100%,居全国第一名。
  1985年6月,大马路邮电支局竣工开办投递,成为投递局;12月春城大街邮电局成立,开办投递,成为投递局。
  1986年6月1日,桂林路邮电局因拆迁,其投递室转到红旗街邮电支局内,段区不变。.10月1日,南岭邮电局开业,开办投递,成为投递局。市局将桂林路局投递的3、11、12、13、14、15、16、17、18、28、29、30、32、35、36、37(特)段区划归南岭邮电局投递。
  1987年,投递段区为209个。
  1988年8月1日调整的时限频次关于市内投递的为:
  1次班趟车到达时间各投递局自行决定,内部处理最大时限90分钟。赶班投递平挂函件及报刊,外部投递时限为4小时。
  2次班14:00上班,内部处理最大时限15分钟,投递快件,外部投递最大时限60分钟。
  撤销特段大户,早班改由1次班投递,2次班特段,改为自行车投递。
  由分拣科负责的国际特快专递邮件,9:00以前入局的,必须当日投出;15:00以后入局的,最迟于次日12:00以前投出。
  1988年9月,长春市邮政局根据写实标定资料及邮电部拟定标准,为优化劳动组织,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重新划分段区。
  确定新的投递段区平段标准为:日投递行程25公里,日投递户数230户,日投递各类报纸1700份,日投递杂志45册,日投递给据邮件(快件除外)30件,日投递快件邮件18件。
  新定段区数目如下:
  汽车城:13 宽 平:15 桂林路:18 南 岭:14
  迁 安:8 大马路:15 长春大街:21 宽 城:20
  春 城:12 安 达:16 二 道:21 一匡街:16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邮电通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辛步履,凝聚着邮电发展的经验教训,蕴涵着邮电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内容包含了机构沿革,服务网点,业务种类,邮件传输,电信网络,机械设备,员工队伍,人物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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