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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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2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分类号: F632.4
页数: 11
页码: 11-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长春市邮电通信的机构改革及发展历程。
关键词: 邮电业 机构改革 长春市

内容

1946年至1948年,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邮电在东北广大解放区建立起来。1946年10月9日,东北邮电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在哈尔滨成立,发行邮票,统一业务,制订制度。至1948年8月,除长春城内、沈阳四周及锦州以西十几个邮电局所尚未解放外,东北的其他局所都已解放,由总局接管。
  1948年9月长春解放前夕,总局组成由副局长孙继述、邮政处长张雁翔负责的接收工作队,在吉林市和九台县待命,准备接收长春邮电。1948年10月18日凌晨,起义的国民党六十军撤出长春,接收工作队随人民解放军进入长春。19日,国民党新七军投诚,长春宣告解放,接收工作队接收了长春电信局。20日晚,接收工作队全部进入长春,21日接收了长春市邮局。
  负责接收长春市电信局的是朱杰小组,负责接收长春市邮局的是刘福海小组。接收后,接收工作队马上按照中共长春市委的指示,发放粮食,救生埋死,通知职工上班。随后清点两局资财,恢复业务。
  接收后,长春市邮局改为“长春特别市邮政局”,长春市电信局改为“长春特别市电报电话局”。电报电话局内分秘书、业务、机械、线路4科,科下设股;邮政局内分业务、总务两股,股下设组。
  为保障长途通信,在接收长春市电信局的同时,总局还在长春设立长春机务站,并于1949年5月,将南广场三分局2000门自动电话交换机拆下,送往沈阳,该分局关闭。
  1949年3月1日,撤销长春特别市时,两局分别改名为“长春市电报电话局”和“长春邮政局”,并在吉林邮电管理局迁到长春与辽北邮电管理局合并为“长春邮电管理局”后,于5月1日一同转归该局领导。
  1949年底,共产党在两局内的组织公开,并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了工会与青年团组织。
  1950年,长春市邮政局内部机构改为10个股,设计划股、文书股、总务股、供应股、人事股、邮递股、收发股、邮运股、发行股和营业股,长春市电报电话局将人事股从秘书科内分出单设,接收长春机务站,为综合管理,设企划组。
  1951年初,按邮电部规定长春市邮政局改为“邮电部长春邮政局”,至1952年将“邮政局”改为“邮局”。1951年5月,长春邮电管理局决定长春电报电话局改为“长春市电信局”。1951年底,长春邮局由于业务量大,每日平均收转邮件19233公斤,并且是管区内总干线责任局,被东北邮总划为一等局。1952年7月1日,长春邮电管理局改称“吉林邮电管理局”,长春邮局、长春市电信局仍隶属于该局管辖。
  1952年底至1953年初,长春市电信局内精减机构,撤销科级建制,局长直接领导各股室。长春邮局为适应邮政业务的增长和邮局本身的发展,股上设科、室。两局机构分别为:
  1952年总局决定逐步实行邮电合一的体制。1954年4月1日,长春邮局与长春电信局遵照管局“劳字第764号令”合并,成立“长春邮电局”。合并后的长春邮电局由于不利于管理,至1955年7月1日经管局批准分开。
  合并期间的内部机构为:
  分开后的长春邮局内部机构为:
  分开后的长春电信局内部机构为:
  分开后正值各企业学习苏联管理经验,实行一长制,邮电两局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规定,自1956年1月执行。
  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对企业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长春邮局内设有党总支。
  1958年7月,为改进管理体制,下放权限,长春邮局设桂林路、建设街、汽车厂、长春大街4个邮电中心局,管理距市局较远、业务管理不便的各支局、所。
  1958年末,中共吉林省委与管局党组决定,将原属省委的机要通信业务交邮局办理,长春邮局成立机要科接办。同时,长春电信局在南广场新装2000门自动电话交换机,恢复市内电话三分局。
  1959年1月,为便于地方党委对邮电通信的领导,更好地管理各区邮电工作和制订发展规划,废除了邮电中心局,成立了3个区邮电局,即宽城区、朝阳区、南关区邮电局。宽城区邮电局是由市局营业室、发行科、投递科合并而成,朝阳区邮电局设在同志街邮电支局楼上,南关区邮电局设在长春大街邮电支局楼上。
  1958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建设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和3年调整时期。根据管局“(59)计字263号”和“(64)办字第152号”通知,长春市邮局与长春市电信局于1959年5月1日再次合并,至1964年6月1日再次分开。
  合并后的名称为:“长春市邮电局”。
  合并后,郊区邮电所、递信所因经营不善划归长春市邮电局,9月15日成立郊区邮电局和二道河子区邮电局。合并后,长春市邮电局负责对长春地区各县邮电局的业务领导。合并后的内部机构为:
  1962年9月15日,管局通知将县局检查科撤销,在办公室内设一名县局综合管理员,对县局工作实行对口管理;年底,根据管局“(62)劳组字第1014号”通知将机要通信业务划出,上交管局,由管局成立“吉林省机要通信局”,在邮政科内设一名邮政机要管理员,管理所属县局机要工作。
  1964年分开后长春市邮局内部机构为:
