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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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402.2
页数: 23
页码: 316-3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一轻工业管理体制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机构沿革、企业、公司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一轻工业 管理体制

内容

一、机构沿革
  (一)长春市第二工业局(1956~1959年)
  1956年,长春市为加快工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于3月28日撤销原长春市工业局,分别成立长春市第一工业局(重工)和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同年7月,张超任长春市第二工业局局长(未到职)。11月由程权代理局长。下设10个科,编制55人(行政编39人,企业编16人)。
  翌年,第二工业局的组织机构逐渐完善。
  (二)长春市轻工业局(1959~1966年)
  1959年3月13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几个工业局机构的通知》,将长春市第二工业局改为轻工业局,负责管理长春市轻工业、手工业和民办工业。设置13个科室,编制135人(行政编95人,事业编40人)。
  同年6月27日,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由程权任代理局长,1960年2月改任局长。局下设14个科室,人员编制不变。
  (三)长春市轻工业局领导机构瘫痪时期(1966~1969年)
  1966年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下半年在掀起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风潮中,长春市轻工业局的领导班子成员被揪斗、“罢官”、“靠边站”,轻工业局领导机关从此处于瘫痪状态。
  (四)长春市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1969~1970年)
  1969年7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长春市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这是一个由31名委员,15名常委组成的“三结合”领导机构。由军代表李贵彪担任第一副主任(主任缺),下设政工、生产、办事3大组。
  (五)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轻化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1970~1973年)
  1970年10月,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成立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轻化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李贵彪(军代表)。1970年11月李贵彪离任,由高金贵(军代表)任组长、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3大组。
  (六)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1973~1974年)
  1973年5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轻化工业局改称为长春市轻化工业局。同年6月又改为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任命王克为第一副局长(局长缺),下设10个科室,编制87人。(干部84人,军代表2人、工人代表1人)。
  (七)长春市轻化工业局(1974~1978年)
  1974年10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改为长春市轻化工业局。第一副局长王克(局长缺),1976年6月任命李珍为局长。下设10个科室,编制87人(其中军队干部2人)。
  (八)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1978~1988年)
  1978年6月,经省委常委讨论,同意长春市轻化工业局分设为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和石油化工局。王克任第一轻工业局局长;1979年8月王克调离,由程权任局长;1983年2月程权离任,由郭庆春任局长;1986年8月郭庆春调离由钱鹏任局长到1988年末。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1988年设15个科室,编制61人。
  二、企业、公司(企业性质公司及行政性质的公司)隶属关系演变
  (一)企 业
  1.1948~1952年属东北局管理的企业:
  国营九台县陶瓷厂(后改为东北第二陶瓷厂和省第一陶瓷厂)。
  东建陶瓷厂(后改为东北第三陶瓷厂和省第二陶瓷厂的兴隆山陶瓷厂)。
  2.东北军区管理的企业:
  东北玻璃厂(现长春市玻璃仪器厂)。
  3.1950~1958年间划归省属的企业:
  吉林省第一陶瓷厂(1956年转产迁长)。
  吉林省第二陶瓷厂(现长春市陶瓷总厂)。
  吉林省搪瓷厂(现长春市搪瓷厂)。
  吉林省松花江玻璃厂(现长春市保温瓶厂)。
  吉林省嘉美印刷制罐厂(现长春市嘉美制罐厂)。
  4.1948~1988年地方企业管理演变:
  1948年长春解放时,一轻工业地方国营企业有造纸厂、火柴厂2户。1949年,长春市轻工业有国营和私营企业278户,其中地方国营2户,私营276户。1950年新成立长春新华灯泡厂,一轻地方企业增加到3户。
  1952年,东北军区所属东北玻璃厂划归长春市工业局,改名长春玻璃厂。新成立长春印刷厂。长春市火柴厂迁往吉林市。新华灯泡厂并入长春玻璃厂。长春市一轻地方企业仍保持3户。1953年,省属九台和长春两户陶瓷厂划归长春市管辖。1956年九台陶瓷厂迁往长春划归建材系统。到1957年经过公私合营后,局直属企业36户,其中国营企业11户,公私合营25户。1958年,省工业厅管辖的保温瓶厂、搪瓷厂、嘉美制罐厂划归长春市管理。
  1958年为了贯彻中央提出的全民办工业、各级办工业的方针,根据市委、市人委的决定,将第二工业局管理的部分企业分两批下放,交所在区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
