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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与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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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2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划与生产
分类号:
F402.1
页数:
11
页码:
370-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一轻工业计划与生产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管理体制演变、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一轻工业
计划
生产
内容
一、管理体制演变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计划与生产管理工作在1951年由长春市工业局的计划科、生产科负责。1953年推行苏联的计划管理体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计划和生产管理工作被摆在了重要位置。在全市轻工业系统内加强了计划和生产管理工作。地方国营的各厂均设置了计划与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有的设生产计划科(股),有的设生产科(股),负责编制实施全厂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生产作业计划和综合统计、生产调度工作。从局到厂以计划生产部门为主,形成生产管理指挥系统。1956年,成立长春市第二工业(轻工)局时,计划生产部门仍然做为重要的职能部门被编入建制之内,设置统计科、生产管理科。1960年以后,国民经济开始调整,长春市轻工业局于1961年12月进行机构调整,原统计科、生产管理科分划为计划科和调度科,计划科设科长1人,轻工计划2人、化工计划2人;调度科设科长2人、生产计划综合1人、综合调度1人、轻工调度2人、化工调度1人、出口小商品1人、材料调度及协作2人。计划和生产部门共编制15人,占机关总编制95人的15.8%。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生产部门受到冲击,失去了职能管理作用,全系统的计划生产管理工作指挥失灵。1969年成立长春市轻工系统革命委员会和1970年轻化工业局时期,设置政工、生产、办事3大组,其中生产大组下设生产计划组,负责全系统计划生产管理工作。1973年成立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分别设置计划统计科和生产调度科。1985年局设生产计划科,管理范围扩大为:生产管理、计划、统计、调度、设备、能源、环保等。1987年开始,又把生产计划科取消分别成立了生产调度科和计划技改科。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的计划与生产管理系统体制变化,从1956年成立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开始到1988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在32年间,计划生产两个职能部门有分有合,累计达6次之多。尽管在管理范围和管理内容方面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在职能部门的基础建设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计划管理
(一)主要任务和经营计划的编制
长春一轻工业的计划管理工作在计划经济时期,是一轻行业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决策和策略的具体化工作。其内容是主管局和各企业行动的纲领,由局计划部门负责。其主要任务是:正确的决定经营目标,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一轻行业制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等战略决策。编制计划和长远规划,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进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人力、物力、财力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统计报表任务。通过计划管理,合理地组织计划经营,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长春一轻工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工作包含两部分,即:一部分是编制中短期计划,另一部分是编制长远规划。
1.中短期计划的编制工作。月、季度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某时期内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计划。年度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某年度各企业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能源及原材料消耗定额。同时汇总财务计划、物资供应、产品销售、质量、新产品开发、基本建设、劳动工资、技术改造、教育等计划。构成长春市一轻工业以及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的计划管理工作。
编制计划的程序和方法:首先由计划部门根据国家控制的数据和要求,针对一轻工业系统的各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设备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产品销售情况,提出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报请局讨论研究,由各专业部门平衡后编制,然后征求各厂意见,返回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由计划部门汇总后,报请局长批准后下达,组织贯彻实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1980年以后,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从1984年开始试行厂长负责制,计划工作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生产计划工作也改变了过去以产品产值、产量为核心的单纯生产管理,转变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既有生产活动又有经营活动的管理。
2.编制长远规划。长远规划是以轻工业部对一轻工业发展的要求和市场形势为依据做出的5年或10年规划。它既是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参考,也是一轻工业发展的蓝图。长远规划包括生产发展速度、技术水平发展、科学研究项目、先进技术采用、利润增长幅度、定员定额、全员劳动生产率、资金筹集和周转等。编制长远规划的程序和方法是:由局计划部门按照轻工业部和省轻工业厅的要求,在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各企业提出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参考历史资料,高瞻远瞩提出长远规划方案,经局讨论通过后,上报下发。