  1964年分开后长春市电信局内部机构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原组织机构被打乱。1967年1月,电信局造反派的“接管委员会”接管了电信局的领导权,局内机构未变。1967年11月,吉林省军区派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支左代表)进驻两局。1968年8月15日,长春市邮局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9月28日,长春市电信局革命委员会成立,领导两局运动和生产。长春市邮局革命委员会内部机构为:政工组、行政总务组、服务组、分拣组、转运组、邮发组;长春市电信局革命委员会内部机构为:政工科、电信科、后勤科、电报科、长机科、营业科、长话科、无线科、二分局、三分局。
  1969年12月,国务院与中央军委决定,全国邮政与电信分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长春警备区奉命对电信局实行军事管制,将长春市电信局分为“长春市电信局”和“吉林省长春长途电信局”(位于西安大路一号电报大楼)。长春市邮政局与长春市交通局合并,成立“长春市交通邮政局”。长春长途电信局归吉林省邮电管理局领导,长春市电信局归长春警备区与市革委会双重领导,长春市交通邮政局归市革委会领导。届时,郊区邮电局邮政部分划归郊区革委会交通组领导,电信部分划归郊区武装部领导。长春地区5县邮电局分为邮政、电信两部分,由各县革委会和武装部分别领导。1970年初,郊区电话移交给长春市电信局,成立一分局。调整后的机构:
  1970年11月,长春市电信局在二道河子区东盛路建市话四分局,将市话二分局内容量1000门的自动交换机迁入,1972年12月31日开通。
  1972年10月31日,交通与邮政又行分开,长春市邮政局复归吉林省邮电管理局领导,恢复郊区邮电局,邮政部分仍隶属于长春市邮政局。1973年3月7日,长春市邮政局复设行政办公室。
  1973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对电信部门的军管。8月,长春市电信局和吉林省长途电信局合并,成立“吉林省长春市电信局”,隶属于吉林省邮电管理局。9月1日,长春市电信局所属郊区电信局移交给长春市邮政局,长春市邮政局将其并入郊区邮电局。
  隶属关系改变后的两局机构为:
  1976年“文革”结束,全国各条战线都进行了拨乱反正,党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使邮电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邮电两局都分别进行了企业整顿,并于1977年和1978年先后对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市邮政局于1977年撤销了计划财务科,分设财务科、供应科,设邮袋管理科,负责全省邮袋调拨工作,增设武装部。市电信局1978年8月经省局批准撤销电信科,成立长途电话科、市内电话科、电报科,成立通信指挥调度室统一指挥、协调全局通信生产,成立科技科,并撤销总务科,成立房产科,同时将各生产科均改称室。
  1979年,长春市邮、电两局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了行政局长的领导体制,推行局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健全各级连锁责任制。市邮政局还成立了基建维修队,电信局成立了电信工程队(属大集体单位),邮、电两局的内部机构是:
  1980年市邮政局设安全科,1981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报刊零售公司(科级建制)。
  1982年,市邮政局对郊区邮电局进行县级管理;市电信局撤销计划财务科,成立财会科、计划经营科,撤销通信质量检查科,成立来报投递科、劳动服务公司,撤销房产、运输、行政科和幼儿园,成立房产维修队、汽车队,托儿所划归总务科领导。
  1983年,长春市邮政局实行以“净缴包干”为主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改革了内部机构,撤销了人事教育科、技术安全科、电信科和职业学校,恢复了人事科、教育科、安全科、设备科,成立县局检查科、老干部科。长春市电信局为加强电报投递点的集中统一管理,于6月成立长途电信营业二科,并恢复运输科。
  1985年4月,长春市邮政局经过一年试行的局长负责制过渡,经吉林省邮电管理局批准与长春市电信局一并正式实行局长负责制。此后机构变动较频繁。同年7月长春市电信局将604站改为载波机械二科,1986年1月成立工程处,下设综合科、土建科、机械线路科,11月撤销长途营业一、二科,成立长途营业科。
  1987年,长春市邮政局局长孙甫提出以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领导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管理方法改革方案,实行后,取得显著成效,领导体制改革的中心为一室一长制。长春市电信局于5月撤销工程处及其附属机构,成立基建科。12月由日本引进NEAX—61型程控自动电话机25000门,使长春市电话容量剧增到42600门,电话普及率每百人达3.6部,高于全国省会局平均水平,同时,为适应程控交换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的需要,成立市话八八分局,并将原市话二分局改为八二分局。
  1988年,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三大精神,长春市邮政局于1月、长春市电信局于3月在企业里实行党政分开,保留党委办公室,取消政治处、组织部、宣传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邮电通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辛步履,凝聚着邮电发展的经验教训,蕴涵着邮电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内容包含了机构沿革,服务网点,业务种类,邮件传输,电信网络,机械设备,员工队伍,人物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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