  第一批于1958年6月下放24户企业,其中地方国营企业5户,公私合营企业19户,占全局41户企业的58.5%。
  第二批下放6户企业,其中地方国营企业1户,公私合营企业5户。占全局17户企业的29.4%。
  对下放后的企业,局与各区之间的权力划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规定的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办工业的积极性,对原局所管理的计划、财会、干部、基建、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完全交区直接管理。局负责参与有关企业长远规划的制定,结合全市地方轻工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负责有关各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有关应归口方面的计划统计等汇总工作和负责组织有关生产及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
  1958年内,又接管了国营、省营下放给市轻工业局管理的7个企业。本年末局直属企业17户,归口管理的各区属企业31户,总计全市一轻工业系统企业48户。
  1961年经济调整时期,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划出和手工业行业的并入,全市一轻工业对调整前的48户企业关闭6个,合并2个,转出10个,调入15个,调整后局直属企业30个,总计全市归口管理的一轻工业企业45户。
  1962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贯彻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原则,改进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对于长春市各区管理的企业按照规模较大、技术性较强、产品重要、协作面广、需要统一安排供产销或应该集中领导管理的企业统一由市局直接领导管理的精神,对南关区管的10个企业,二道河子区管的2个企业,宽城区管的2个企业,总计14个企业上调市轻工业局管理。
  在此期间,一轻行业的嘉美制罐厂上调市手工业局,轻工模具厂上调市重工业局。同时,根据调整的原则,关闭了14个产品质量低、成本高、技术设备差、长期亏损的企业;合并了10个产品性质相同,经营分散、效益较差的企业;根据归口管理、集中领导的要求,从外系统转入17户企业,上调有6个企业。调整后局直属企业46户,另外归口管理的县属企业8户。市归口管理的企业总共54户。
  1978年,随着化工局的划出,属于化工系统的10个企业调出。一轻直属工业企业剩30户。
  1979年纺织局划出,属于纺织行业的10个企业随着调出,一轻直属企业剩20户。
  1981年,长春市胶合板厂调出。1984年长春市缝纫机厂、长春卷烟厂调出后,长春市一轻直属工业企业只有17户。
  到1988年末,长春市一轻局直属企业17户,其中属一轻行业的13户(不含食品企业),全市一轻系统归口管理企业达到71户。
  (二)公司(企业性质及行政性质)
  1956年,长春市第二工业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统筹安排的方针,对全市轻工业企业合营后的25个公私合营厂分别成立了日用、食品、棉织等3个专业公司,收管棉织、印染、粮油加工、乳制品、酿酒、饮料、糖果、面食、机械油、腊纸等10个行业。各专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合营企业的领导和“双重”改造工作(企业改造、对人的改造);根据各行业的特点,总结、交流合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加强工作上的计划性;团结和教育私方人员,搞好公私双方共事关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委员会,使广大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1958年2月,根据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日用、棉织、食品3个专业公司,其所属企业由局直接管理。
  1964年,长春市轻工业局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用高度集中统一组织的形式来管理某些需要集中管理的工业,试办托拉斯的指示精神和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地方工业、企业中试行以托拉斯形式管理企业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长春市日用金属制品工业公司,收管自行车、缝纫机、钟表、衡器、有色金属5个厂。
  1965年,按照中央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对原长春市第一玻璃厂、第二玻璃厂、同和玻璃厂等和一些安瓶厂联合成立长春市玻璃总厂(公司性质的)。是年,又成立了纺织、印刷、化工等3个工业公司。
  上述公司均隶属轻工业局领导,直接对局负责。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统一领导和管理。长春市玻璃总厂在局领导下收管的各厂分别划分为保温瓶、注射器、水位计、安瓶管、制瓶、体温计、安瓶、灯工仪器等8个分厂。其人财物、产供销一律由总厂统一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刚刚成立不久的公司以所谓的“条条专政”受到批判,3个公司分别被撤销。玻璃总厂于1972年解体,所属企业仍归局直接领导。
  进入80年代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先后成立了长春一轻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公司、长春市轻工加工联合配套公司、秦皇岛长春轻工企业有限公司、长春市一轻工业供销公司,这4个公司均归一轻局管辖。
  1.长春一轻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该公司于1985年4月25日,经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为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直属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成立到1988年3年半时间内,发展到拥有2个合资企业和4个附属企业。他们是:长港豪华时装有限公司、吉林市豪华服装干洗公司、深圳振华轻工企业有限公司展销部长春分部、长春一轻对外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长春市豪华清洗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轻纺工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合资企业项目开发,组织轻工、纺织、服装产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及国内的销售与供应,引进技术设备,办理融资租赁等项目。经营方式是批发、代购、代销服务等。该公司固定资产14万元。职工53人,其中经营人员27人,占51%,各种专业技术人员5人,占9.4%。1988年销售总额742万元,利税总额为12万元(利润6.31万元),全员平均销售额为14万元,职工年平均创利税2260元。