(二)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长春工业系统从1950年开始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以生产计划指导考核工业的生产进度。据资料记载,长春工业局所属各企业的生产计划基本上按照市政府指定的生产计划安排,但是由于掌握情况不及时,定额不准确,执行起来与计划存在较大的差距。
1952年,市工业局所属14个市营企业,计划工业总产值完成4402.1万元(可比数),实际完成5793.7万元,超计划31.6%。相当于1951年2570.1万元的225.4%,完成增产计划的180.1%。在被列入计划的44种主要产品中,完成和超额完成的有37种,未完成7种。据1952年长春市工业局年度报表计划完成情况中属一轻系统企业情况。
1957年长春市第二工业局所属工业企业(含合作社),截至该年7月末统计,提前17个月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生产总值。
1958年长春轻工业系统44个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823.1万元,相当于1957年的149.1%。其中一轻工业直属13个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290万元,相当于1957年的149.1%。
1949~1958年的工业总产值上升情况:以1949年为100,1953年为903.5%,1958年为1835.2%。10年间每年平均递增112%。
1961年在被列入计划的20种主要产品中,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的有17种,完成计划的85%。在未完成计划的产品中,日用玻璃完成95%。其他产品中完成计划的50%以上。列入市场急需的82种小商品中,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的有56种,占68%。全市轻工业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10886.2万元,为上年度的53.8%。其中一轻工业直属企业计划为6391.5万元,实际完成6633.3万元,为计划的103.7%。
1971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除安排正常的产品外,还安排军工、电子、130汽车配件、造船工业配套会战等项目。
1980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8840万元,超过计划的4.76%,比1979年增长13.5%。24种产品产量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
1988年,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71个,完成工业总产值40037万元,比上年增长16.2%。1979~1988年10年间,长春一轻工业平均每年递增13.9%。
(三)统计
长春一轻工业的统计管理工作主要划分为:1.局统计工作,由局计划部门具体负责实施;2.全市一轻系统各企业的统计工作,由各企业单位的计划或生产综合部门承担。全市一轻系统两级结构的综合网络则由局计划部门负责管理。统计程序是,先由各企业将统计数据(报表)报局,由局计划部门负责汇总上报。系统内的各企业内部的统计工作也分为两级,即厂级和车间(分厂)。先由车间(分厂)的统计核算员将统计报表报厂,由厂部汇总后报局,这种形式的统计工作体制由局统一管理。局的统计部门为上级和领导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归口统计业务则由局各专业职能部门指导各企业进行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要求作到准确、及时、全面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按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出年、季、月统计报表,为领导机关指导工作,制订政策和编制计划提供依据。从1987年起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的计划技改科是统计的综合部门,各专业统计工作由专业科室分口管理,计划技改科对专业统计人员在业务上进行指导。1988年全系统有专职统计人员289人。
长春一轻工业的统计工作从1950年开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各厂对原始记录统一管理,分工负责。1953年开始,各厂的车间设专职统计员。1956年开始建立统计台帐,台帐则根据各专业特点按生产技术设备等分设台帐,对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为加强统计管理,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同时建立数字传递信息反馈的网络系统,凡一轻系统的数据,均以计划技改科统一对外提供。
三、生产管理
(一)管理职能
1.管理范围:负责管理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生产作业调度,季度计划安排和局管企业的生产用电管理、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生产协作的配套等工作。
2.管理职能:根据系统内的年度计划编制季度、月份作业计划,按计划指标组织协调生产,对企业日旬生产进度进行生产调度工作,并搞好局内生产协作配套,确保计划指标的完成;根据生产计划制定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定额,做出电力指标分配与平衡,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负责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编制设备、能源、环保等方面的日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3.管理方法:对长春市的一轻工业企业的管理主要是采取宏观控制,微观指导的基本方法。包括按季按月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规划,协调和理顺生产环节。
对局直属企业的管理除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进度外,还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或下企业现场办公,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做好月调度、旬调度、汇总生产报表,设备、能源报表等。
(二)生产调度
