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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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
分类号: F632.4
页数: 3
页码: 8-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东北沦陷时期长春市邮电通信的机构改革及发展历程。
关键词: 邮电业 机构改革 长春市

内容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电信管理处撤入关内,日本侵略者占据了长春电报局、长春电话局和长春无线电台。投降日本的吉林省长官公署发布《关于复活长春以及吉林之通信章程》,禁止无线电通信,对电信通信进行阻止和监听。由于邮政受国际邮联保护,日本有所忌惮,初时没有立即接收,但多次到邮局检查邮件,扣留报纸与新闻稿件。10月24日,长春一等邮局局长哈石均向日军抗议非法检查邮件,被日宪兵监禁,并抢走吉黑邮政管理局寄来的命令。民国交通部次年1月派法籍副邮务长理克德来长任局长。
  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长春定为“国都”。伪满洲国交通部将长春电报局与长春电话局合并,改称“长春电报话局”。4月1日,伪交通部发表邮政自主宣言,并派员接收邮局。中华邮政为了表示抵制,于7月24日关闭东北邮局。27日,金振民等代表伪交通部接收长春一等邮局。
  同年3月1日,伪满洲国政府将长春改称“新京”。伪交通部宣告自11月1日改长春邮局为“新京”邮局,长春电报话局改为“新京”电报话局,将东北无线电台长春分台改为“新京”无线电台。日本将原长春邮便局设在大和广场(今南广场)的电话局改称为“新京”中央电话局。
  1933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巩固其在东北的统治,并为进一步侵略中国作准备,加快了通信建设步伐。3月26日,由日本特命全权大使武藤信义代表日本政府,伪满洲国外交部总长谢介石代表伪满政权,在长春签订“关于在满洲日满合办通信会社的协定”,并由日伪双方各15人组成委员会,同时任命日本陆军中将山内静夫和伪满洲国财政部次长孙其昌分别为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具体筹备开办事宜。先后在长春、大连等地召开12次会议商讨,于5月31日定名该通信会社为“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公布了章程。9月1日“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电电”)正式成立。社址暂设大连,“电电”成立之际,日本“新京”邮便局将其所属大和广场的“新京”中央电话局划归“电电”,将所属之电信课的人员及其业务全部并入日本“新京”电报局,组成“电电”“新京”中央电报局,均由大连管理处管理,伪满洲国交通部将其所属之“新京”电报话局也移交给“电电”,并改名为“新京”城内电报电话局,由哈尔滨管理处管理。无线电台也为“电电”接收。至此,电信电话业务统归“电电”独家占有。
  同年9月,伪交通部颁布邮政机关编制时,将“新京”一等邮局及支局的等级废除,一律称“邮局”,各局直属于管理局。“新京”邮局内部机构于1934年3月定为庶务、监察、营业3个课。同年10月,“新京”邮政管理局成立,“新京”市内各邮局均归“新京”邮政管理局管辖。
  1934年4月,实行中央邮政局制度,“新京”邮局改称为“新京”中央邮政局。
  1935年5月,位于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的“电电”本社大楼竣工,11月,本社机关由大连迁入,伪“新京”中央电报局亦由中央通22番地(今珠江路宽城公安分局后院)迁入“电电”大楼。这时的“新京”中央电报局局内机构设庶务、通信、无线通信、受配和技术各课。
  1935年11月,“电电”大楼内安装的西门子式8000号自动电话交换机工程竣工,并开通使用。同时组成了新的中央电话局。它取代了原“新京”中央电话局的地位,将原“新京”中央电话局改为“大和分局”,归其所属。新的“新京”中央电话局局内设庶务课、交换课和技术课。
  同年,“电电”成立大连、奉天、“新京”、哈尔滨、齐齐哈尔管理局和承德地方局,“新京”中央电报局、“新京”中央电话局、“新京”城内电报电话局均归“新京”管理局管辖。
  1936年11月,“电电”“新京”管理局改“新京”城内电报电话局为“新京”中央电报局城内分局。
  1937年,日本将在伪满洲国境内的治外法权撤销,把“满铁”附属地的行政权移让给伪满政府。12月将附属地邮政局所移交给伪满邮政当局,日本“新京”中央邮便局与“新京”中央邮政局合并,定名为“新京”中央邮政局。原“新京”中央邮政局改为“大马路邮局”。新的“新京”中央邮政局局内设庶务课、通常邮便课、小包邮便课、为替贮金课、保险课5课。1941年改小包邮便课为包裹课,改为替贮金课为汇兑储金课,增设监察室。
  1942年,“电电”在兴安大路建成电报大楼(今西安大路一号),将“新京”中央电报局迁入楼内。“新京”中央电报局内设机构有庶务课、通信课、受配课、技术课。分局只有一个大同广场分局。“新京”中央电话局内设机构有庶务课、交换课、营业课、线路课、机械课和大和分局。至1945年8月,除“新京”中央电话局和大和分局外,尚有安民分局(今人民广场)和官厅分局(今工农大路)。
  1942年2月,伪满洲国交通部公布《临时邮便取缔法》,“新京”中央邮政局将“通常邮便课”中的检阅系升为检阅课,扩大编制,公开进行邮件检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邮电志

《长春市志 邮电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邮电通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辛步履,凝聚着邮电发展的经验教训,蕴涵着邮电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内容包含了机构沿革,服务网点,业务种类,邮件传输,电信网络,机械设备,员工队伍,人物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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