  2.长春市轻工加工联合配套公司
  成立于1982年4月,起名为长春市一轻局劳动服务公司。1984年1月,经市经委批准,又起名为长春市轻工加工联合配套公司。一个单位两个牌子,是统一管理局属知青行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全民所有制编制,预算外事业单位。公司成立时收管了集体企业(知青)33户,职工7623人。其中归公司直管企业10户,职工3389人。到1988年的6年间,经过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使企业得到不断发展。公司所属企业推行了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按照“自愿结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职工集资,适当分红,集体积累,自主支配”的改革方针,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使公司有了新的发展。到1988年,在职工减少四分之一的情况下完成工业总产值1434万元,比创建初期的1984年增长73.8%,平均年增长率为11.7%,全员劳动生产率5828元/人,比1984年的2259元/人增长1.58倍,利税完成188万元(利润118万元)。长春市轻工加工联合配套公司顺应改革形势的发展,改变了初期的劳动服务型为生产经营型,安置了待业青年5261人,并输送到全民企业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580人。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84年到1988年的5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637万元,实现利税982万元,并已形成汽车配件、印刷、陶瓷、自行车零件、食品、玻璃制品、纸制品、木材加工、设备制造安装、商业、劳务服务等11个行业,共有职工2373人,其中科技人员106人,占职工总数的4.47%。
  3.秦皇岛长春轻工企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使长春一轻工业产品打出国门走上世界,于1985年5月在秦皇岛市海港区白塔岭乡组建了长春轻工企业有限公司,做为长春在北方港口的轻工产品窗口。组建时固定资产总值为19.5万元,房屋及室内设备均为租赁。公司的经营资金主要来源是联营投资,8个单位集资393308.72元。
  公司主要经营长春一轻工业产品的国内供应、国外销售、提供信息、进出口原材料以及引资招商工作,为发展长春一轻工业创造有利条件。公司实行董事会制,设董事会、董事长例会制度。公司管理,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设置办公室、贸易部、财务部,下设旅店部、商店、餐厅、汽水厂。全公司从1985年开业到1988年的4年间,累计销售收入47.3万元,营业外收益4.3万元,营业外支出14.3万元,利润总额37.3万元,调整后的利润总额为18.4万元。
  4.长春市一轻工业供销公司
  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不断变化,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的职能部门——供销处学习了国家轻工业部推广的改善供销部门职能作用的经验,于1981年7月在保持原供销处称谓不变的基础上,另行启用长春市一轻局供销公司名称。在经营活动中,鉴于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又于1985年7月更名为长春市一轻工业供销公司。供销处和供销公司实行了一套人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形成管理经营型机构。公司对外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有着自身经营的各种经济活动。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设置:物资贸易公司、三清办公室、开发科、销售科、财会科、劳动人事科。公司下属轻工大厦、仓库等部门。
  三、一轻工业管理范围
  (一)行业管理演变
  1949年长春轻工业只有火柴、印刷、造纸、食品、纺织等5个行业。由长春市建设局1950年划归工业局领导。到1953年,行业已发展到化学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火柴工业(后迁往吉林市)、造纸工业、缝纫机工业和皮革工业等9个行业,统由工业局管辖。
  1956年成立第二工业局(轻工),年内推行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企业进行公私合营,当时轻工行业有所发展,第二工业局管理范围按统计分类包括:化学工业、纺织工业、医药工业、橡胶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火柴工业、造纸工业、印刷工业、缝纫机工业、皮革工业、食品工业等12个行业。有厂家60户,其中国营和公私合营大型53户,小型2户,私营5户。其中属于局直属企业36户。
  1960年国民经济调整前,轻工行业按统计归类为:石油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建材、森工等6大行业。
  1970年,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为使生产组织形式更好地适应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领导,决定将轻化工业局的制鞋、塑料、铝制品、衡器等31个企业划归从轻工系统革委会分出的手工业局管理,并将重工业局所属的灯泡电线和区属的毛巾、春城制药、印铁制品等7个工厂划归轻化工业局领导,局直属企业达到46个。这一阶段管理范围有:化工、化药、胶合板、纺织、卷烟、自行车、缝纫机、时钟、医疗机械、轻工机械、食品、日用陶瓷、日用搪瓷、日用玻璃制品、保温容器、造纸、印刷、电光源、金属包装容器、生物制品等20个行业。