1.调度系统。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生产科是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生产调度室,是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生产指挥中心。长春市一轻工业的生产调度工作在50年代初推行民主管理时期,工业局就设置了以生产调度为中心的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科。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生产调度的手段均衡地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并通过局属各企业设置的生产组、调度室等机构形成全局生产指挥系统。这一个时期,通过生产调度较好地解决了月初松、月中紧、月末搞突击的不平衡生产状况。从1953年开始到70年代,在以产值、产量为生产管理特点的时代,生产调度工作则占有重要位置,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到80年代,经过经济体制改革,以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为主,企业从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由一轻局生产科、局直属企业(含公司)以及各县局的生产科组成了生产调度网,承担着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生产指挥工作。
2.调度任务及内容。主要是检查、调节、指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协调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调整各种不平衡关系,最终达到生产经营的计划目标。按调度日了解掌握产值,主要产品产量进度情况和主要产品销售、库存情况,了解掌握原材料燃料供应情况。
3.调度手段。采用调度电话、报表、文件、信函等为信息传递手段。
4.调度制度。实行下级向上级报告与上级对下级直接调度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局每旬末次日和月末最后一天为调度日。局直属企业实行日调和旬调相结合。市局季度或月份召开全市轻工业生产调度会,分析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确定下阶段生产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对生产调度要求做到:情况明、调得动,服务好。保证全市一轻工业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三)设备管理
1.管理机构。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是该局生产科的重要职能范围之一。设备管理工作从建国初期成立工业局开始,就被纳入到生产管理范围。安排生产,下达生产计划,首先考虑到生产设备的状况和生产能力,以及维修更新设备的因素和条件。把设备管理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当时在工业局的生产调度科内设置了设备管理内容和业务,并设专职干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1952年,工业局的职能部门设置设备科负责系统内的动力设备工作,为加强设备管理成立了设备大修厂。局属各企业的生产科(股、室)也都设置了专职干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1961年12月,在国民经济调整中,长春市轻工业局在调整机关职能机构时,仍然单独成立了设备动力科。除设科长1人外,科内有设备管理干部1人,安全保护1人,锅炉1人,总共4人。1969年成立了系统革委会以后,将设备管理工作放到生产大组下设的生产组内,设专人负责系统内的设备管理工作。1972年4月1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轻化工业局签发了《关于加强设备管理的几点意见》,为解决一些单位存在的设备管理方面无人负责,无章可循的混乱局面,提出加强设备管理的6点意见。要求局系统各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生产设备帐目卡片和技术档案;对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调动、改进、报废和设备事故处理,以及加强计划、使用、保养、维修工作等都作了具体规定。1976年成立轻工业局时,设备管理工作仍和基建合并成立基建设备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1980年开始,成立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时,单独成立基建设备科。1983年基建设备科的基建部分并入计划技改科,将设备并入生产科,科内设专职设备干部管理全系统的设备工作。
一轻工业局所属的各企业从50年代初期,各厂均设有设备组、维修组,负责厂内的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1953年到1988年的35年间,各厂先后设立了设备或者动力科(股、室),也有的厂设置设备或动力车间(工段)。据1963年系统设备工作大检查统计,全局28个企业均设有机修车间,分设12个检修工段和11个机修小组。这些机构除负责管理本厂的设备、动力、能源工作以外,与局设备管理部门形成全局系统的设备管理网络,承担起了全局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2.管理职责。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局各企业的设备管理,并对各种主要设备进行分类,建立设备档案,建立健全设备帐、卡;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各企业的设备维护,保养状况,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编制全局系统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以及大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对重大设备事故,查清原因,进行处理;负责设备的年度评比和创优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开展本系统的经验交流工作;负责设备管理升级,推动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
3.设备拥有量。据1962年全局28个企业统计,共有设备2986台(套),其中700台(套)没有备品备件。经检查,长春市造纸厂、长春市印刷厂等5个厂储备件较好,自行车厂、缝纫机厂、搪瓷厂等4个厂有部分配件。同时有些厂还建立了备品配件仓库,设专职人员管理,建立发放领取制度,促使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往正规方向发展。1973年度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统计:(1)金属切削机床总计1014台,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012台,集体所有制企业2台。总数中大型机床1台,高精度机床3台,数控机床1台。(2)锻压设备总计196台。总数中大型4台。(3)土简锻压设备26台,全局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总计1236台。装置数为1219台,占总数的98.6%。完好数为725台,完好率为58.66%。1978年的统计数据表明,长春一轻工业局系统20户企业总共拥有设备1540台(套),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017台,锻压设备228台,载重汽车141台。据1985年设备统计,全市一轻工业系统设备总有量为4339台(套),设备原值4334.4万元。其中80年代设备2630台(套),占总量的60.7%;70年代水平的1290台(套),占29.8%;60年代水平的271台,占6.3%;50年代水平的100台,占2.3%;建国前水平的48台,占1%。其中引进设备134台(套),占3.1%。总数中造纸设备254台;印刷设备916台(套),日用机械设备153台(套);玻璃、陶瓷、搪瓷制造设备282台(套),其他设备2730台。到1988年末,全系统拥有设备总数达到7000台(套),其中主要设备2300台,金属切削机床达285台,精大稀设备57台,引进设备140台(套)。设备原值12489万元,设备净值10100万元,设备完好率达到88.9%。
4.设备维修。长春一轻工业的设备维修工作主要由局属各厂提出年度维修计划,再由局生产科审查批复,然后由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解放初期,工厂处于恢复生产阶段,设备管理部门不够健全,没有专责制度和维修计划、方案,只好视设备运转状况,能用则用,停转则修,不能修复就淘汰。1950年下半年,着手试行计划检修图表制,开始按计划检修维护和制作设备的各种备件。从1953年开始,把设备维修保养也纳入劳动竞赛的内容之一,调动了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的积极性。据1953年长春市工业局统计,地方国营企业19个工厂设备利用率计划为80%,实际只达到53.2%。设备利用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陈旧,加上缺乏维修保养。1955年后,对主要设备实行了预防性定额检修,使设备事故明显减少,设备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1957年长春市第二工业局为了加强企业生产设备的大修理计划、基金管理工作,起草了设备《大修理工程计划、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设备管理的第一部法规。规章中分总则、大修理范围、大修理计划编制与审批、设计与施工管理、大修理基金管理附则等6大部分27条。此规定的推行对于加强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现有各种设备保养和检修的计划性,避免突然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运转效能以便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62年,由于贯彻调整方针和试行工业70条,加强了设备管理,改变了设备维修的面貌。据检查,同年计划检修2452台次,实际完成2265台次,占计划的92.2%。经过检修,消除了536台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同时为使设备充分发挥效能,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该年在局属各厂之间开展了设备调剂工作。据统计,共调剂设备216台,其中锅炉12台,车床19台,刨床11台,电动机50台,其他124台主要设备,解决了生产燃眉之急。这一年还充实和加强了机修设备,省市给调剂了21台设备,有效地保证了生产车间设备的正常运转。
1965年,经过设备维修大会战,设备的完好率由会战前的42.4%提高到64.9%,提高率为22.5%。
1970年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轻化工业局下达设备大修理计划,全局计划维修设备185台,其中玻璃总厂37台,缝纫机厂9台,自行车厂16台,钟表厂16台,陶瓷厂89台,印刷厂10台,造纸厂8台,维修费总计68.6万元。1973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6月17日在轻工业设备修造厂召开的局属企业会议,确定了当时设备大修进度、质量、验收标准,并经各企业之间的磋商、讨论做出4项有关规定,要求各承修厂往轻工业设备厂送大修设备时间定为每月15日前送到,主修厂修理时间普通机床为45天,大修机床必须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有合格证,需双方验收,在出厂合格证上双方签字等。这样保证了送取时间,提高了修理质量,加快了维修进度,确保了生产发展需要。
1975年3月10日,根据长春市计委、工交办、财贸办《关于加强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厂将大修理折旧费除上缴市20%以外,上缴局5%。
(四)能源管理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的能源管理是由局生产科统一负责管理。局属各企业厂家均由厂生产科、动力科或能源办公室具体负责。
能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管理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能源方面的指示、定额要求,负责局属系统的能源指标分配,编制能源管理制度,负责企业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的节能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能源的消耗,报表汇总上报,搞好节能的评比工作等。
长春市一轻工业能源的种类、来源和用量:
长春一轻工业所用的能源主要由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构成。一次能源有原煤、水、原油,二次能源有电、蒸汽、煤气、汽油、氧气等。
1.电力:局生产科每月按照长春市三电办公室分配的电量指标,根据局属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平衡后进行分配,达到分配合理,节约用电,保证生产正常进行。1988年末,长春一轻工业局系统年耗电总量为2800万千瓦/小时。其中计划价电力占60%,为1680万千瓦/小时;议价占40%,为1120万千瓦/小时,由长春电业局供给。
2.水力:水力资源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取用地下井水;一是用自来水,由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供给。1988年末,长春一轻工业局系统有深井11眼;自来水用量每年达253万吨。
3.蒸汽: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生产用蒸汽解放后一直由工厂自备锅炉供给。到1988年,系统内拥有生产锅炉44台,总容量111吨。
4.煤气:长春一轻工业局所属企业使用煤气的工厂有长春市玻璃仪器厂、长春市玻璃容器厂、长春市保温瓶厂、长春市灯泡电线厂等。所用煤气在50年代前期,由长春市煤气厂供给。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在大搞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热潮中推广自办煤气,各厂都修建了煤气发生炉,用来满足本厂生产需要。从70年代开始,又重新改用由市煤气公司供给。到1988年,全局系统年耗煤气总量为536万立方米。
5.煤炭:长春一轻工业的生产用煤炭大部分是以辽源、鹤岗、鸡西、大同等地煤炭为主,从1953年开始按计划供应。到1988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年耗煤炭总量为2.5万吨,其中计划价格占40%,为1万吨,由长春市燃料公司供应;议价占60%,为1.5万吨,由企业自由采购。
6.油料: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所属企业油料用量较多的是原油,用于溶化玻璃料和烧成。在1980年以前原油主要由长春市石油公司按计划供应。1981年供应工作开始实行“双轨”制后,部分原油由企业自行采购。到1988年全局系统年耗油总量为15000吨,其中计划供应约10000吨,占66%,由长春市石油公司供给。自行采购(议价)约5000吨,占34%。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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