  1978年,经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决定,将石油化工、化药分出,单独成立石油化工局。1979年将纺织行业分出,成立纺织公司,后来卷烟、胶合板也分出。到1988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管理的行业有:自行车、时钟、日用陶瓷、保温容器、日用搪瓷、日用玻璃制品、印刷、电光源、金属包装容器、造纸、轻工模具以及食品等12个行业,行业归口管理的企业71户。
  (二)管理范围演变
  长春市一轻工业的管理范围随着长春市管辖范围的演变而变化。1948年到1958年10年间,长春市管辖范围只有市区和郊区,一轻工业的管理也只限于这一范围。1958年11月10日,经省人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5个县划归长春市领导后,长春一轻工业的管理范围从此也扩展到5个县。到1988年,一轻工业对行业的管理情况是:1.市区的行业管理只管到局直属企业,含自行车行业的长春市自行车总厂,时钟行业的长春市钟表总厂,造纸行业的长春市造纸厂,印刷行业的长春市印刷厂、吉日胶版印刷有限公司,电光源行业的长春市灯泡电线厂,金属包装容器行业的长春市嘉美制罐厂,轻工模具行业的长春市模具厂,保温容器行业的长春市保温瓶厂,搪瓷行业的长春市搪瓷厂,日用陶瓷行业的长春市陶瓷总厂,玻璃制品行业的长春市玻璃仪器厂、长春市玻璃容器厂,食品行业的长春市第一食品厂、长春市第二食品厂、长春市酿酒总厂、长春市啤酒厂,局属配套公司及其所属23个企业。除此以外的区、区以下的街、乡办的一轻工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中央、省以及各机关、院校所办的一轻工业企业均不属市一轻局管理。但对少数的在产品上和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如:长春市玻璃器皿厂、二道河子区灯头厂、长春市自行车厂辐条分厂、长春市自行车厂零件一厂、长春市钟表零件分厂、长春市钟表厂木壳分厂、长春市钟表厂附件分厂、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劳动服务公司、长春市模具二厂、长春市模具厂服务公司、长春市一食品厂附属厂、长春市东方印刷厂等企业实行松散型的管理,只限于宏观上的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产值产量的统计和质量的监督检查等。2.地区的行业管理。外5县的一轻工业企业大部分是县经委所管辖的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也含少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一轻工业企业。他们是:印刷行业的榆树县印刷厂、农安县印刷厂、德惠县印刷厂、德惠县第一印刷厂、九台县印刷厂、九台县印刷厂的知青厂、双阳县印刷厂,电光源行业的德惠县灯泡厂,日用玻璃制品行业的榆树县玻璃容器厂、德惠县玻璃厂,造纸行业的德惠县造纸厂、双阳县造纸厂等。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对这些企业也采取松散型的管理,只是宏观上的指导,与市区松散型管理的内容、方法相同。
  四、一轻工业局的管理职责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一轻工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省、市政府以及轻工业部、省轻工业厅制定的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在全市一轻工业系统中实施。对全市一轻工业进行以宏观控制为主,微观指导为辅的管理方法并负有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等职责。其主要管理的职责是:
  ——制定长春市一轻工业的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长春市一轻工业发展。同时搞好全市一轻行业的综合统计,开展统计分析,为一轻工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搞好长春市一轻行业的科技进步、课题研究、技术应用以及新产品开发。及时传递科技信息,发挥科技先导作用。积极做好一轻工业系统内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定和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工作,不断更新设备,工艺改革,促使长春市一轻工业尽快赶上和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一轻工业系统的企业管理工作,开展企业整顿、验收,抓好企业升级,推广先进企业现代化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管理素质和水平。
  ——负责一轻工业系统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搞好评优审报、计量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原材料、能源的供应和产品销售的协调工作。组织资源的调查、开发,市场调查,达到供产销平衡的同步增长。
  ——负责长春一轻的财务管理工作。搞好经济核算,成本分析,管好商品价格,以及汇总财务报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纪律。
  ——负责长春一轻内的人才交流,职工队伍的调整、职工工资的调整管理工作,搞好定员、定额和安全生产。抓好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办好学校,为长春一轻工业培养一支行之有素的职工队伍。
  ——管理好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以及考察和配备工作。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系统内的党的建设,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主要管理方法
  (一)管理原则
  长春市轻工业系统沿袭下来的主要管理原则:一是对一轻工业局系统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和事业单位,从宏观到微观,从长远规划、发展方向到短期计划以及供产销、人财物等实行全面管理。二是对全市一轻系统归口管理的企业,只从发展方向和长远规划以及产值、产品、质量的统计和技术改造的审批,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监督、主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进行宏观管理。三是对全市一轻工业系统外的一轻行业的企业,如市区内属一轻行业的中央、省属、各机关、学校以及区以下街道办的一轻工业企业,外5县经委以外所属的一轻工业企业等,这些企业的一切事宜均不归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管理。
  (二)管理基本方法
  对全地区一轻系统内的行业,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是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劳动竞赛、调查研究、组织学习先进和推行厉行节约运动的形式进行管理。
  1.召开各种类型会议
  (1)全系统性的会议。1987年以前,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同市管各县一轻行业的主管局每年的第一季度参加省工业厅的年度例会。1988年长春市被国务院批准为计划单列城市,直接参加国家轻工业部举行的厅局长会议。除参加省轻工业年度例会外,还在每年第一季度召开全市轻工业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全国轻工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省轻工业会议精神,总结全市一轻工业的上年度工作,交流各企业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经验,部署本年工作任务,衔接本年生产计划和工作目标,研究确定全年工作重点和对策。参加会议范围:主要有各县轻工业局主要负责人和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
  (2)局系统内的会议。定期性会议每年3次:①年初召开计划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按照部、省轻工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年工作计划。②年初召开局系统内的总结表彰大会,局长作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布置新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③下半年召开会议,总结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半年工作。交流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3)各种专业性会议。按局各职能部门管理的内容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划、生产、统计、财务、物资、劳动工资、科技、质量、进出口、企业管理、人事、安全、教育、审计、调研、纪检、组织、宣传、文书档案、防火、信访等专题性会议。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各主管部门的业务范围,传达贯彻全国专业性会议和省市综合管理部门的会议精神,布置在全市轻工业系统内落实任务的对策、措施。研究解决好产销、供需矛盾,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推广交流先进技术,研究解决好本行业存在的问题,推动生产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2.调查研究
  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是长春市一轻行业管理工作的传统方法。从1952年开始,长春市工业局就提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必须从调查研究入手,分析具体情况,指导全面工作。40年间,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总结出了专题调查、蹲点调查、现场办公等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利用这些方法在50年代初期,重点调查了系统内工业企业的实力,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办企业的方针方向;中期围绕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一化三改”方针,调查私营工商业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态度。通过蹲点、总结经验,推动全面,较好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后期通过调查“大跃进”经济过热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为经济调整提出改进措施。60年代前期,围绕贯彻经济调整方针,做出了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方案,促进长春一轻工业健康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调查研究工作虽没停止,但被“抓革命”所冲击,阻碍了一轻工业的正常发展。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着机关职能的转变,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多年来调查研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①以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为主题,结合长春市一轻工业的具体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贯彻落实的方法和措施。②通过调查研究制定长春一轻工业发展的方向和战略目标,制定发展长春一轻工业生产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③通过现场办公,调查研究一轻系统各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经过“会诊”决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④研究一轻工业的体制,对扩大企业自主权,现代化管理,推行经济目标责任制,进行横向联合,经济承包等新的探索。⑤分析研究长春一轻行业、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做出恰当决策。
  3.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组织学习先进是长春一轻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的又一重要方法。从解放初期,长春市委倡导“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群众性的找窍门运动”开始,一直利用这一基本方法推动长春一轻行业的各项工作。这一活动在建国后的40年间,从企业内部扩大到行业之间的相互学习,从长春发展到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对口学习。50年代开展的找窍门、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等学先进运动,重点是在企业内部和全市范围内的互相学习。10年累计学习先进经验达1500多项,仅在局属企业推广的先进成本管理经验一项,据玻璃制品行业成本统计,每年平均下降8.1%。进入60年代,响应长春市委“学上海,赶先进”的号召,开始走出本地,跨出东北,进入南方进行对口学习。仅在1963~1965年的3年中,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先后集体组织派出4批,各厂自行组织20余次赴大连、北京、天津、青岛、上海等市和地区进行对口学习。派出人员由副局长带队,有研究所主任、科长、工程技术人员、老技术工人等,总计达470人次。其中含日用玻璃、造纸、印刷、缝纫机、时钟、自行车、印铁制罐、保温容器、搪瓷等行业。采取跟班劳动,跟班操作,跟班研究,边干边学,就地验收,不学到手不返回的方法。学习各种先进经验732项,推广401项,推广率54.8%。1970~1975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先后组织3批“联合学习小组”,派出的单位有缝纫机、造纸、电光源等行业厂家,到大连、沈阳、哈尔滨、通化、天津等地学习对口单位先进经验,找出本行业、本企业的差距和存在问题,制订出整改措施,使企业赶超有目标,发展有方向。进入80年代,先后组织两批分赴上海和天津等地对口学习先进经验。一轻系统内派出学习的单位有嘉美制罐、搪瓷、保温容器、时钟、缝纫机、自行车等行业企业,派出的学习人员有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学习方法是到对口厂家实际参加操作,时间不限,学会为止。通过学习使一轻工业企业向先进地区靠拢,提高了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也提高了企业知名度。
  4.劳动竞赛
  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长春市一轻工业行业管理的有效方法。在50年代初,全国刚解放,工业基础很薄弱,加上抗美援朝。党中央发出“发愤图强,勤俭建国”的号召。长春市一轻工业开展增产节约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能手竞赛,学习先进人物和时间赛跑以及超英赶美等竞赛活动。仅1955年在开展专业性的厂际竞赛活动中,提出先进经验、合理化建议2828件。1958年提出技术革新建议2144件。1961年在开展厂际竞赛中涌现出先进单位12个、安全先进单位3个。1964年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运动。1971年在全市开展了“学油脂、赶玻璃”的竞赛活动。1974年在全市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运动,在一轻行业内发动职工向大庆学习创大庆式企业,开展以加强企业管理、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大打企业翻身仗等为内容的竞赛活动。1975年在长春轻化系统内召开的1974年度“工业学大庆”交流会上,表彰先进生产(工作)者4845人,先进集体445个。1978年长春市缝纫机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并出席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进入80年代以后,竞赛的方法和范围有所发展和扩大,突出反映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效益为内容的各种竞赛活动。在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内主要开展创先进企业、先进集体、先进党委的厂际竞赛活动。同时还根据各时期的工作开展专业对口竞赛活动,如:通过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创名牌争优质、安全防火、创先争优等,并通过评比、表彰等形式开展比学赶帮,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发展长春一轻工业。
  5.增产节约活动
  推行增产节约运动是长春市一轻行业管理的又一主要方法。1951年,在长春市内工业系统开展了节约20万吨粮食的增产节约活动。从此在行业内开展了旷日持久的增产节约活动。1953年在全系统内开展了爱国主义增产节约竞赛活动,有力地保证了生产计划的完成。1955年,根据中央“反对浪费,厉行全面节约”的方针,在轻工行业内开展了群众性的反对浪费、厉行节约运动,经群众揭发出各种浪费事实达11200件。其中属于生产及原材料方面3197件,质量方面1909件,贪污盗窃方面500件,属于无人管理方面2947件,其他方面2647件,浪费价值68.8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3686件,采纳2828件,实现后价值59.5万元。60年代在轻工系统内开展节煤、节电、节木的“三节”运动。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增加生产等活动,在轻工系统内,仅1961~1963年就节约煤炭17693吨,节约率为7.6%;节电247万度,节约率为7.7%;节约木材2099立方米,节约率为21.6%。战胜了原材料、燃料不足的困难。同时贯彻国家经委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采取了从改进设计、配方、工艺、产品结构等增产节约,挖掘潜力活动,进一步改进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降低了成本,增加盈利,扭转了企业亏损。进入80年代以后,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在一轻行业内广泛开展了“革改挖”活动,使全系统的百元产值积累达到32.3元,列全国48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摘掉了系统内3户亏损户的亏损帽子,成为无亏损户的工业局。1985年一轻工业的原辅材料、燃料涨价近1200万元,在系统内提倡眼睛向内,开展了节约挖潜、双增双节等增产节约运动,发动群众,制定合理定额,节约有奖、超额受罚等节约措施,提合理化建议686项,工时利用率达到85%,节约燃料油5740吨,节约煤炭8253吨,消化了涨价因素940万元,保证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通过增产节约运动,将长春一轻行业管理工作推向了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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